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老虎伤人案昨开庭 一文读懂双方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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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达岭老虎伤人案昨开庭 一文读懂双方争议焦点

2024-07-13 10: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二、动物园回应

对死者救援不及时?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回应称,在猛兽区,从园区的操作规范来说,包括工作人员在内,任何人都不能私自下车。园方不可能配备真枪,假如真有麻醉枪,打在老虎身上也不可能发挥作用。员工拿着警棍等下车,同样属于近距离接触老虎,有生命危险。

如何赔偿?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负责人之一曹先生回应称,经过调查组历时一个月的调查,认为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详细调查结论已经公布,园方并无责任。若涉及赔偿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划分责任,在责任未划分之前,无法进行赔偿。随后,园方又表示,对此事不负任何责任,但基于道义承担15%的补偿,同时拒绝让当事员工受访,“自说自话没有法律效力,以第三方机关的调查为准”。

三、延庆区政府调查报告

调查组认为,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此外,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结合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同时,延庆区调查组在通报中也表示,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日常管理中员工培训考核制度未完全落实,存在有培训无考核、部分应急演练资料缺失的问题。

四、当事人声音:索赔并非讹诈

临近开庭,赵女士日前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一直没有否认过自己的过错,但不能因为我们的过错就掩盖园方的过错,希望法律能够公开、公平地审理这起案件,把责任划分清楚。”赵女士表达了这样的看法。

在赵女士看来,园方在提示牌设置、伤者救治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这也是她和家人申诉的主要理由,而索赔数额则是律师根据法律、伤情等多方面因素提出的,并非是“讹诈”。

“如果法院判了动物园承担相应责任,这个赔偿,我觉得可有可无。”赵女士强调。

五、律师说法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示,动物园的人员考核制度和应急资料缺失并不是主要的考量方面,也不是造成此次伤害事件的直接原因,司法实践中不应将其作为认定为动物园对本次事件的损害结果具有过错。但动物园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对死伤者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

对于动物园来说,整个事件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赵某擅自下车,被虎叼走,在这个阶段中,若最后采纳事故调查报告书的观点,事情的发生完全系赵某造成,动物园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因此不承担责任。第二个阶段,即老虎攻击人后的应急救援处置过程。园区此时有及时救助避免损害扩大的义务。依据报告描述,园区及时采取了救助及避免损害扩大的措施,但相关措施是否完备,还需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判断。

赵女士代理律师白小强称,在责任判定上,他主张动物园应承担七成责任,赵女士一方承担三成,在赔偿金额上也主张用这个比例,比如,需要20万的后续治疗费用,则动物园方面应当承担14万元。“园方肯定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如何认定,按照怎样的比例,需要看法院的判决。”

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经过:

2016-07-23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老虎伤人事件,致一死一伤。事件发生后,延庆区责令动物园停业整顿,确保旅游安全。

2016-08-24

延庆区政府调查结果显示,赵某未遵守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被虎攻击受伤;周某救女心切未遵守规定下车,被虎攻击死亡。因此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6-09-22

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发布声明称,被虎咬伤的两位游客并未购买该公司意外险产品,无法得到保险保障,并暂停与动物园的意外险合作。

2016-11-15

赵某起诉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共索赔155万余元,延庆区法院受理并正式立案。

2016-11-22

赵某家人向延庆法院递交指定管辖申请,要求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延庆区法院认为,尚无证明显示法院就该案审理已经或可能受到行政干预,拒绝其提级管辖请求。

2017-03-29

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赵某面部损伤符合九级伤残,致残率20%。建议误工期为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

2017-05-25

赵某表示,政府信息公开得到回复,律师从延庆区政府拿到案件完整的询问笔录。律师表示,暂无法透露详细内容,但从内容看,比较有利于赵某。

2017-09-05

赵女士对表示已接到北京市延庆区法院传票,通知9月18日下午2点,她起诉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的健康权纠纷案将开庭审理。赵女士的母亲被老虎咬死案将另外开庭。

2017-09-17

据媒体报道,原定于9月18日开庭的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延期开庭,具体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2017-12-06

据北京青年报:北京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将于12月19日在延庆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6-07-23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老虎伤人事件,致一死一伤。事件发生后,延庆区责令动物园停业整顿,确保旅游安全。

2016-08-24

延庆区政府调查结果显示,赵某未遵守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被虎攻击受伤;周某救女心切未遵守规定下车,被虎攻击死亡。因此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6-09-22

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发布声明称,被虎咬伤的两位游客并未购买该公司意外险产品,无法得到保险保障,并暂停与动物园的意外险合作。

2016-11-15

赵某起诉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共索赔155万余元,延庆区法院受理并正式立案。

2016-11-22

赵某家人向延庆法院递交指定管辖申请,要求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延庆区法院认为,尚无证明显示法院就该案审理已经或可能受到行政干预,拒绝其提级管辖请求。

