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善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公布!学区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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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嘉善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公布!学区划分表→

2024-02-07 21: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注:

1.嘉善县亭桥小学因学校在建,2021学年新生在周边学校过渡;

2.上述学区,今后会因新建学校、布局调整、招生容量等因素进行适度调整,请慎将学区划分作为购房依据。

(二)招生类别与录取原则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共分为学区内户籍生、本县户籍房产生、非本县户籍房产生、其他形式落户生、非本县户籍积分生、政策生六个类别,当前五类登记人数超过当年度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实施“房户一致优先、类别靠前优先、按户籍或产权证取得时间排序、按积分高低排序”的原则(以下简称“两优先、两排序”)分批次按条件录取新生。

1.学区内户籍生

学生本人是本县学区内家庭户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 城市社区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或 学生本人持有本县学区内农村(农村社区)家庭户户籍的,即可认定为学区内户籍生。

当学区内户籍生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余额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

验证注册时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出生证,申请入学学校学区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幼儿园大班《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册》或小学六年级成长记录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

2.本县户籍房产生

学生本人是学区外本县家庭户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的,即可认定为本县户籍房产生。

当该类学生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父母住宅房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 未录取的学生可在县教育局公布的招生余额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预登记,仍按“两优先、两排序”的原则录取。

验证注册时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出生证,申请入学学校学区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幼儿园大班《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册》或小学六年级成长记录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

3.非本县户籍房产生

学生本人是非本县户籍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已取得当年度嘉善县新居民积分的,即可认定为非本县户籍房产生。

当该类学生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父母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可在县教育局公布的招生余额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预登记,仍按“两优先、两排序”的原则录取。

验证注册时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出生证,申请入学学校学区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 当年度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卡》,幼儿园大班《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册》或小学六年级成长记录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

4.其他形式落户生

学生本人在2020年5月1日之后随父母迁入本县的集体户户籍或以“租赁房屋”“无房挂靠”等其他形式落户本县的,即可认定为其他形式落户生。

当该类学生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可在县教育局公布的招生余额学位的公办学校预登记,仍按“两优先、两排序”的原则录取。

验证注册时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出生证,幼儿园大班《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册》或小学六年级成长记录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相关此类房产证或租赁房屋证明(或住宅不动产权证)。

5.非本县户籍积分生

学生本人是非本县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无住宅产权房,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已取得当年度嘉善县新居民积分的,即可认定为非本县户籍积分生。

该类学生的入学按《嘉善县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试行)》(善政办发〔2014〕73号)文件执行,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浙江省居住证办理的镇(街道)申请办理《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卡》。

学生根据县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学校(必须是积分办理所在镇或街道的学校)进行预登记。当该类学生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积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若新居民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有积分的,按积分高的一方计算;当出现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时,根据其“基本情况”分值高低进行排名;“基本情况”分值再次并列时,按其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未录取的学生可参加其他公办学校面向积分生的第二轮招生或慈山教育集团的招生。

验证注册时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出生证, 当年度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嘉善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幼儿园大班《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册》或小学六年级成长记录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

6.政策生

虽非学区户籍,但符合我县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起始年级新生,即为政策许可生(简称政策生)。

具体办理办法详见《2021年嘉善县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类学生具体对象、办理需要材料及申办流程》(附件4)。政策生材料由相关部门交至县教育局,县教育局统一登记,统筹安排,向各校下达招生名额。政策生家长到校验证注册时须提交:准入单,户口簿,出生证,幼儿园《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册》或小学成长记录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及相关材料。

(三)登记时间与录取注册

1.学区内户籍生,本县户籍房产生,非本县户籍房产生

(1)登记时间。此三类符合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在6月12日(周六)至6月18日(周五)内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1所学区内公办学校,具体网上报名流程另行通知。

(2)验证录取。学校于 7月8日(周四)将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当日公布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家长和学生 7月10日(周六)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未录取的学生可在县教育局公布的招生余额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预登记。

(3)备案。学校将录取通过的此三类名单于 7月11日(周日)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2.其他形式落户生、非本县户籍积分生

(1)登记时间。此两类符合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在7月14日(周三)至7月16日(周五)内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本区域内1所公办学校(这两类学生在魏塘街道和罗星街道区域实施统筹招生),具体网上报名流程另行通知。

