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评协《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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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评协《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2023-12-05 20: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沪评协〔2023〕58号

各评估机构: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现将修订后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根据《中评协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评协〔2023〕13号文),将有关事项补充提醒如下:

一、  登录途径

会员管理相关业务(登记、转所、变更等):由原行业管理平台切换到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系统)。请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cas.org.cn)首页左侧蓝色栏目-“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

二、  身份信息验证(人脸识别)

1、通过新系统办理会员管理业务必须由本人操作,不可代办。个人会员可使用原行业管理平台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新系统,登录后需完成身份信息验证(人脸识别);也可使用新手机号在新系统注册新账户,重新绑定会员身份。

2、个人会员需先完成身份信息验证(人脸识别),方可进行后续登记、转所、变更、印章及签名备案、年检等工作(最晚应于2023年底前完成首次验证)。

三、  更换印章、执业会员签名备案进系统

1、《办法》施行后,目前已完成登记的执业会员全部自动转为“正式执业会员”。个人会员登录新系统后,会显示其印章样本(正式执业会员/资产评估师)。机构/个人核对后,应根据《办法》附件1所列印鉴式样(字体、印章大小)自行刻章(协会指导,不再统一安排,旧章不回收,请自行妥善保管)。

2、2023年7月起办理新登记的执业会员,按《办法》登记为“见习执业会员”,印章应按本人系统里显示的样本刻制(见习执业会员/资产评估师)。

3、执业会员应将本人照片、印章(新)、签名备案进新系统。此签名需要与本人签署报告签名一致。照片、印章(新)及签名均会附在执业会员电子证书上。

四、  执业会员电子证书

1、执业会员电子证书可通过新系统自行在线打印。2024年年检工作结束前,原《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与执业会员电子证书同时有效。

2、时间节点:2024年年检工作结束(即2024年4月)前,需完成照片、印章(新)、签名的新系统备案。2024年5月起原登记卡与印章(旧)失效,如未完成此三项备案,新系统将无法打印电子证书,需先完成此三项备案后方可打印。

3、单位会员、执业会员电子证书需装订在资产评估报告附件中。2024年年检工作结束前,报告装订仍可以使用目前的资产评估师登记卡。

 

各机构应认真阅读中评协〔2023〕13号文及本通知,指派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加入“上海CPV-注册监管”QQ群)。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联 系 人:吴尤娜

联系电话:(021)64163544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7月14日

转所表(2023年版).doc

[2023]13号 中评协印发《会员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会员部办事指南(2023年7月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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