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11与2001两版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课程标准的比较及分析1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课程的基本理念是什么 对2011与2001两版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课程标准的比较及分析1

对2011与2001两版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课程标准的比较及分析1

2024-07-11 03: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对2011与2001两版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课程标准的比较及分析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段鹏

 

本次比较共分以下几个大的部分:1.课程的性质与价值;2.基本理念;3.课程目标;4.课程内容(分四个学习领域);5.教学建议;6.评价建议;7.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8.教材编写建议。以下将就具体内容予以对比呈现,同时就主要的变化内容做一详细的说明与分析。

“课程的性质与价值”比较

 

2011

2001

课程性质

 

 

美术课程以对视觉形象的感知、理解和创造为特征,是学校进行美育的主要途径,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必修的基础课程,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美术课程具有人文性质,是学校进行美育的主要途径,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必修的艺术课程,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 美术课程凸显视觉性。

(二) 美术课程具有实践性。

(三) 美术课程追求人文性。

(四) 美术课程强调愉悦性。

课程的价值:

(一) 陶冶学生的情操,提高审美能力

(二) 引导学生参与文化的传承和交流

(三) 发展学生的感知能力和形象思维能力

(四) 形成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技术意识

(五) 促进学生的个性形成和全面发展

 

[附注与说明]

课程性质是对整体课程教学指导思想的宏观把握,是理解美术课程标准的关键所在。此次新美术课程标准的颁布,其中一个重大的变化是:旧有美术课程标准将美术课程标准定义为具有人文性质,而新的美术课程标准却开宗明义到,“美术课程以对视觉形象的感知、理解和创造为特征”。美术课程愈发凸显了其“视觉性”因素,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美术教育的一个根本性特点,即“物质材料的依赖性”和“直观形象性”的特点。这是因为,学科本体始终是理解美术教育的基础和立足点所在。

此外,新版美术课程标准也强调美术课程本身所具有的实践性和愉悦性,学生应该习得具体的美术操作技能。这一方面旨在发展学生的想象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同时也为了使学生享受美术学习过程的乐趣。这是培养学生自信心、养成其健康人格的必要前提。

需要说明的是,美术教育不是单纯的技术教育,它孕育于丰富的人文背景之中。因此,“人文性”依然是美术课程所要追求的重要特征。2011版《课标》对此也做出了着重强调。

“基本理念”比较

 

2011

2001

基本理念

 

 

(一)面向全体学生

(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三)关注文化与生活

(四)注重创新精神

(一)使学生形成基本的美术素养

(二) 激发学生学习美术的兴趣

(三) 在广泛的文化情境中认识美术

(四) 培养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 为促进学生发展而进行评价

[附注与说明]

2011版《课标》对美术教育“基本理念”的陈述立基于原有“实验稿”的基础,指出了美术课程所要具备的四大理念:面向全体学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关注文化与生活、注重创新精神。其中,“面向全体学生”乃为新《课标》理念突出强调的一条。这是由基础教育的本质所决定的,即“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它是一种面向大众的国民文化教育,而非专业的技术教育。因此,这对学校美术教学的教学内容选择(选择基础的、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美术知识和技能)、教学方式应用(通过有效的学习方式,帮助学生逐步体会美术学习的特征,形成基本的美术素养)提出了独特要求。

 

“课程目标”比较

 

2011

2001

课程总目标

 

 

美术课程总目标按“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设定如下。

学生以个人或集体合作的方式参与美术活动,激发创意,了解美术语言及其表达方式和方法;运用各种工具、媒材进行创作,表达情感与思想,改善环境与生活;学习美术欣赏和评述的方法,提高审美能力,了解美术对文化生活和社会发展的独特作用。学生在美术学习过程中,丰富视觉、触觉和审美经验,获得对美术学习的持久兴趣,形成基本的美术素养。

 

学生以个人或集体合作的方式参与各种美术活动,尝试各种工具、材料和制作过程,学习美术欣赏和评述的方法,丰富视觉、触觉和审美经验,体验美术活动的乐趣,获得对美术学习的持久兴趣;了解基本美术语言的表达方式和方法,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美化环境与生活。在美术学习过程中,激发创造精神,发展美术实践能力,形成基本的美术素养,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完善人格。

