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利用奇计破案的六个案例,读来令人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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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利用奇计破案的六个案例,读来令人感叹

2024-07-13 21: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案件三

北宋的张升任润州知府时,曾处理过这样一件案子:当时,有个妇女的丈夫外出几天都没有回家。有一天忽然有人对她说,菜园的井里发现一具死尸,那个妇女惊慌地跑去一看,就号啕大哭地说:“这是我的丈夫!”随即向官府报案。张升让下属把那个妇女的邻居集合到井边,察看井里死尸是不是那妇女的丈夫夫。大家都说,井太深,没法辨认,请把尸体捞上来再查验。张升说:“大家都没法辨认,为什么唯独她一眼就看出是她的丈夫呢?”于是,便下令将那个妇女关押起来审问,果然是她与奸夫同谋,杀死了自己的亲夫。

案件四

北宋神宗年间,有一天,河中府有个名叫宋儋年的录事参军在出席一个宴会后突然死亡。当时担任河中府知府的范纯仁闻报,便派自己的弟子去帮助料理丧事,并嘱咐他们要注意观察。他们在治丧时,发现死者的口鼻曾出过血。范纯仁得报后,怀疑是中毒身亡,便又派人多方打听,终于弄清了宋儋年的小孝老与一个小官吏通奸已久,有谋杀的嫌疑。当把他俩传来审讯时,他俩供认道:“我们在酒席宴上的鳖中投放了毒药。”案件似乎清楚了。范纯仁反复琢磨,觉得其中仍有许多疑点,便问:“酒席宴上是什么时候上的鳖?”他们回答说:“中途上的。”范纯仁又问:“中途吃了有毒的鳖,能够坚持到宴席结束还不发作吗?”于是,又再三查证审讯,终于获得了真实情况:宋儋年根本不吃鳖,他之所以死亡,是因为散席回房后喝了小老婆劝饮的毒酒。那么,凶手为什么要伪供在鳖中投毒呢?显然这是为日后翻案,逃避死罪而做准备。范纯仁通过仔细地分析,看出了其中的破绽,这才没有上当,于是,奸夫淫妇都受到了应得的惩罚。

案件五

刘宗龟镇守海南时,曾破过这样一个奇特的案子:有一天,一个富商正值青春年少的儿子在一艘停泊在江岸的商船上时,突然看到一大户的门口有个妙龄女郎,那女郎见了少年毫不羞涩地不加回避。富商的儿子便故意挑逗她道:“小娘子,黄昏时分,小生来拜访,行吗?”女郎微微一笑,含情脉脉,未作答复。当天晚上,那女郎果然开着门等候着,可是还没等少年来到,有个小偷见大门没关,便偷偷地溜进屋想行窃。女郎不知是小偷,就抢步迎上前去,而小偷误以为对方是来抓他的,竟拿刀用力地刺了过去,然后丢下刀逃走了。过了一会儿,少年进来了,一没留神,脚踩上了血,滑倒在地上,他伸手一摸,发现是具尸体,就急忙跑了出去,赶回自己船上,解开缆绳,连夜扬帆而去。第二天,女郎家里发现人被杀了,就顺着地上的血迹一直追踪到了岸边。岸上的人说:“这里原来是停过一艘商船,昨天夜里不知何故突然开走了。”她家人赶忙向官府报了案,官府便派人追寻到那少年,将他押送回来,并对他施用了各种刑罚,少年经受不了,不得不全部招了供,但唯独不承认杀了人。刘宗龟仔细地察看了那把杀人刀,似乎是把屠夫使用的屠刀。于是,他下令道:“准备犒劳全军将士,某日比武,请全境内的厨师都来集合。”到了那天,当厨师们来了以后,刘宗龟又下令道;“今天已太晚了,等明天再来吧!”这样,厨师们都把自己的刀具留下后,各自回家了。刘宗龟暗地里把那口杀人的屠刀混杂在里面,而换下了另一口刀。第二天,那些人都来取走了自己的刀,只有一个屠夫来晚了,他不肯拿剩下的那一把杀人刀。刘宗龟就问他为什么,他回答说:“这不是本人的刀,而是某某人的。”刘宗龟下令去抓那个屠夫,但那屠夫早已经逃亡到外地去了。刘宗龟便决定用另一个死囚来代替那个少年,在天快黑时,拉到集市上去处决了。逃到外地的那个杀人犯听说被冤枉的少年被处死了的消息,自以为平安无事了,一两天后果然回到了海南,官府立即将他捉拿归案,就地正法了。至于那个风流少年,则以意欲通奸的罪名,打了一顿完事。

案件六

古时有个人因事外出刚刚回到家里,就发现自己的妻子惨遭杀害,奇怪的是只见尸身,人头却不知去向。他赶忙跑去通知岳父、岳母。岳父、岳母认为女儿是女婿杀的,就向郡府控告了他。这人受到严刑拷打后,只得委屈地认了罪,案子似乎就这样了结了。但郡府里有一个从事对此表示怀疑,他对太守说:“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希望能缓一缓,再彻底追查一下。况且作为丈夫的,谁又会忍心杀害自己的妻子呢?纵使因为夫妻之间感情不和而要加害于她,也必然要找到一些将来能够逃脱罪责的借口,或者推说病死,或者伪说意外暴死。现在他杀了妻子留下了尸身而扔掉了头部,其中的不合情理是不言而喻的了。因此,我请求重新审理这个案子。”太守一听有理,就批准了。

从事接过此案后,便对城里从事殡葬行业的人员普遍地进行了一次调查,请他们提供最近一段时期给人家承办殡葬、迁坟情况的书面材料,并且一一当面询问:“你们在给人家办丧事时,见到有什么可疑的地方了吗?”其中有个人回答道:“前不久,我去给一个富豪家办丧事时,他们跟我说家里死了一个奶妈。当我把棺材抬出去时,感觉很轻,似乎里面没有装人。现在那口棺材就埋在某地。”从事立即派人跟随着那人,掘开坟墓,开棺一看,里面果然只有一个女人头。他让那个杀人嫌疑犯前来辨认,那嫌疑犯回答说这不是他妻子的头。从事于是把那个富豪抓起来审问,他不得不交代了通奸杀人的罪行。原来,富豪和那女人通奸,为了达到永远相互厮守的目的,富豪不惜杀了一个奶妈,只是把她的头装进棺材里埋了,而把那女人的衣服穿在了奶妈的尸体上,抬放到杀人嫌疑犯的家里,而将那女人隐藏在自己家里。富豪自以为得计,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个案子终于给这个从事侦破了。

解读

一个对人民负责的司法人员不应该满足于已获得的所谓“人证”、“物证”,尤其是人命关天的凶杀案。因为,稍有不慎,一场冤案就有可能由此酿成。“人命至重,须缓而穷之”的认真办案精神,不仅在古代值得执政者效法,而且就是在今天,也是值得司法人员学习和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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