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抽象的人”到“现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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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抽象的人”到“现实的人”*

2024-07-15 02: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事实上,“抽象的人”的本质、人性论正是在形而上学的本质主义思维方式之下建构起来的,它是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一个子域。而人权(如斯宾诺莎、洛克和卢梭的人权理论)则是建构和内含于“抽象的人”的本质之中的,它被视为一种固化于人的本质或人性中且带有普遍必然性的“自然权利”。如在洛克看来,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都是天经地义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基于自然法的内生性权利,而不是基于实在法规定的外生性权利,它们是与生俱来的,是不可让渡的,且是不证自明的。[2]关于人的本质与人权之间的关系,卡尔·贝克尔曾批判指出:“某些自然权利论者把人性抬高到了绝对价值的地位”,“它带着启蒙之光在人类历史的领域中上下巡航,找寻普遍的人、一般的人、被抽离了时间和地点的偶然性的人;它亟待找到人性而熟知人类。如果发现了人性,它就会找到普遍的人亦即自然的人;这样,它就有机会知道,有哪些适合于普遍的人,因而也适合于无论何时何地的个别的人的权利和法律”。[3]实际上,近代以来,西方所聒噪鼓吹的“天赋人权”“人权高于主权”“普世价值”等,大都是建构在贝克尔所谓的“普遍的人、一般的人、被抽离了时间和地点的偶然性的人”这个形而上学根基之上的。最终,在本质主义、人的本质和人权三者之间,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环,它们之间通过直观的方式被牢牢地关联起来。在形而上学那里,所谓的“直观”,就是那种不需要而且也无法用逻辑或实践来证明的把握问题的方式。1由直观的方式把握到的知识,既是不证自明的,又是超逻辑的、超历史的真理,而且对这种真理的把握是一劳永逸的,如几何学领域中的“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两条平行线永远不相交”,物理学领域中的“物质具有广延性”,伦理学领域中的“每个人都希望追求美好的事物”等。在自然权利论那里,政治学领域中的人权学说也是经由直观的方式把握到的。如美国《独立宣言》中就有这样的表述:“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是经被统治者同意授予的。”[4]在他们看来,人权中包含的所谓“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等,都是不言而喻、天经地义的“真理”,这种权利由造物主赋予,且不可剥夺、不可让渡。对于直观的方式与天赋人权的关系,罗素曾有这样的表述:“这种观点影响了柏拉图和康德以及他们两人之间的大部分的哲学家。美国的‘独立宣言’说:‘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自明的’,其本身便脱胎于欧几里德。十八世纪天赋人权的学说,就是一种在政治方面追求欧几里德式的公理。”[5]换句话说,罗素在这里所谓的“十八世纪天赋人权的学说”,只不过是“欧几里德式的公理”(即由直观得来的知识)的一个政治哲学版本。最终,通过这种偷梁换柱,人权便在西方的政治哲学中转换为一种“似自然性”的权利。我们通过分析可以发现,西方所谓的“天赋人权”只不过是形而上学的本质主义思维方式在西方政治学领域的外观,而形而上学才是被掩饰在这个外观之下的“底层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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