 

“造型·表现”学习领域分目标

1. 观察、认识与理解线条、形状、色彩、空间、明暗、肌理等基本造型元素,运用对称、均衡、重复、节奏、对比、变化、统一等形式原理进行造型活动,增进想象力和创新意识。

2. 通过对各种美术媒材、技巧和制作过程的探索及实验,发展艺术感知能力和造型表现能力。

3. 体验造型活动的乐趣,敢于创新与表现,产生对美术学习的持久兴趣。

 

1. 认识与理解线条、形状、色彩、空间、明暗、质感等基本造型要素,并能运用对称与均衡、节奏与韵律、对比与和谐、多样与统一等组织原理进行造型活动,激发想像力和创新意识。

2. 通过对各种美术媒材、技巧和制作过程的探索及实验,发展艺术感知能力和造型表现能力。

3. 体验造型活动的乐趣,产生对美术学习的持久兴趣。

 

“设计·应用”学习领域分目标

1. 了解设计与工艺的知识、意义与价值以及“物以致用”的设计思想,知道设计与工艺的基本程序,学会设计创意与工艺制作的基本方法,逐步发展关注身边事物、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感受各种材料的特性,根据意图选择媒材,合理使用工具和制作方法,进行初步的设计和制作活动,体验设计、制作的过程,发展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3. 养成勤于观察、敏于发现、严于计划、善于借鉴、精于制作的行为习惯和耐心细致、团结合作的工作态度,增强以设计和工艺改善环境与生活的愿望。

 

1. 了解“物以致用”的设计思想,并运用设计和工艺的基本知识和方法,进行有目的的创意、设计和制作活动,发展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2. 感受各种材料的特性,合理利用多种材料和工具进行制作活动,提高动手能力。

3. 了解艺术形式美感及其与设计功能的统一,提高对生活物品和自己周边环境的审美评价能力,激发美化生活的愿望。

4. 养成事前预想和计划的行为习惯以及耐心细致、持之以恒的工作态度。

 

“欣赏·评述”学习领域分目标

1. 感受自然美,了解美术作品的题材、主题、形式、风格与流派,知道重要的美术家和美术作品,以及美术与生活、历史、文化的关系,初步形成审美判断能力。

2. 学会从多角度欣赏与认识美术作品,逐步提高视觉感受、理解与评述能力,初步掌握美术欣赏的基本方法,能够在文化情境中认识美术。

3. 提高对自然美、美术作品和美术现象的兴趣,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崇尚文明,珍视优秀的民族、民间美术与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豪感,养成尊重世界多元文化的态度。

 

1. 激发参与“欣赏·评述”活动的兴趣,学习多角度欣赏和认识自然美和美术作品的材质、形式和内容特征,了解中外美术发展概况。

2. 逐步提高视觉感受能力,掌握运用语言、文字和形体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认识的基本方法,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发展审美能力。

3. 逐步形成崇尚文明、珍惜优秀民族艺术与文化遗产、尊重世界多元文化的态度。

 

“综合·探索”学习领域分目标

1. 了解美术各学习领域的联系,以及美术学科与其他学科的联系,逐步学会以议题为中心、将美术学科与其他学科融会贯通的方法,增强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2. 认识美术与自然、美术与生活、美术与文化、美术与科技之间的关系,进行探究性、综合性的美术活动,并以各种形式发表学习成果。

3. 开阔视野,拓展想象的空间,激发探索未知领域的欲望,体验探究的愉悦与成功感。

 

1. 了解美术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差异与联系,学习灵活运用各学科的知识设计探究性活动的方案,进行探究性、综合性的美术活动,并以各种形式发表。

2. 认识美术与生活的密切关系,发展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开阔视野,拓展想像的空间,激发探索未知领域的欲望,体验探究的愉悦与成功感。

 

[附注与说明]

较之旧有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课程标准,2011版《课标》鲜明地提出了美术课程所应具有的三个维度——“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并将其纳入到课程总目标的基本陈述之中。这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美术教育不是单纯传授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它同时也需使得学生学会学习,学有所成、学有所趣,并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正确的价值选择和情感态度取向。可以说,“三个维度”的提出,涉及教学观念的深层次转型,是美术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所需要把握的一个基本原则。

