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卷一宪法真题解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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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一宪法真题解析(一)

2024-02-04 10:5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司法考试卷一宪法真题解析(一) 发布时间:2017-08-28 15:32    0

摘要: 司法考试宪法:真题解析。2017年司法考试复习正在进行中,要重视基础知识的复习。万国司法考试基础讲义,作为考生复习的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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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宪法:真题解析。2017年司法考试复习正在进行中,要重视基础知识的复习。万国司法考试基础讲义,作为考生复习的参考资料。

 

        1.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关于乡镇人大主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由乡镇人大从本级人大代表中选出

  B.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主持乡镇人大会议

  C.乡镇人大主席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可以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

  D.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为乡镇人大会议主席团成员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乡镇人大主席的相关规定。

  选项A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4条第1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主席、副主席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

  选项C错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的职务。

 

 

  2.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县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B.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县人大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C.县人民政府在必要时,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派出机关

  D.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受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

  选项A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选项B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4条第4款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选项C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选项D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6条第2款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3.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B.国务院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预算的执行情况

  C.预算安排的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资金需要调减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D.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审查的内容之一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15条第2款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因此,A项说法正确。

  第16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因此,B项说法正确。

  第17条第2款规定,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资金调整。预算安排的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资金需要调减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因此,C项说法正确。

  第18条规定,常务委员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审查下列内容:(一)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二)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三)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四)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五)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除前款规定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应当重点审查国债余额情况;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应当重点审查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因此,D项说法正确。

 

 

  4.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活动不受法律追究

  B.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未经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批准,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C.全国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D.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有权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答案:AB

  解析:《宪法》第7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并非是所有的活动不受法律的追究,而是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的追究,因此,A项说法错误。

  第7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应该是“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而非是“未经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批准”,因此,B项说法错误。

  第7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本单位选出的代表。因此,C项说法正确。

  第7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因此,D项说法正确。

 

 

  5.关于国家机关的职权,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决定设立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

  B.国务院有权批准自治州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C.省人民政府有权决定民族乡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D.国家主席有权决定特赦

  答案:AD

  解析:《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所以,A项表述错误,应选。

  《宪法》第89条第(十五)项规定,国务院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所以,B项表述正确,不应选。

  《宪法》第107条第3款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所以,C项表述正确,不应选。

  《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所以,D项表述错误,应选。

 

 

  6.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A.某县共有人大代表500名,经其中的101名代表提议,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B.某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该市某一失职的中级法院院长

  C.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同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认为地方性法规同法律相抵触,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答案:B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1条第2款规定,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A项中,提议的代表为101人,已经超过了全部人大代表人数500人的1/5,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所以,A项表述正确,不应选。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0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根据该规定可知,罢免法院院长的职权应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而不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所以,B项表述错误,应选。

  《宪法》第67条第(八)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所以,C项表述正确,不应选。

  根据《立法法》第91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在审查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所以,D项表述正确,不应选。综上,本题应当选B项。

 

        7.在一起伤害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甲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如何处理?(  )           A.用传票传唤甲至法庭           B.将甲拘传至法庭           C.延期审理           D.按甲自行撤诉处理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刑诉解释》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   

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   C.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作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和参加案件的调解活动,与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广义上的当事人,具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以自己名义参加诉讼;(2)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独立地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不受他人制约;(3)在一审判决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享有上诉权;(4)本诉的原告和被告之间的调解涉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时,应有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   选项B、C说法错误。《民诉解释》第八十二条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据此可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一审判决没有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无权提出上诉,但是其可以作为被上诉人参加到二审程序中。   选项D说法正确。《民诉解释》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需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应当经其同意。该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判。  

 

 

         8.某县政府依田某申请作出复议决定,撤销某县公安局对田某车辆的错误登记,责令在30日内重新登记,但某县公安局拒绝进行重新登记。田某可以采取下列哪一项措施?( )           A.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B.对某县公安局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C.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请求某县政府责令某县公安局登记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可见,本题中县公安局作为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时,申请人田某有权请求某县政府责令县公安局履行义务。但是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者再行提起复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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