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办“城乡规划发展与规划师素质培养”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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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城乡规划发展与规划师素质培养”讲座

2023-06-12 19: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5月26日晚,江苏省规划设计集团副总规划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江苏省“333”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徐海贤博士,应邀为我院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B190802班做了题为“城乡规划发展与规划师素质培养”的专题讲座,讲座由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系王维老师主持,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系主任杨莉老师、副系主任陈伟老师出席讲座。

 

徐老师为同学们梳理了我国城乡规划的演变历程,第一阶段:1978年到1992年,农村的改革和80年代中期前的城市改革;1984年的城市规划条例和1989年通过的《城市规划法》为标志,我国城市规划工作的法制基础初步建立。第二阶段是从1992年邓小平南巡到2002年,全国规划发展的热潮,紧接着是亚洲金融危机,对于开放有了重新的思考和评价,包括城市发展战略的启动等等。第三阶段是2002年到2012年,这个期间比较重要的就是城镇化的政策上升为国家战略,《城乡规划法》取代了1990年的《城市规划法》。第四阶段是2012年至今,按照十八大“五位一体”的布局,提出了“四化”同步的发展战略,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了城镇化的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2014年出台《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标志着我国城乡建设发展迎来新的历史时期。

 

讲座中,徐老师还为大家解剖了城乡规划专业的就业前景,就业方向:城乡规划专业毕业生可在政府管理部门、规划设计单位、建设与开发企业从事城乡规划设计、研究等专业技术工作;可在政府管理部门从事城乡规划与建设方面的管理工作;也可在教育、科研机构从事相关的教学及科研工作。城乡规划是支撑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继承和创新中华优秀文化、营造美好人居的重要领域。城乡规划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坚实的城乡规划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团队精神、创新思维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能够在专业规划设计机构、管理机构、研究机构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及其相关开发管理、研究教育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人才具有复合型特征。

讲座结束后,徐老师还就相关同学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撰稿:王维   初审:苗立志   编辑:乙万义   审核:朱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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