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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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2024-05-25 00: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物业公司各停车场运营情况,提高停车场管理收益,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防止资金流失,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辖各项目的停车场(外包除外)收费管理。

第二章 停车场收费监督核查规定

第三条 停车场收费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停车场的收益,公司停车场收费稽核专员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项目停车场收费进行稽查,监督不规范行为,防止弄虚作假,禁止私自放行,杜绝违规操作。

第四条 稽核专员利用捷顺停车场智能化系统加强监管,通过系统实时监管停车场车辆进出情况,月卡车、临时车及免费车辆情况,系统收费数据和异常收费情况。

第五条 稽核专员监控各停车场的免费放行情况,将异常免费放行车辆发送给该项目停车场主管或收款员,并要求在当日调查免费放行原因,将结果反馈给稽核人员。稽核专员将不定期下项目对反馈结果进行调查,核实真伪。

第六条 对较大金额的车辆异常收费,稽核专员向项目经理派发《异常收费调查单》(见附件2),要求项目经理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车辆异常收费的原因并做出处理意见,回复公司稽核专员并上交《异常收费调查单》。

第七条 项目经理安排专人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停车场各收费岗进行核查,核查当班车管员手中的现金、票据、优惠券、车辆出入凭证,检查是否有私自放行和异常收费情况,免费放行车辆是否经项目经理同意确认,以及免费车辆登记情况等,同时填写《管理处停车场收入核查抽查月报表》(见附件3),并签字确认,核查人同时将核查情况上报项目经理。

第八条 各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核查,发现异常收费情况及时询问、调查、上报公司停车场稽核专员,对违规收费行为由当事人自行垫付费用,并按本制度第八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 各项目收款员建立建全停车场月卡车、免费车台账,每月及时更新数据,对月卡车和免费车的审批手续及相关资料建档保存,以备公司稽核专员检查。

第十条 收款员每月底核对停车场收费系统实收金额和实际上缴金额是否一致,如出现上缴金额与收费系统金额不一致的,各项目先自行查明原因,书面报告公司停车场稽核专员,说明差异金额产生的原因,列表汇总车辆异常收费情况,并填写《停车场收入核查抽查月报表》,项目经理负责审查签字确认,上报公司稽核专员。

第十一条 停车场收入要求上缴金额必须与电脑收费系统一致,特殊情况下可比电脑收费系统金额大,但不得小于收费系统记录金额。对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异常收费现象,经公司停车场稽核专员调查核实,相关人员应理清责任,补齐差额,如涉及员工违规行为,还应追究相关责任,并按本制度第八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公司停车场稽核专员每周每月定期下项目核查停车场各项指标,检查内容包括系统月卡车和免费车的台账;月卡车缴费情况;免费券、免费车辆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临时车免费放行、手动开闸是否合规,免费车辆登记表是否有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临时车收费是否按停车时长进行收费等。同时根据检查结果填报《停车场管理稽核检查表》,如有异常情况,由项目和公司稽核专员调查核实,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本制度第八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公司停车场稽核专员月底对各项目停车场月卡车、临时车和免费车进出情况和收入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每季度做出《停车场数据分析报告》。

第十四条 停车场收费稽核专员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随机检查,对异常收费和违规操作较多的停车场重点检查。

第十五条 对现金收费的车辆,车管员应在《车辆进出收费登记表》(附件1)上做好登记,并妥善保管好现金,当日现金收入要当日交给收款员,收款员应在《停车场收费日报表》上签字确认,做到日帐日结。

第十六条 停车场识别系统进出车辆图片应清晰,进出车辆与收费系统的进出车辆应相符一致,若出现不一致的错漏现象,车管员应及时上报主管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当发生任何无法收取停车费的状况停车管员必须及时报告车场主管或项目负责人,并记录好时间,车牌等信息,不允许私自免费放行。

第十八条车管员严禁向车主索取小费,严格按照规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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