2017-03-29

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赵某面部损伤符合九级伤残,致残率20%。建议误工期为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

2017-05-25

赵某表示,政府信息公开得到回复,律师从延庆区政府拿到案件完整的询问笔录。律师表示,暂无法透露详细内容,但从内容看,比较有利于赵某。

2017-09-05

赵女士对表示已接到北京市延庆区法院传票,通知9月18日下午2点,她起诉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的健康权纠纷案将开庭审理。赵女士的母亲被老虎咬死案将另外开庭。

2017-09-17

据媒体报道,原定于9月18日开庭的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延期开庭,具体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2017-12-06

据北京青年报:北京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将于12月19日在延庆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八达岭老虎伤人案今日开庭:当事人接受专访

来源:新京报

△ 2017年12月19日,延庆区人民法院。摄影/新京报记者朱骏

今日(12月19日)上午,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开庭。据法院官方微博@北京延庆法院 今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发布的信息显示:

2017年12月19日上午,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分别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赵某、赵某某、周某(分别系死者周某某之女、之夫、之父)诉被告北京某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和原告赵某诉被告北京某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两案。14时18分,两案庭审全部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 图/@北京延庆法院

当事人赵女士表示,起诉不是为了钱,主要诉求是让动物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进行整改。

对于很多人认为自己“不作不死”,赵女士回应,当时做出下车误判与园方路标缺失有关,如果判决结果不满意,会提起上诉。

△ 2017年12月19日下午15时09分左右,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当事人赵女士所乘车辆开出延庆区人民法院。摄影/新京报记者朱骏

去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发生老虎伤人事件,致一死一伤。

延庆区政府调查结果显示,游客赵女士未遵守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被虎攻击受伤;其母亲周女士救女心切未遵守规定下车,被虎攻击死亡。因此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此后,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恢复营业,发生悲剧的东北虎园重新开放,赵女士与动物园的诉讼波折不断……

△ 2017年12月19日下午15时多,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当事人赵女士接受记者专访。摄影/新京报记者朱骏

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回顾

2016年7月23日,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发生老虎伤人事件,致一死一伤。事件发生后,延庆区责令动物园停业整顿,确保旅游安全。

2016年8月24日,延庆区政府调查结果显示,赵某未遵守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被虎攻击受伤;周某救女心切未遵守规定下车,被虎攻击死亡。因此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6年8月25日,动物园恢复营业,但位于西南方的“U”字形东北虎园不允许游览,猛兽区自驾游暂停。

2016年9月22日,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发布声明称,被虎咬伤的两位游客并未购买该公司意外险产品,无法得到保险保障,并暂停与动物园的意外险合作。

2016年11月15日,赵某起诉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共索赔155万余元,延庆区法院受理并正式立案。

2016年11月18日,东北虎园重新开放,增设电网,并在出口处大门上增设“严禁下车”的警示牌。

2016年11月22日,赵某家人向延庆法院递交指定管辖申请,要求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

2016年12月8日,延庆区法院认为,尚无证明显示法院就该案审理已经或可能受到行政干预,拒绝其提级管辖请求。

2017年3月29日,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赵某面部损伤符合九级伤残,致残率20%。建议误工期为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

2017年5月下旬,赵某表示,政府信息公开得到回复,律师从延庆区政府拿到案件完整的询问笔录。律师表示,暂无法透露详细内容,但从内容看,比较有利于赵某。

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开庭了,我们要站对,而不是站队!

作者:王石川

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东北虎园内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当时,游客赵女士中途下车后,被老虎拖走,其母周女士下车去追时遭老虎撕咬。该事件造成周女士死亡,赵女士受伤。一年多后的今天,该案件在北京市延庆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随着庭审开始,赵女士一家再次成为公共焦点。不出所料,“消失”了一年多的赵女士,甫一发声,再度被舆论“痛殴”。不知道这一年多,赵女士是怎么度过的,如果口水如箭,赵女士早就该变成筛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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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因坚持认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应负有主要安全责任,在与动物园协商未果情形下,2016年11月15日,赵女士与其父分别起诉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请求法院判令赔偿其后续医疗整形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赔偿其已故母亲周女士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近156万元。延庆区法院当日受理并正式立案。

最新消息是,赵女士将索赔金额调整为69万元,伤者家属还为已故的周女士提出149万元的赔偿金,“该金额是按相关规定和最新标准拟定的。”

消息传出,引来不少网友嘲弄。一方面,赵女士一再强调“我靠着母亲讹钱”;另一方面,却索取高额赔偿。这的确显得违和。

但是,不必把两者对立起来。且不说索赔一两百万元是不是高额赔偿,仅就一死一重伤而言,这两百万元又算得了什么呢?

