事业单位改革中,各级农机局或者农机中心如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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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中,各级农机局或者农机中心如何改

2024-07-17 13: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地农业机械服务机构改革进展都不一样,有的是事业局,有的是改革为农机中心,有的已经改革为农机公司,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或者直接改革为企业管理。

在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农机局或者农机中心,被划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其承担的农机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等部分行政职能划入新组建的农业农村局,原事业机构保留继续承担组织实施农业机械作业、发放农机具补贴等公益服务职能。山西省省直事业机构改革中,率先将农机局改革为农机中心,并举行了挂牌仪式。辽宁省也将各级农机中心与农业农村局下属其他事业单位进行了整合,综合设置了农业服务中心。

其他省市县机构改革中,基本上都是先将农机部门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农业农村局承担。农机监理与执法职能整合到农业农村领域内的行政执法机构,设立事业属性的行政执法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农机服务、农机推广、培训等职能整合,保留事业属性的农机中心,隶属农业农村局管理。党政机构改革完成后,紧接着要推行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农机中心将与农业农村局下属的其他事业单位一起,参与综合改革,将职能相同或者相近的单位进行整合,成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或者跨领域成立综合服务中心,承担行政辅助和公益服务职能。

机构整合后,原已经登记为参公单位的农机局或者农机中心,其参公属性取消,事业单位除行政执法外不再参公。已经登记为参公人员的,身份和待遇保留,等待进一步深化改革。其他事业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随职能整合到新成立的综合服务中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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