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个人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 杭州: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
原标题:杭州: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你知道每个月都在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提取吗?提取额度又是多少?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杭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杭州市本级及萧山、余杭、临平、富阳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其他县(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当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非住房消费提取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六个月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展开全文二、杭州公积金提取额度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可截止签订购(建、修)合同后满一年;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截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修)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已发生的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租赁自住住房的: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租赁其他住房的,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500元/月,桐庐县为1050元/月,淳安县为750元/月,建德市为600元/月。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非住房消费提取: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本篇文章来源杭州公积金发布,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请与社保100联系。 社保100,做您身边的社保专家。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