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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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查找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大力推动《社区矫正法》全面有效实施,4月19日,大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钦梅率检查组对大田县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重点围绕大田县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场所建设、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成效、社会力量和经费保障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先后查看了大田县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基地、桃源司法所、上京司法所,详细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以及今后推进工作的措施与建议等。 座谈会上,大田县司法局局长肖长祥详细汇报了《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情况,同时,县社区矫正委员各会成员单位立足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做了汇报。 检查过程中,陈钦梅副主任充分肯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出的贡献,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夯实社区矫正根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为主线,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凝聚合力,保障社区矫正质效。要健全落实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成员单位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优势,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心理咨询师、社工、律师等社会力量投身社区矫正工作,最大化保障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三是依法履职,提高教育帮扶水平。要加大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力度,坚持科学矫正和个性化矫正,完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模式,不断创新教育方式、内容和载体,为困难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精准帮扶,让其更加深切地感受到社会的关怀与温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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