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如何开展?江西四部门发布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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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如何开展?江西四部门发布指导意见

2024-07-12 22: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良保)为满足中小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近日,江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弹性上学、在校午餐、在校午休、课后托管、课后兴趣活动。《指导意见》指出,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中小学校应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确保开齐开足课程的前提下,实行弹性上学,适当推迟上课时间,尽量早开校门,让家长能够从容送孩子上学。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应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为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提供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服务时间为下午放学后至18时前。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在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日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各类兴趣活动,比如组织学生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拓展训练等。

  《指导意见》明确,学生弹性上学、在校午休等常规服务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课后托管服务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各地要根据课后服务性质,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保课后服务正常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予以适当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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