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十四五”产业园区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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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十四五”产业园区发展实施方案

2024-06-22 01: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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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76号)文件精神,有力推进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结合迪庆州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及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及州第九次党代会、州委九届二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低碳化、集群化、数字化方向,推进产业强州建设,统筹园区产业布局,完善管理机制、突出创新驱动、推动绿色发展、强化招商引资,将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建设成为绿色产业聚集区、对外开放窗口、宜居宜养旅游休闲区、经济发展增长极。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发展。发挥规划对产业园区发展的统筹引领作用,强化对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的引导;加强规划衔接,突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指导作用,确保园区科学有序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增加科技研发投入,支持和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主动参与全球、全国、全省产业分工,建立新优势。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导向,加快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加强用地、用能管理,促进工业企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升级,提升园区绿色发展水平。

坚持改革开放发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完善园区管理体制,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提升园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水平。

坚持集群集聚发展。以产业集群化发展为目标,以延链补链强链为重点,突出主导产业,强化链主企业带动,加快上下游产业配套,推动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要素向园区流动。

(三)发展目标

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以绿色食品加工制造及生物医药为主导产业,发展文旅、数字经济、康养服务、商贸、物流、绿色能源、金属材料。园区绿色发展全面加强,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初步构建,建成省级绿美园区、省级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园区组织管理、规划编制、监测评价等体系全面建立,与园区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机制不断健全。“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投融资水平不断加强,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到2025年,园区营业总收入达10亿元以上,工业总产值6亿元以上。

二、园区空间布局

调整优化后的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分为“一园三片”空间格局,即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中心片区、箐口片区和小中甸片区。按照产业集中、发展集约、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的原则,完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形成科学合理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优化空间开发格局。

(一)中心片区。包括“一片区四组团”。

一片区,即中心片区。

松园组团。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和学校、物流、银行等公共服务配套,开发“药养”“食养”的养生项目和工业旅游特色项目,着力打造“康养小镇”;推进以青稞、核桃、葡萄、中药材等生物资源加工产业为支撑的绿色食品加工产业以及生物医药产业。打造云南省乃至川滇藏的一个特色高原生物产业研发生产基地。

三家村组团。布局商业、商务、医院、文体、居住、养老等设施,开发药养、食养,发展康养旅游产业以及作为整个中心片区的服务配套功能。

木碧湾组团。围绕乡村体验旅游、探险游、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科普研学等,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等特色种植养殖业;发展特色鲜明、农旅融合的田园综合体,发展食品制造、酿酒、农产品加工等为主导的绿色产业,与临江田园综合体、美丽乡村观光农业的建设相融合,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为松园片区延伸区。

老虎箐组团。依托现有的厂房以及良好的交通、电力等设施,盘活存量资源,预留发展空间,积极引进龙头企业,推进企业设备、技术升级,探索发展新材料产业。依托新建的温泉井,大力发展旅游康养产业。

(二)箐口片区。以食品、药品和旅游商品开发为主,集包装加工与展销为一体。发展以青稞及特色畜禽加工为主的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生物医药产业以及旅游商品加工产业。

(三)小中甸片区。重点发展物流产业,使之成为迪庆州及连接藏东的陆路物流集散中心。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理顺园区管理机制

坚持规划引领,完善监测评价体系,理顺管理体制机制,为园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保障。

强化顶层设计。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承担组织编制和实施总体规划的主体责任,主动落实和衔接省、州、市及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多规合一”的园区总体规划。园区四至范围应符合属地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规划对空间管控的要求,确保在底图底数、三条控制线等方面取得一致,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园区总体规划编制(修编)时同步依法组织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促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理顺园区管理机构与属地政府权责关系,强化园区经济功能定位,充分依托属地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稳妥推进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移交。建立产业园区投资项目清单制度,完善园区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产业园区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探索聘用制,打破园区人员身份编制限制,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分配激励和考核机制,推动园区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集中精力抓好园区建设、招商引资、要素保障、产业培育各项工作,组建权属清晰、功能明确的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等园区建设投融资平台。政府下属的平台公司参股控股,并吸收园区企业法人出资入股,使园区成为经济实体、企业法人,实现园区经济行为实体化、建设市场化、公共服务社会化。

