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发工资=拖欠工资?有公司竟被判赔经济补偿金5万余元!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公司工资延迟发放了怎么安抚员工的话 › 延迟发工资=拖欠工资?有公司竟被判赔经济补偿金5万余元! |
深圳某A公司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工资发放日为次月20日。实际上,有时候是20日发的工资,有时候是迟于20日发的工资,从没有早于20日发工资。发工资的时间有一定的浮动。 有一个员工以A公司未及时支付工资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HR认为发工资拖几天属于正常范畴,也不会不发给员工。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认可了工资发放日期为次月20日,因此公司没有拖欠工资,凭什么要求公司赔偿?何况是员工自己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于是喜闻乐见,打官司啰~ 最后法院认为公司属拖欠工资,判决公司应当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为54481.7元! 为什么法院会判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只不过延迟发了几天工资,竟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其实,案例中HR在执行动作上的延迟发工资,触碰到法律红线问题:拖欠工资!下面小薪仔细介绍一下拖欠工资相关法律知识,看完你就明白了! 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收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公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 如果雇主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本来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劳动者报酬,在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 在天津市,恶意拖欠工资总额达到5万元,即为刑法中的"数额较大”。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遇到拖欠工资的这种情况,建议先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被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并尽可能多提供一些能够证实用人单位转移、隐匿财产或有能力支付工资的线索和材料,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取证。 人力社保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下发有关法律文书责令雇主支付劳动报酬后,若其在指定期限内仍不支付,人力社保部门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会把案件及材料移送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案例分析:回到文章开头,为什么法院会判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依照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本案的核心在于公司次月20日发上月工资是不是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深圳工资支付条例第11条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也就是说,如果工资支付周期是一个自然月的话,下个月7日前必须发工资。如果公司不能在7日前发工资,能否有一点余地呢?根据深圳工资支付条例第12条规定,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在公司有正当理由情况下,可以延迟5天发工资,即下个月12日前必须发。在生产经营困难这种极特殊情况下,取得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最迟可以在22日发工资。但要注意,这绝不是常态,只能在特殊情况下偶尔用用。 本案例A公司直接约定20日发工资,将特殊情况下的延期变成一种常态,法院认定属拖欠工资一点问题都没有。 划重点: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时间千万不要超过支付周期,如果某个月实在经营困难发不出工资要延期5天以上的,记得取得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 否则,A公司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呀。 看完本文再看看公司工资发放时间安排,是不是有点心慌慌的?作为HR如果不懂法,公司经营状况多好都不够赔呀! 薪人薪事人力资源云系统 招聘、组织员工、薪酬考勤、绩效管理、培训管理、分子公司 6大模块覆盖人力资源全场景 为企业人力资源提效50%以上,降低25%的成本 点击下方链接,免费试用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