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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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3 18: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朗读

关于同意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等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45号)要求,自治区和各盟市分级对申报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进行了评估,综合自治区、各盟市评估意见,结合自治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际,经研究,同意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等147家单位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并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监管服务工作,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质量监管体系,建立评价机构信用档案和退出机制。经规范认定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查询,并纳入技能人才统计范围。  二、各级就业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和质量监管,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过程性质量督导工作。要指导评价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评价规范,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台帐和管理数据库。指导评价机构开展题库建设,为命题专家、考评人员、管理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等人员培训提供技术服务。  三、各评价机构要在备案公布的职业(工种)范围内,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四、自治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以及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级别等相关信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pjjg.osta.org.cn)上公布,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目录  2.内蒙古自治区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目录  3.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目录  4.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评价项目情况调整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技能人才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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