是不是讹钱,赵女士说了不算,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说了不算,网友说了更不算。讹钱,是一种情绪化表达,带有道德贬抑色彩,显然不是法律术语。

从法律角度看,赵女士完全有权利提起法律诉求——不管这一诉求合不合理。毕竟,最终判定由法院说了算,由法律提供支撑。故此,不必盯着赵女士的索赔金额,更不能先入为主地认为她在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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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件本可调解,但流产了。究其因,动物园方一直主张无责,“他们要求的赔偿数额太高,无法进行调解。”而赵女士则表示,既然园方不接受调解,法院该怎么判就怎么判,等待公允判决。

动物园方真的无责吗?此前,就“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负责人表示,在经营行为中,保护消费者安全是经营者的第一责任;在责任主体中,经营者是保护消费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消费者“违规”不等于经营者无责。

诚如斯言,消费者违规不等于经营者无责。赵女士和周女士当然违规,但周女士是不是该付出生命代价?进而言之,他们咎由自取,园方就完全脱得了干系?

据报道,事发前,园方与赵女生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表面看,园方尽了提醒义务,但据法律人士所称,作为组织开展高度危险游览项目的经营者,仅发放警示说明、签订协议书是不够的,对于涉及消费者生命的重大事项,应当采取与危险程度相当的更有效措施,如对车辆加装防护装置、挖掘隔离壕沟、配备自卫工具等。同时应设置救生员,配置麻醉枪等设备。

此外,相关调查组也发布通报称,该园方在日常管理中,员工培训考核制度未完全落实,存在有培训无考核、部分应急演练资料缺失等问题。这足以说明园方所谓的无责经不起推敲。当然,是不是无责,仍须法院裁定。

3

自出事后,赵女士一家没有获得同情,而是被羞辱,被唾骂,乃至被一些网友设置的道德法庭审判,甚至深陷谣言之中。

比如,有人说赵女士下车是与丈夫吵架,平时她就是泼妇。有人说赵女士是小三,孩子为其非婚子女。还有人说“(赵女士)家属是职业医闹”、“已经成功医闹了三起”……

所有这一切都是谣言!请问,谣言是如何出笼的?是谁炮制谣言,对赵女士一家造成二次伤害?

事发不久,《人民日报》刊文《舆论别成另一只伤人“老虎”》称,“现在,当越来越多的人进入了移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开始手持‘全民话筒’时,如果讨论开始冒犯他人的隐私、尊严,无异于是对悲剧承受者个人与家庭的再度残忍伤害”。

侵犯赵女士隐私当然不妥,造赵女士一家的谣更是不妥,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是,这些谣言为何井喷出来?

同时也该追问,为何有那么多网友患上了道德洁癖,认为赵女士的母亲死得活该?赵女士和她母亲确实违反规则,这一点不容回避。但是,就此认为死得活该?那些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张牙舞爪的人,平生未违规过?

突然想起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我先前总以为人是有罪,所以枪毙或坐监的。现在才知道其中的许多,是先因为被人认为“可恶”,这才终于犯了罪。许多罪人,应该称为“可恶的人”。

这话放在该事件未必适合,但一些网友看来,赵女士一家是可恶的,违反了规则就该死;违反了规则不下跪告饶还要起诉园方,更是可恶,死一千次也不够!

希望这些网友多一些同理心,换位思考一番。

4

动物园内猛兽伤人,在国外也时有发生。

据报道,多年前,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一动物园的一头西伯利亚虎跳出玻璃围墙发威,致三兄弟1死2伤。调查显示,三兄弟酒醉,挑衅老虎,遂引惨案。而同时调查发现,动物园的围墙比标准低了4英尺。幸存的两兄弟提起诉讼,最后与动物园达成私下协议,获得90万美元赔偿。

身处野生动物园,游客必须遵守规则,这是常识,也是自我保护最基本的底线。如果园方尽了提醒义务,则有完善的配套措施,游客因自身原因出现伤亡,园方不应承担责任。可问题就出在园方有没有尽到责任?如果提提醒就算完事,签个协议就当甩手掌柜,这合理合法吗?须知,如果是霸王合同,合同就是无效的。

另据报道,此前,美国一家迪斯尼度假村发生鳄鱼袭击男童致死事件。由于迪斯尼度假村并未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并有人举证称,有园内工作人员曾对鳄鱼喂食。故此,迪斯尼度假村可能因此面临上亿美元的赔偿。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作为吃瓜群众的我们,应该站对,而不是站队;应该站在法律一边,应该呵护公理,遵循公义。同时,也应该葆有起码的良知,留存基本的人文关怀。

小结

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是,近日,记者再度探访事发现场发现,猛兽区内增设了电网,随处可见禁止下车的警示牌,有值守的巡逻车。

周女士用生命换来了园方的整改,这个代价有点大。而园方整改,是不是也说明他们意识到了此前有不妥之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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