在此次新修订后的课程标准中,也对四大学习领域所应具有的分目标做出了详尽说明。

“造型·表现”学习领域从美术语言、美术媒材和制作技巧、造型活动的过程三方面指出了该学习领域所要达成的目标。本学习领域突出了学生学习活动的方式,淡化了过于强调学科特色的倾向。就具体内容而言,“敢于创新与表现”是新《课标》与旧有课程标准不同的一个地方。这向我们表明,学生的造型活动不只是一种基于材料的制作过程,学生还需要能够借此来传达观念、情感和意义。这是对“表现”环节的强调和突出。

在“设计·应用”学习领域中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变化:第一,“了解设计与工艺的知识、意义与价值”,强化了设计与工艺之间的具体差别;第二,“逐步发展关注身边事物、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学生从功能的角度思考问题,旨在培养学生将所学内容应用于实际,这是对“物以致用”设计思想的具体执行;第三,“根据意图选择媒介”,强调了人在进行设计行为之前的构想、预见和选择过程;第四,“体验设计和制作的过程”是“过程与方法”维度在设计·应用学习领域的具体体现。

“欣赏·评述”学习领域将形成学生的审美判断能力,了解美术与文化情境、生活的关系及培养健康和多元的审美情趣作为主要的教学目标。学生在达到此目标的过程中,一来可以对美术作品等获得直观的感性理解,二来也可以锻炼自身的理性思考与判断能力。当然,这也有赖于教师向学生讲授一些美术欣赏的基本方法,不仅授之于“鱼”,而且授之于“渔”。此外,较之旧有课程标准,新《课标》特别指出了“自然美”“美术作品”“美术现象”都可以作为欣赏评述的教学对象。这是对常规以作品为中心的美术欣赏教学的一次扩充和丰富。

“综合·探索”学习领域的分目标在修订后的课程标准中特别提及了“综合”的具体内容和层次——“了解美术各学习领域的联系,以及美术学科与其他学科的联系”,并指出“学会以社会议题为中心,将美术学科与其他学科融会贯通的方法”的具体教学方法。《标准》中该学习领域中的“目标二”是从跨学科的角度来制定的,强调通过一些综合的具体途径(认识美术与自然、美术与生活、美术与文化、美术与科技之间的关系)来引导学生进行探究性的美术活动,并能够“以各种形式发表学习成果”。这里的“各种形式”为学生的艺术表现媒介、方式方法提供了一个更为宽阔的思考空间。

 

造型·表现学习领域课程内容比较

 

2011

2001

 

学习领域说明

“造型•表现”学习领域是指运用多种媒材和手段,表达情感和思想,体验造型乐趣,逐步形成基本造型能力的学习领域。造型是具有广泛含义的概念,但在本学习领域中指运用描绘、雕塑、拓印、拼贴等手段和方法创作视觉形象的美术创作活动。表现则是通过多种媒介进行美术创作活动来传达观念、情感的过程。造型与表现是美术创造活动的两个方面,造型是表现的基础,表现是通过造型的过程和结果而实现的。

 

“造型·表现”领域是指运用多种材料和手段,体验造型乐趣,表达情感和思想的学习领域。造型是具有广泛含义的概念,但在本学习领域中指的是运用描绘、雕塑、拓印等手段和方法,创作视觉形象的艺术创作活动。表现则是通过美术创作活动来传达观念、情感和意义的过程。造型与表现是美术创造活动的两个方面,造型是表现的基础,表现是通过造型的过程和结果而实现的。本学习领域在低年级阶段强调感受、体验和游戏性,看、画、做、玩融为一体,模糊学科门类界线。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和学习的深入,美术学科知识的轮廓将逐渐适度地显现。

 

第一学段(1~2年级)

学习目标

尝试不同工具,用纸以及容易找到的各种媒材,通过看看、画画、做做等方法大胆、自由地表现所见所闻、所感所想,体验造型活动的乐趣。

 

尝试不同工具,用纸以及身边容易找到的各种媒材,通过看看、画画、做做等方法大胆、自由地把所见所闻、所感所想的事物表现出来,体验造型活动的乐趣。

学习活动建议

·以游戏等多种方式,体验不同工具和媒材的表现效果,开展造型表现活动,并借助语言表达自己的想法。

·尝试用线条、形状和色彩进行绘画表现活动,认识常用颜色。

·尝试用纸材、泥材等多种媒材以及简便的工具,通过折、叠、揉、搓、压等方法,进行造型活动。

·尝试实物拓印,体验拓印活动的乐趣。

 

