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经注销了,还能举报它曾经偷税漏税吗?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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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注销了,还能举报它曾经偷税漏税吗?可以!

2024-06-12 13:3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注销后补税,是真的吗?公司已经注销,代表着公司业务都清缴完成了,那在未注销的时间内的偷税漏税行为,税务局会受理吗?

根据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这两种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终止审理,宣告无罪。国家税务局对偷漏税行为一直都是严厉打击,对于在注销前的犯罪行为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吗?

一般税款追征时间在3~5年,只要在有效的时间内,即使公司注销了,依旧可以对股东、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提起公诉,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某贸易有限公司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但是却被人举报在未注销时,有偷税漏税行为,国家税务机关拿到证据后,依法对该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调查。

在去年的8月到10月,两个月的时间里,该贸易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关某以及法定代表人唐某,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某石油有限公司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以2%的差价收取发票费。

关某和唐某二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达到快500万元。

法院审理后,判决如下:被告人关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被告人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4万元;两人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虚开专票行为涉及刑事责任!大数据信息化时代,你的每一笔税款的交易都会留下印记,任何非法行为都会无处遁形!之前的金税三期系统就已经很严格,现在金税四期的新系统也即将上线,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会犹如“裸奔”,结果必定得不偿失。

公司已经注销绝对不是逃避追查的手段,偷税漏税行为不仅不能因公司的注销而随之“注销”。依旧需要面临刑事处罚,还要补缴税款。

依据《公司法》,当公司故意违法,即使注销,国家也可以要求注销的公司补税。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偷税漏税情节严重的,追征期不受限,公司只是作为主体注销了,但是作为公司相关负责人,出了事情,只要被查到,都是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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