完善监测评价体系。配合省级建立完善统一的园区统计体系和报表制度,建设园区发展监测平台,加强发展情况监测分析;按照省级园区评价办法,完善定期评价与动态管理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委编办、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科学技术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统计局)

(二)完善园区基础设施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与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根据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不同片区产业结构、企业和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低丘缓坡及台地的实际,相应配套道路、电力、供水、燃气、通信、治污、消防、防汛、人防等设施,做到地下、地上管线标识设置规范。借鉴“新九通一平”(信息通、市场通、法规通、配套通、物流通、资金通、人才通、技术通、服务通和面向21世纪的新经济平台),改善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综合配套服务能力。鼓励园区设立中小企业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机构。鼓励园区在生产区外统一建设企业办公、营销、研发和生活用房,为园区内企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把为企业服务的公共信息、技术、物流等服务平台和必要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统一纳入整体规划。

1.中心片区。在道路骨架基本构建完成的基础上,完善各片区的基础配套,统一布局,完善道路交通、土地平整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企业入驻提供保障。推进破产、停产企业用地的盘活;加强公共服务配套以及商业配套,做好园区软环境建设,促进园区招商引资。

2.箐口片区。推进集中连片开发,重点对西内环与迎宾大道之间的区域进行开发,对片区内存量用地消化,减轻香格里拉存量用地压力。

3.小中甸片区。完善高铁货运站与高速出入口连接道路设施以及消防设施、仓储厂房建设等。根据货运需求进行分片区开发,近期重点围绕高铁货运站以及214国道进行布局。(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科学技术局、州文化和旅游局)

(三)增强园区创新能力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快促进创新主体集聚,着力提升园区集聚创新要素能力,打造创新驱动的引领区。

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鼓励“个转企”,扶持“小升规”“行业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制订梯次培育计划,在文化旅游、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绿色食品饮料制造、生物医药、现代物流等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并逐步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甚至领航企业,有序提升园区内优质企业群体质量和数量。

鼓励利用园区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生产经营场所。加快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整体的科技创新水平。鼓励各类创新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信息、研发设计与应用、质量标准、实验试验、检验检测、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技术、产品升级。(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科学技术局)

(四)加快园区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三线一单”约束,完善绿色发展机制,推动园区向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转型,助力我州有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创建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带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传统产业技术升级、设备更新和绿色低碳改造。严格执行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利用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传统制造业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优化产品结构,引导企业开发高性能、高附加值、绿色低碳的新产品。

促进园区资源综合利用。深入推进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补齐和延伸产业链,推进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废物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置,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通过上下游产业优化整合,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构筑链接循环的园区产业体系。加强可回收资源的回收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园区内企业废物资源交换利用。努力推进工业废渣、废气、废液等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强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管理,支持引导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创建一批绿色工厂,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基地)。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把园区节约集约用地与产业结构升级、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土地使用效益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土地资源观念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和土地管理方式转变,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理念。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地下空间利用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和安全生产要求、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工业用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制度和用地标准、国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加大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以及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积极推进“僵尸企业”土地资产处置工作,促进园区存量用地二次开发。

强化园区环境污染防治。完善园区污水集中处理配套设施,加大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确保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100%。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实现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强化园区水环境监测和综合治理,规范管理入河排污口。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监管,做好固废等重点污染物的监测和处理。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供地管理,实现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重点行业提标改造。积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实现污染物排放动态监管全覆盖。培育绿色制造服务机构,推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第三方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鼓励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运营的园区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提供清洁生产审核、循环化改造咨询、“环保管家”等专业化服务。

加强园区安全生产。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园区规划、建设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持续抓好“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四项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园区消防安全体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立健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防灾指挥系统、避难场所等综合防灾应急保障系统,提高园区综合防灾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科学技术局)

(五)推动园区开放发展

立足生态、区位、资源和产业发展基础,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园区开放发展水平,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融入全省发展格局和西部经济圈。依托丽香高速公路和丽香铁路,向南连接丽江、大理,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和滇中城市群,主动承接滇中城市群产业转移,加强投资、科技、人才、信息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瞄准滇中、滇南、滇东地区作为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特色农产品消费的中心客源市场,加大产品推介力度,扩散香格里拉特色农产品在全省的影响力及美誉度,加快融入“大循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吸引生产要素到园区集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水平,积极参与国内分工和国际合作。