·在美术游戏中体验各种绘画工具和不同材料的使用效果,认识常用的颜色。

·在美术表现活动中,大胆地采用各种造型方式,并借助语言表达自己的想法。

·尝试使用各种线条、形状和色彩进行绘画表现活动。

·通过各种方式的实物拓印,产生肌理,获得视觉和触觉的感受。

·用黏土等可塑性材料,通过揉、搓、压、捏、切挖和堆塑等方法进行简单器皿和动物形象的造型。

·用单色、彩色纸材以及废旧画报、挂历,采用折、剪、撕、拼贴等方法进行平面造型,表现生活中观察到的事物或想像中的事物。

 

评价要点

·对造型表现活动感兴趣并积极参与。

·通过造型表现活动,大胆、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察、感受和想象,创作若干件能反映自己学习水平的作品。

·辨别12种以上的颜色。

 

·是否对美术课感兴趣。

·能否通过绘画或拓印等形式,大胆、自由地表现自己的感受。

·能否动脑筋用可塑性材料,制作简单的物体或动物形象。

·是否认识常用颜色。

 

第二学段(3~4年级)

学习目标

初步认识线条、形状、色彩与肌理等造型元素,学习使用各种工具,体验不同媒材的效果,通过观察、绘画、制作等方法表现所见所闻、所感所想,激发丰富的想象,唤起创造的欲望。

 

初步认识形、色与肌理等美术语言,学习使用各种工具,体验不同媒材的效果,通过看看、画画、做做等方法表现所见所闻、所感所想的事物,激发丰富的想像力与创造愿望。

学习活动建议

·用写生(含速写)、记忆、想象和创造等方式,进行造型表现活动。

·学习线条、形状、色彩和肌理的基本知识,并用于描绘事物,表达情感。

·选择各种易于加工的媒材,运用剪贴、折叠、切挖和组合等方法,进行有意图的造型活动。

·尝试用毛笔、水性颜料、墨和宣纸等工具、材料,开展趣味性造型活动。

·用描绘、剪刻和印制等方法,进行简易版画创作。

 

·学习原色、间色、冷暖色等色彩基本知识,体验色彩的表现力,并有目的地加以运用。

·通过对自然物或人造物的拓印以及颜料的滴洒等方法,了解不同的肌理效果。

·通过绘画、拼贴、堆积和组合等手法进行造型活动,积累视觉和触觉经验。

·对水性颜料、毛笔和宣纸等材料作多种尝试,开展趣味性造型活动。

·围绕一定的主题,描绘生活中有意义的事。

·按自己的想法反映周围的事物,表达自己的兴趣与愿望。

·用纸版印制的方法,表现自己喜欢的事物或人物。

·用日记画的形式,记录所见、所闻,表达自己的情感。

·进行初步的写生练习(包括人物头像和全身、玩具等),表现人物或物体的大体特征。

·用各种易于加工的雕刻、塑造材料,制作简单的立体或半立体造型。

 

评价要点

·对造型表现活动有比较浓厚的兴趣,并表现出想象力和创造力。

·在绘画作品中表现自己所观察到的事物的特征和感受。

·运用3种以上的方法,创作表达一定意图的立体作品。

·认识和运用原色、间色和冷暖色。

 

·是否对美术课感兴趣。

·是否认识原色、间色、冷暖色,并能调配出间色。

·能否大胆、创造性地表现自己所见所闻和所想所感。

·能否用绘画工具进行简单的写生,表现出物体和人物的特征。

·能否动脑筋,用不同的材料制作简单的立体或半立体造型。

 

第三学段(5~6年级)

学习目标

运用线条、形状、色彩、肌理和空间等造型元素,以描绘和立体造型的方法,选择合适的工具、媒材,记录与表现所见所闻、所感所想,发展美术构思与创作的能力,表达思想与情感。

 

运用形、色、肌理和空间等美术语言,以描绘和立体造型的方法,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工具、材料,记录与表现所见所闻、所感所想的事物,发展美术构思与创作的能力,传递自己的思想和情感。

