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上半年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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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上半年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情况的通报

2023-03-21 19: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2022年上半年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430S00/2022-03008476 发文日期:2022-07-19 17:46 名称: 关于2022年上半年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报告编制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省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质量,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编制,现将2022年上半年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情况予以通报。

一、评审备案情况

截至2022年6月底,我厅共受理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申请88个,其中会前依申请终止审查3个,已完成审查79个。完成审查的79个储量报告中,评审通过67个(占比84.81%),不通过12个(占比15.19%)。通过评审的报告中,良好的3个,合格的64个。已完成备案51个,评审备案平均时长约为18个工作日,报告修改平均时长约为20个工作日(报告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二、报告审查不通过的原因分析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审查不通过的主要原因有:

(一)报告修改不及时。新建湖南常德鼎城尧天坪35KV输变电工程压覆湖南省常德市丁家港矿区金刚石砂矿矿产资源储量评估等6个报告上会评审后,编制单位未及时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到位或修改时间超过规定时限。

(二)储量估算不准确。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丫江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详查等3个报告编写期间未充分收集基础资料。储量估算时,工业指标确定依据不足或未按规范圈定评估范围。

(三)勘查工作不到位。湖南省双峰县万寿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等3个报告未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尤其是对砂石土矿风化层、覆盖层、夹石层以及岩溶发育等控制研究不够,达不到相应勘查程度;野外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在报告送审前未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编写人员要求。受矿业权人或主管部门委托编制的单位,应组织本单位参加过我厅组织的技术培训且具备相应能力、经验的正式员工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不得再次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编制。我厅组织评审时,将对报告编制人员身份进行核实。

(二)进一步规范修改时限要求。编制单位应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966号)要求,按时限要求修改并提交报告,未按时限要求提交的,报告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

(三)进一步加强勘查设计和野外验收工作管理。勘查设计编制前期必须进行现场踏勘,确保勘查工作布置的合理性。野外验收提出的有关问题需在勘查报告送审前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的,不予受理评审。

(四)进一步加强内审制度管理。报告编制单位内审责任人应对报告质量进行把关,杜绝“一签了之”“一问三不知”。储量规模大中型和小型复杂多金属矿的报告评审时,内审责任人应参加报告评审会并接受专家质询,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暂缓审查。

附件:湖南省2022年上半年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情况表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附件:湖南省2022年上半年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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