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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11: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编剧经常处身这个“场地”,他容易“内视”到这餐厅的情况,在脑海中重现他曾看过的景象。

编剧可试图把一个熟悉的朋友“放进”这餐厅,让他坐着喝咖啡,或走动或呆坐。

如果实验成功,“内视”的能力便慢慢累积下来。

再次设想一所未见过的餐厅,一切布景陈设都由编剧心生,又设计一个不认识的人在此,或动或静。如果该“人”可在“景”中活动,又成功了八分了。

再想像熟朋友的声音,或熟演员在脑海中朗颂一段文字的声音,如果这声音“出来”了,一门专业的谋生技能就这样大功告成。

他日一有构思,第一时间之内,景、人都马上走入“脑海”的“第一舞台”之中。

编剧也要粗略地认识镜头的运用,大致知道导演分镜头的基本方法 ( 可从观察或书本中寻找 ) ,这样可帮助他的“内视”能力。

因为写电视、电影剧本,都是以一个接一个镜头作为描写次序,尤其描述戏剧动作时。

2,该场最重要的情节

除了交待时间的过去、在何地点,或交待特别的说明,如梦境、回忆的“场面”外,应写该场最重要的情节。

每一场存在都有一个“任务”,即这一场究竟主要目的是说什么。

目的要清楚交待,编剧设立每场戏先要自己明白这场的目的。有时,一场之中存有的目的多于一个,编剧表达时便要层次分明。

电视剧要浅白,太多层次反而不美,不如另立一场再加说明。最重要的“目的”一定是“落墨”最多的地方,其他的地方只是衬托而已。

3,说明技巧

剧本之不同小说,在于它不能直接用文字与读者 ( 观众 ) 沟通。

一本小说,可以用万余字描写一座建筑物,使读者脑海中产生这座建筑物的“外形”、“陈设”、“气派”等等。而在电影电视中,观众则是实实在在看到这建筑物的“外形”、“陈设”、“气派”。

前者需花读者很多阅读时间;后者以几组镜头作描写,只花观众一分钟的时间而已。

写小说,作家可以暂停故事的进展,加入作者的评述;或者利用故事中人物表达他们对事情的感想、估计或评价。

一切的手段,都非常合情合理,不至生硬难于接受。唯电影电视,编剧不可能站出来在荧光幕前剖白,而剧中人,也难于常用“心声”、自自言自语作解说。

观众需要编剧告诉他们更多资料,编剧也需要观众知道他们必须知道的资料,故此下笔时,须要技巧地写“非叙述”,“非描写”,非“评论”,“非说明”的叙述、描写、评论与及说明。这句话不是很矛盾吗?

编剧应该知道:如何通过间接的、暗喻的、对比的、反射的、烘衬的方式,交待上述的叙述、描写、评论及说明。

观众第一次见到戏中主景(一座建筑物)时,感到有点陌生,编剧可运用技巧,让观众认识这座建筑物。

例如描写一件事情在该建筑物发生:

一只狗从厨房偷了一块骨头,仆人追打这小狗,小狗亡命而走,在建筑物内四窜,穿房入舍。仆人愈追愈狠,宜得杀了此狗。最后小狗走入后山丛林中失却所踪。

这段文字是

(1)戏剧的动作,不是硬生生的叙述;

(2)冲突,仆人与狗的斗争,不致平淡;

(3)间接的描述,观众随着追狗的剧情;看到了大部分的建筑物的内容,有了印象,编剧利用技巧介绍这个场景;

(4)不刻意的描写;写了狠心的仆人一“笔”,给观众“介绍”了他主要的及与后来剧本发生关系的性格(下文一定要呼应、连贯,才有意思);

(5)伏下屋后有一处丛林;剧情需要时可利用建筑物与丛林的地理关系再作铺展。

透过几十行方案文字,化成几百尺菲林,作三分钟电视播出时间,就可以知道、感觉上述五点资料。这就是编电视电影剧的技巧,一“举”要“多”得的技巧。

初当编剧的人,都易犯上用角色的对白来叙述、描写、评论或说明解释剧本的毛病。这是颇拙劣的方法。

一遇到叙述、描写、评论评论、说明及解释时,第一个观念即删除以“对白”来完成这个任务;强迫自己不用对白,只可以用“画面”,脑海中即可以再现一千零一种方法。

试比较哪一促“画面”说故事的方法最浓缩,最一“举”多“得”,便利用这方法来“写”此段剧情。

要脑海出现“画面”,可多参考连环图。连环图是用“画面”说故事的。当然,多看电影画面描绘力丰富的电影,也是很好的“教材”。

4,分场的格式

写分场基本上是没有任何固定格式的,传统为了方便制片工作,一场之开始是:

第(几)场

时:日或夜或特定时间。

人:此场的人物,或加上特别的注明。

景:所发生的地点,或特别强调的地方。然后是内文。

写动作,传统上都用括号 ( ) 代表;写对白,都先冠以该人物的简称,如某某: ( 加上冒号 ) 。须统一剧内人物的简称,主角叫“陈有才”,先统一用“才”字代表。

不宜一时用“陈”,一时用“才”,又一时用他的身分“大哥”。看剧本的人,会被弄糊涂的。

对白的语气态度亦应作小许说明,如:才 ( 激动地说 ) :你太令我失望了。怎样激动留给导演诠释,编剧只要注明他所写的意图而已。

传统上,剧本以一系列对白为一整体。写完一系列动作,或一系列对白时,可以另行再写,不似文章分段的格式。电影电视都用画面表达,故此,一系列动作、对白,都宜以编剧“主观的”“分镜头”来写。

不过,这是编剧脑海中的“分镜头”而已,只供阅稿人的理解,并非导演最后的拍摄“分镜头”剧本。

导演应有自己对剧本的了解,重新组织“分镜头”。是故,剧本中的一切叙述、描写、评论、说明、解释,都习惯尽在“不言”中,不必再花笔墨下注脚了。

来源:编剧与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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