学习活动建议

·尝试不同的造型表现方法(如写实、夸张、抽象、装饰等),运用造型元素和形式原理,描绘事物,表达思想与情感。

·学习对比、调和等色彩知识以及简单的绘画构图和透视知识。

·尝试中国画的表现方法,体验笔墨趣味。

·运用泥、纸、泡沫塑料等多种媒材,创作动物、人物和景物等立体造型作品。

·学习漫画、动画的表现方法,并进行创作练习。

·运用计算机、照相机等进行造型表现活动。

 

·用自然物或人造物的不同肌理,通过拓印或剪贴,制作各种图形。

·学习简单的中国传统绘画方法,体验笔墨趣味。

·学习简单的绘画构图方法、简单的透视知识以及结构比例知识。

·结合传统艺术中的色彩运用方法,学习对比、调和等色彩知识。

·学习漫画和卡通的表现方法,进行绘制实践。

·学习泥塑、纸雕等方法,制作作品。

·初步学习计算机辅助绘画的方法。

 

评价要点

·尝试多种表现方法,有意识地运用造型元素和形式原理,积极参与造型表现活动。

·了解基本的构图知识,合理地安排画面。

·在绘画作品中表现物体的近大远小的空间关系。

·运用对比色、邻近色,表现适合的主题。

·根据不同媒材的特点,结合自己的创作意图,灵活运用所学的方法创作若干件美术作品。

·用语言或文字评价自己和同学的作品。

 

·是否初步认识形、色、肌理和空间等在造型活动中的作用。

·能否尝试运用中国传统绘画的方法进行表现。

·能否在自己的作品中体现事物的比例关系。

·能否在造型活动中初步运用构图知识。

·能否用近大远小或平行透视的规律,初步表现空间关系。

·能否在造型活动中运用色彩的冷暖、对比与和谐的知识。

·能否运用所学过的美术知识大胆地表现周围的生活和环境。

·能否大胆地用图像和立体造型的方式表达个人的思想和情感。

 

第四学段(7~9年级)

学习目标

有意图地运用线条、形状、色彩、肌理、空间和明暗等造型元素以及形式原理,选择传统媒介和新媒材,探索不同的创作方法,发展具有个性的表现能力,表达思想与情感。

 

有意图地运用形、色、肌理、空间和明暗等美术语言,选择恰当的工具、材料,以绘画和雕塑等形式,探索不同的创作方法。发展具有个性的表现能力,传递自己的思想和情感。

学习活动建议

·选择写实、变形和抽象等方式,运用造型元素和形式原理,开展造型表现活动,描绘事物,表达情感和思想。

·学习透视、色彩、构图、比例等知识,提高造型表现能力。

·学习速写、素描、色彩画、中国画和版画等表现方法,进行绘画练习。

·学习雕、刻、塑等方法,创作雕塑小品。

·学习漫画、动画的表现方法,并进行创作练习。

·选择计算机、照相机和摄像机等媒介,进行表现活动。

 

·学习基本的视觉元素和形式法则,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

·选择写实、变形和抽象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想法和生活经验。

·学习中国传统绘画的形式和方法,进行练习。

·进一步学习透视知识,提高空间表现能力。

·了解明暗造型的多种方法,尝试描绘物体的立体感。

·创造漫画和卡通形象,表达思想和情感。

·采用易于处理的板材,通过画、刻、印等方法,制作版画作品。

·在美术活动中,进一步学习色彩知识,提高色彩表现能力。

·采用泥或硬泡塑(聚苯乙烯)等材料,制作人物、动物的浮雕或圆雕小品。

·运用计算机、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等进行造型活动。

 

评价要点

·选择适合自己的造型方式,积极参与造型表现活动。

·知道基本的造型元素和形式原理,并能在创作活动中有意识地运用。

·根据表现意图,在绘画创作中合理构图,恰当地表现空间关系和色彩关系。

·灵活运用雕、刻、塑等基本的雕塑方法,创作若干件雕塑小品。

·运用中国画的基本笔法、墨法,进行表现。

 

