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设计要求与重点注意事项【报建、设计的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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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设计要求与重点注意事项【报建、设计的都看看】

2024-05-29 12: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人防的分类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3.人防工程分类:按功能分(1)指挥、通信.(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4)专业队装备部;(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按抗力分:1、2、2B、3、4、4B、5、6八个等级,其中5级人防抗力为0.1Mpa,6级人防抗力为0.05Mpa。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4.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5、6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适用于上海市5、6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分册》97沪防-562;(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6)上海市人防工程常用设备选编。5.人防工程设计步骤: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要求,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人防主体设计 1.防护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的面积划分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自成体系;(2)防护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800m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2000m2;配套工程≤2400m2。2.抗爆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面积,在防护单元内划分抗爆单元;(2)抗爆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400m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1000m2;配套工程≤1200m2;(3)当人防内部用墙体进行小房间布置时,可不划分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多层建筑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高层建筑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时,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位;(4)抗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连通口处设置抗爆挡墙,可在临战时砌筑(图3.3.3)。钢筋混凝土墙厚度≥200厚;砖墙厚度≥370,高度方向@500配3Ф6通长钢筋。3.净面积标准和净高:一等人员掩蔽所1.3m2/人,房间净高≥2.4m,梁底≥2.0m;二等人员掩蔽所1.0m2/人,房间净高≥2.4m,梁底≥2.0m;专业队员掩蔽所3.0m2/人,房间净高≥2.4m,梁底≥2.0m;专业装备掩蔽部小型车辆25-45m2/台,中型车辆50-80m2/台,梁底管道底净高为车高+0.20。4.防护单元之间的关系:(1)各防护单元建筑设备自成体系,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应设置防护密闭隔墙,当相互之间连通时,应在两侧设置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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