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名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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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 第2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在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建设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第二批试点创建工作。经过地方政府申报、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预审、专家评审,确定上海市等36个市(县、区)为第二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 特此公告。 第二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名单 直辖市: 上海市 地市和县区: 河北省:白沟新城 山西省:长治市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满洲里市 辽宁省:本溪市 吉林省:珲春市、白城市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江苏省:徐州市、苏州市 浙江省:绍兴市 安徽省:安庆市、蚌埠市 福建省:泉州市 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新余市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济宁市任城区 河南省:洛阳市、新乡市 湖北省:黄石市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广东省:佛山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四川省:眉山市 贵州省:贵阳市 云南省:大理市、保山市 陕西省:咸阳市 甘肃省:白银市、敦煌市 青海省:德令哈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固原市原州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 附件:第二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名单.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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