发展外向型经济贸易。鼓励园区企业的特色产品进入外贸流通。奖励引进外资和技术发展绿色食品和生物医药。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交易、采购等会展活动。鼓励企业进口先进设备和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鼓励进口原材料加工。积极推动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产品通过中缅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走向世界。

探索飞地经济。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创新跨区域合作模式,探索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优势互补、园区共建、利益共享的“飞地经济”合作。共建特殊园区,促进全产业链布局、集群发展。完善发展成果分享机制,促进要素自由有序流动,推进区域协同发展。

以滇西、滇中、对口支援迪庆的省、州市产业园区或优势企业为突破口,发挥各自优势,共建园区,共同开发生物医药、绿色食品、铜材料深加工。支持企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申报省级工业高质量发展“3个100”重点项目,配套发展相关产业,共同出资打造飞地园区。探索与通信运营商、云服务公司共同建设大数据中心。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抓紧制定发布产业准入清单和项目准入标准,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制。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行“多证合一”“多批合一”“多图联审”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网上办理、容缺受理等模式创新,探索实施“先建后验”管理模式。鼓励园区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建立特殊事项现场办事目录清单,实现清单外所有办事项目全程网办。实行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结制度,为园区企业和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探索建立企业参与园区开发建设的会商议事决策机制,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科学技术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税务局)

(六)强化园区招商引资

放大迪庆资源、市场、生态等优势,围绕重点产业,优化引资结构,突出重点招商,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努力把园区打造成为全州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

统筹招商引资工作。立足园区自身产业基础和全州产业布局,围绕园区主导产业,有针对性地承接引进产业链、配套链,打造特色产业集群。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环保不过关的企业不引、过剩产能和产出强度不达标的不引、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不引。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探索多元化招商引资模式,开展整体开发招商、飞地招商、区域合作招商、专题招商、集群招商、板块招商等多元化招商。发挥好沪滇、滇闽、滇粤、滇浙合作机制作用,支持引入企业增资扩产、抱团发展、以商招商。建立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机制,支持园区成立招商战略联盟和产业联盟,探索建立跨区域的招商引资项目流转和共享利益机制,对招商引资中不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布局的项目,推动跨区域流转、集群化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突出抓好招大引优。实施龙头企业培引计划和招大引强专项行动,引进一批产业链主导型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推进新一轮“央企入滇”项目落实落地。紧密结合产业发展重点,落实“链长制”,细化产业链名录,围绕补链、延链、强链的目标,制定全产业链招商方案。建立完善园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储备、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服务推进等工作机制。鼓励园区积极发展“总部经济”。

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坚持“一把手”招商,加快组建专业招商队伍,采取推荐选拔、公开选聘等方式,选聘一批政治素质好、交际能力强、熟悉经济工作的优秀干部、精干人员充实专业招商队伍。注重后备招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开展招商培训,提高招商人员素质。大力培育扶持专业化、社会化招商队伍,鼓励聘用东部发达地区投资促进局、商会负责人等为招商顾问。(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迪庆州“十四五”产业园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和“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要求,切实抓好园区发展工作,扛牢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主体责任

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要切实履行园区建设主体责任,按照省“十四五”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和州“十四五”产业园区发展实施方案提出的产业发展方向,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园区总体规划、行动方案或计划,并加快组织实施,推进园区发展提升。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加强《云南省“十四五”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和《迪庆州“十四五”产业园区发展实施方案》实施监测评估,强化中期评估,确保规划及实施方案有效实施。(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加强政策支持

完善土地利用政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依据园区总体规划和用地计划,合理确定园区用地结构,科学划分产业用地与配套设施用地比例。支持通过创新产业用地分类、土地混合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式满足园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需求。实施产业用地“弹性出让”方式,探索供给方式和供地年限差别化管理,采取长期租赁、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工业用地供地方式,满足园区项目用地需求。支持园区加强低效用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利用,多渠道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积极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统筹州级有关专项资金并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香格里拉市、开发区安排一定规模的专项资金,支持园区建设。全面落实园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产品研究开发、技术转化等科技创新环节的税收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科技局)

(四)突出项目支撑

坚持重点突出、循序渐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聚焦重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等领域谋划、包装、储备项目。州级有关部门及香格里拉市、开发区要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落实项目前期经费。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督查督办,发挥好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服务推进机制作用,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问题。(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农业农村局)

来源: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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