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一体化(2.0版)要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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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一体化(2.0版)要点问答

2023-12-18 14: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有力支撑健全现代预算制度,针对《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学习要点,我们根据后台收到的最多咨询方向,归集话题进行总结答疑,以专题问答的方式来助大家深入掌握预算管理一体化知识。1.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对会计核算的影响?答: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支付的区分取消,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后统称为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业务流程得到统一,均由单位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出申请,系统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设定的校验规则对预算指标等校验通过后,发送代理银行办理支付。对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不再区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支付的款项(原直接支付),仍保留原来的记账方式。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的款项(原授权支付),取消零余额额度到账业务,不再使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单位核算时,可在支出时同,具体记账方式如下:

2.如何对公务卡相关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关于公务卡业务可分两种情况进行账务处理。第一种情况是公务卡持卡人报销时单位还未向银行偿还公务卡欠款。这种情况下的会计处理为:

时点财务会计预算会计本单位公务卡持卡人报销时按照审核报销的金额: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贷:其他应付款不作处理单位偿还公务卡欠款时按照实际偿还金额:借:其他应付款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按照实际偿还金额: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贷:资金结存

第二种情况是单位向银行偿还公务卡欠款时公务卡持卡人还未报销。在这种情况下的会计处理为:

时点财务会计预算会计单位偿还还未报销的本单位公务卡欠款时按照偿还的金额:借:其他应收款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不作处理本单位公务卡持卡人报销时按照报销金额: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贷:其他应收款按照报销金额: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贷:资金结存

若年末结账前公务卡持卡人仍未报销,单位应当按照偿还的金额,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以后年度,持卡人报销金额与已计入预算支出的金额不一致的,单位应当通过相关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年初余额调整”明细科目进行处理。

3.事业单位哪些应收款项需计提坏账准备?何时计提?提取或冲减坏账准备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其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

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按照期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或+坏账准备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1)事业单位计提坏账准备时,按照计算确定的坏账准备金额,财务会计下:

借:其他费用贷:坏账准备

(2)冲减坏账准备时,按照应当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财务会计下:

借:坏账准备贷:其他费用

(3)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并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按照无法收回的金额,财务会计下:

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4)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单位应当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财务会计下:

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等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预算会计下,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等贷: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4.某单位使用一体化系统进行国库集中支付。该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如下:单位在一体化系统中填报支付申请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一体化系统中预设校验规则,支付申请在一体化系统中进行事中校验;支付申请校验通过后,一体化系统将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发送至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或单位零余额账户的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完成资金支付,按日与人民银行清算;代理银行支付资金后,通过一体化系统将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回单发送至单位,作为单位会计核算的依据。该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单位应当根据收到的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及相关原始凭证,按照凭证上的国库集中支付入账金额,在财务会计下:

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等贷: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应返还额度

同时,在预算会计下: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单位可以对财政拨款收入按照支付资金的账户进行明细或辅助核算。

年末,保留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地区,单位根据同级财政部门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按照本年度相应预算指标数与当年实际支付数的差额,在财务会计下: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贷:财政拨款收入

同时,在预算会计下: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地区,单位年末不进行上述账务处理。 5.零余额账户、财政专户和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有什么区别?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和单位在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专户,是指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管理职能,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的用于管理核算特定专用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是指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的除零余额账户以外用于办理支付结算和资金存放业务的各类银行账户。6.国库集中支付生成的单位会计凭证可以自行修改吗?答: 单位会计依据经审核的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一体化系统自动核算结果、预算会计凭证信息不得人为修改,自动核算确实有误或因会计政策、估计调整涉及调整会计核算结果的,应以会计调整的方式进行修正。涉及财政资金收支核算结果调整的,应按照财政部门支付更正规定报财政审核通过后调整,调整后的会计核算结果要与财政总会计核算结果保持一致。7.预计形成固定资产等的建设工程项目,资产未完工交付使用时,可以将资金费用化处理吗?答: 不可以。应严格按照“在建工程”科目反映,不得将资金费用化处理。以代建方式进行的在建工程,应定期进行工程进度确认,按进度及时在“在建工程”科目反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可确认资产应及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至“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科目反映。8.单位对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可以自留使用吗?答:不可以。资产处置收入(不含处置资产发生的税金及附加、评估费、拍卖佣金等直接费用)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位不得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擅自减收、免收、缓收国有资产处置收入。9.单位是否需要对资金往来对象进行辅助核算?答: 单位应对资金往来对象进行辅助核算,记录与本部门内部单位(指纳入单位所属部门财务报告合并范围的单位)、本部门以外同级政府单位、本部门以外非同级政府单位和其他单位间的交易事项,便于编制合并财务报告时自动进行抵销处理。10.折旧提足后还在使用的固定资产需要继续计提折旧吗?答:不需要。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实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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