·是否对学习美术有兴趣。

·能否结合所学透视知识表现物体的空间关系。

·是否知道以线造型的基本方法,并能进行简单的描绘。

·能否在美术表现活动中大胆、综合地运用色彩。

·能否运用多种材料、工具进行造型表现活动,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

·能否运用雕塑的基本知识与方法制作浮雕和圆雕作品。

 

[附注与说明]

“造型·表现”学习领域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术课程内容中分量最重的一个部分。它囊括诸多的美术门类,其实践性、体验性强的活动特点也极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所以,对此活动内容的教学需要我们予以认真的把握和思考。和旧有的实验稿相比,此次2011版美术课程标准对这个领域的教学描述有两点需要我们注意:第一,新课标对该领域进行说明界定时,强调多种“媒材”而非“材料”。此微观变化说明,教师在展开美术造型活动教学时,不仅要使学生熟悉不同的美术创作材料(如蜡笔、宣纸、木块与石材等),还需要从“媒介”的角度进行教学思考(如图形表现、视频处理、多种材料的复合与转换等)。这更多是培养学生在造型活动中体验视觉传达与表现的过程,而不仅仅是像传统教学那样只是局限与“描绘”与“塑造”的过程。 第二,拼贴也可以成为造型的基本手段和方法。这说明,学生的造型表现可以更为开放和多元。有时,教师在开展教学时也可以适当借用一些后现代、当代艺术的造型表现手段,如安迪·沃霍尔波普艺术中的拼贴与复制等。第三,“逐步形成基本的造型能力”为此领域教学提出了在美术本体方面的要求,旨在让学生“学有所乐”的同时,也能够“学有所得”。以下就该领域的各学段内容进行逐一比较:

学段一:修订前后的课程标准相比差别不大。在评价要点中,修订后标准提出“通过造型表现活动,大胆、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察、感受和想象,创作若干件能反映自己学习水平的作品”作为一个新的评价要素出现,这对“绘画”或“拓印”的就有造型活动提出了更为丰富的要求,同时指出“表现”活动不只是局限于学生的“感受”,同时也包括“观察”和“想象”两者。

学段二:修订后的课标提出了一些新的“学习活动建议”和“评价要点”。较之修订前相比,内容陈述更为凝练、有针对性,侧重于对造型表现活动内容(如美术语言的理解)和活动方式(绘画表现、造型重组和变形)等进行叙述。同时,此学段的造型表现活动描述略微降低了难度系数,如省略了“进行初步的写生练习(包括人物头像和全身、玩具等),表现人物或物体的大体特征。”等对于小学中低年级有难度的学习活动内容。

学段三:在学习目标中,旧有课程标准中“记录与表现所见所闻、所感所想的事物”最后三个字“的事物”被删除。虽说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变化,但却呈现了美术造型活动的要义所在——不局限于对可见事物的具体描绘,停留于对“视网膜印象”的描述,而更多是表现思想、情感与意义认知。这赋予了创造者更多的主体性。“学习活动建议”在主张学生习得基础造型知识和技能的同时,更为强调学生的创意与表达,如“学习漫画和卡通的表现方法,进行绘制实践”中“绘制实践”便被“创作练习”所代替。在“评价要点”中,“尝试多种表现方法”“表现适合的主题”“用语言或文字评价自己和同学的作品”是新补充的内容。这凸显了修订后课标对该领域学生造型方法与创作目的、创作结果与评价之间诸多关系的思考。

学段四:这一学段的学生处于初中阶段,其在年龄增长的同时,学习也愈加深入,丰富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层次。在这一学段的造型表现教学中,美术学科知识的轮廓逐渐显现。因此,修订后的课程标准将“造型元素”和“形式原理”的学习以及“新媒材”的熟悉和掌握明确地纳入学习目标的划定之中。一些常用美术语言(如透视、色彩、构图、比例等)的掌握是美术学习活动的重要内容。此外,“选择计算机、照相机和摄像机等媒介,进行表现活动”中较之修订前标准中的“进行造型活动”这种细微措辞方式的转变也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在评价要点部分的对比中,修订后的课程标准更多强调“选择适合自己的造型方式”“了解基本的造型要素和形式原理”“根据表现意图进行创作”等内容,这种对学生学习差异性的强调及绘画意图的明确更多是对学生个性化学习的充分尊重与认同。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