(2)验证录取。学校于 7月17日(周六)将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当日公布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家长和学生 7月18日(周日)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学校将录取通过的此二类名单于7月19日(周一)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3)第二轮登记补录。第一轮未录取的其他形式落户生、非本县户籍积分生在7月21日(周三)至7月23日(周五)内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1所公办学校。学校于7月24日(周六)将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当日公布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家长和学生7月25日(周日)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

(4)备案。第二轮补录的公办学校将录取通过的此二类名单于7月26日(周一)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3.政策生

分两次注册报到。第一次,与学区内户籍生同时注册报到;第二次,8月15日注册报名。相关家长须在规定报到日期之前办理相关的入学证件。

所有公办招生学校注册验证时间统一为上午8:00—11:30,下午1:00—5:00。

(四)其他相关规定

1.由于历史原因和其他特殊因素,魏塘、罗星、惠民三街道下列区域和对象,今年新生入学可采取过渡性办法:

①原有协议的村或户,今年仍允许在原协议学区或新划学区学校任选。

②户籍在惠民街道 阳光社区的初中七年级新生可在嘉善四中和嘉善五中任选。

③户籍在魏塘街道魏中村南桥片(原南桥村)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可在杜鹃小学和里泽中心学校任选。

2. 罗星街道科技大道以南区域内未正式划分社区的城市住宅小区且符合前三类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今年根据以上报名时间段一年级在嘉善县亭桥小学进行预登记,七年级在嘉善县实验中学进行预登记。

罗星街道城西大道以西区域内未正式划分社区的城市住宅小区且符合前三类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今年根据以上报名时间段一年级在嘉善县吴镇教育集团泗洲小学进行预登记,七年级在嘉善县实验中学进行预登记。

3.户籍、住宅房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 当年5月31日;住宅产权房指房屋用途为住宅且已取得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在学区共有住宅产权房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占有份额必须达到51%及以上。

自2021年下半年新生入学登记起,将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地址及就读学校实施记录,建立学位房信息库。县教育局将根据有关要求,适时实施住宅房产登记入学申请,原则上三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孩子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学位。即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3年后方能再次享受该处房产的学区入学指标。

4.年满6周岁儿童确因身体状况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家长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残疾证,向所在学区的学校办理延缓上学手续,学区学校需上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和镇(街道)文教办备案。

5.全面保障本县户籍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入学。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适龄视障持证儿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中度听障持证儿童到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中度智障持证儿童到县培智学校报名入学(具体见招生简章),适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负责送教上门。

6. 2021年6月1日至8月15日间户籍迁移到城区三街道的起始年级家庭户户籍新生不适用此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区划分规定,但可由相应学区学校在8月15日统一预登记后于8月18日报县教育局(逾期的新生可以直接到县教育局登记),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资源情况在全县公办学校内统筹安排入学。

四、民办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学校范围

嘉善县泗洲中学(七年级)、嘉善新世纪学校(一年级、七年级)、嘉善县上海师大附属实验学校(一年级、七年级)。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参加民办学校招生报名:

1.学生本人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嘉善县户籍;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嘉善县的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已取得当年度嘉善县新居民积分或持有在嘉善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4.学生本人具有本县幼儿园大班或小学六年级学籍;

5.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符合本县有关在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优待政策的子女。

(三)优待对象

1.政策生

(1)根据《嘉兴市人才子女入学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嘉教〔2018〕109 号)和《中共嘉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嘉人社〔2020〕67号)精神,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高端人才(即嘉人社〔2020〕67号文件中的A类、B类人才)子女,浙政联〔2013〕2号文件第三条第(一)(二)款确定的军人子女、浙应急人事〔2019〕37号文件和浙公通字〔2017〕61号文件确定的参照浙政联〔2013〕2号文件第三条第(一)(二)款有关条件优待人员的子女;

(2)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子女(自然人子女或民营企业法人单位的直接持股股东子女);

(3)本校正式聘任并在学校实际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教职工子女;

(4)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政府部门有协议或约定的新生。

以上四类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在履行资格审核、公示并报县教育局审查后,可在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

