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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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 09:5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尊敬的居民朋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印发的《近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方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返京人员有关要求的通告》规定,要求您认清疫情形势,履行公民义务,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的要求,落实好“个人责任”。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回京前,须提前向在京所在单位及居住的社区(村)报告。二、到京后,请您立即与所在社区联系,主动如实登记。自报到之日起,按要求进行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拒绝接受居家观察、集中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责任。三、居家或集中观察包括以下情形:(一)武汉返京人员:服从有关安排,进行集中观察。(二)湖北其他地市返京人员: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进行监督性居家医学观察14天;确实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到本地区指定的集中观察点进行集中观察。医学观察期间,您不得外出。如果有快递、无法网购的生活必需品采购等需求,请联系社区工作人员为您代办。(三)其他省市返京人员:均应居家观察14天。确实存在特殊困难的,向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帮助措施。(四)以上人员中,如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特殊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四、您须每日早晚监测体温并做好记录。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立即报告,接受专业指导,并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附后)就诊。五、政府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物业公司等工作人员,会不定期对您进行监督和随访,请您理解、支持、配合。六、请您提示动员身边其他返京人员,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并按规定进行观察14天。如您有其他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朝阳区疾控中心咨询热线:87789709

南磨房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话:13910090883

南磨房地区办事处24小时值班电话:67322223

南磨房地区各社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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