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假冒破坏信息的是什么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2024-07-13 13: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认定标准: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和单位;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在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假冒注册商标罪处罚

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有不诉的可能吗

  找法网提醒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有不诉的可能,具体情形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法定其他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