2.直升生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且申请本校初中部就读的新生。

(四)登记时间与录取注册

1.政策生与直升生

(1)登记时间。符合民办学校优先录取条件的政策生在 6月19日(周六)之前向学校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直升生在 6月12日(周六)至6月18日(周五)内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向报名系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验证录取。学校审核材料并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政策生并报县教育局审查。政策生和直升生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6月23日(周三)录取,并公布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家长和学生6月24日(周四)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名额少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

(3)备案。学校将录取通过的此二类名单于6月25日(周五)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2.电脑派位生

(1)登记时间。符合民办学校其它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6月12日(周六)至6月18日(周五)内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县内1所民办学校,具体网上报名流程另行通知。

(2)验证录取。民办学校于 7月3日(周六)根据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或一次性全部录取,将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公布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 。7月5日(周一)前家长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确认,未选择视为确认。 7月7日(周三)完成补录取,家长和学生 7月10日(周六)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

(3)录取程序

①若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②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③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原来报名公办学校相对应批次进行录取或参加其他民办学校预登记。

(4)备案。学校将审核录取通过的名单于7月11日(周日)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5)第二轮补报。第一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以向县教育局申请,开展第二轮招生工作。在嘉善办理居住登记信息的非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7月19日(周二)起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县内1所民办学校。学校完成录取后,家长和学生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

(五)公布招生简章

民办学校在县教育局指导下制定学校招生简章(含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流程、收费标准、办学特色等),于6月1日前报县教育局职成教科和基教科审批。招生信息在“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等平台公布。

五、嘉善县慈山教育集团招生

(一)招生学校

嘉善县慈山教育集团慈山一小、慈山四小。

(二)报名条件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已取得当年度本县新居民积分或在我县已办理并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三)登记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在 7月27日(周二)至7月30日(周五)内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填报慈山教育集团内的1所小学,具体网上报名流程另行通知。

(四)验证录取

学校于 7月31日(周六)将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当日公布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家长和学生 8月1日(周日)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慈山教育集团各小学小区将本校区录取名单于 8月2日(周一)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五)录取原则

实施“分批录取,积分优先”的原则录取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学生。当招生学校凭积分报名的新居民子女学生超过招生计划时,按新居民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当招生学校凭《浙江省居住证》报名的新居民子女学生超过招生计划时,以《浙江省居住证》登记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六、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与班额

(一)根据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相关规定确定各公办民办学校和嘉善县慈山教育集团的招生计划,详细招生计划另行下发相关通知。

(二)各公办学校面向新居民子女学生的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情况确定并下达, 7月12日(周一)由招生学校向社会公布(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学校门口)。

(三)公办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

七、在校学生转学的相关规定

1.转学条件。 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购买住宅房产后将子女户籍迁入该住宅房产内,并从县外学校转入我县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在 6月30日之前。

2.登记时间。符合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在 8月4日(周三)至8月5日(周四)内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的转学模块进行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1所原来对口学区的公办学校,具体网上报名流程另行通知。

网上登记时递交户口本(父或母,小孩户籍都在住宅房产内),出生证,申请入学学校原学区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成长记录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原就读学校打印并盖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全国电子学籍注册的学生基本信息)。

3.验证录取。

(1)若学校有空余学位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户籍迁入先后顺序进行预录取,学校于 8月6日(周五)将录取情况通知家长,并告知到学校验证注册时间,并在 8月9日(周一)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2)若学校无空余学位时,由学校审核汇总,并在8月9日(周一)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县教育局基教科在全县范围内统筹安排。

(3)备案。学校将录取通过的此三类名单于8月11日(周三)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4.罗星街道科技大道以南区域内未正式划分社区的城市住宅小区且符合转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2年级在第二实验小学西校区预登记、就读3-6年级在吴镇教育集团泗洲小学预登记,初中转学在实验中学进行预登记。

罗星街道城西大道以西区域内未正式划分社区的城市住宅小区且符合转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转学在吴镇教育集团泗洲小学预登记,初中转学在实验中学进行预登记。

5.其他规定。毕业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城区公办学校之间不准转学。学生转学(含跨学区转学)原则上应在暑期进行,并在学期初两周内将手续办理完毕。无特殊原因,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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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汤纯凤

责 审 | 张文燕、王 洁、沈晓刚

来 源 |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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