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天星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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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天星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4-04-29 22: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丘北县天星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2年08月24日 17:39   来源:.   作者:付红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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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天星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丘北县天星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丘北县天星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乡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2.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3.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抓好和完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田水利、乡村、生态环境、农村公路管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4.负责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5.编制本乡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

6.完成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1)抓实疫情防控,爱卫创卫成效显著。一是疫情防控平稳有序。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设置112个卡点进行联防联控,不断完善联防联控机制,乡村两级履职尽责,社会各方面全力支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全乡5家企业、3个重大项目实现复工复产,累计派出民兵3人派驻麻栗坡县支援边境一线强边固防、疫情防控工作,筑牢了“外防输入”防线。二是疫苗接种有序推进。通过健全组织体系,精准排查底数,分类组织动员等方式,全乡疫苗接种工作安全、有序、有力推进。截至12月31日,全乡共接受上级下发56800剂疫苗,其中接种第一剂26015剂,第二剂24644剂,第三剂5960剂,共计56619剂。三是创卫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推进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在全乡掀起大搞环境卫生新热潮。申报创建1个省级卫生乡镇、评审通过10个省级卫生村(2019年:倮黑村民委、布红村民委、笼陶村民委、笼陶村民委新安村;2020年廷里村民委、扭倮村民委、古勒村民委、倮黑村民委芭蕉冲村、布红村民委布油村、法白村民委河边村)。按质按量完成无害化卫生公厕9座、户厕1345座的建设任务,新配备移动垃圾桶415个,新配置洗手设施17套;清理沟渠298公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3000余吨,消除残垣断壁300余处,整治清理“假乱俗”户外广告300余条,清除私搭乱建45处,“五堆十乱”问题有所缓解,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2)高位谋划推动,乡村振兴开局良好。脱贫攻坚全面巩固。始终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五年过渡”及“四个不摘”要求,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12366”工作思路,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和动态帮扶机制,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一是聚焦农村低收入人口,依托全省统一的救助平台,持续落实预警监测和动态帮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对辖区内所有村小组的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进行有序开展,严格落实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标准,坚持依靠群众按程序进行,把“严、实、准、细”的要求贯穿于工作全过程。通过村组群众自主到村委会申报、线上问题申报(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干部走访调查、上级有关部门风险预警反馈,全乡2021新增“三类人员”52户242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新增27户122人,边缘易致贫户新增23户11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新增2户6人。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动态管理,全乡8个村委会人口自然增加76人,自然减少116人。二是做好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完成率100%。三是巩固稳岗就业提升,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共计501人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创建“扶贫车间”8个,其中:合作社种植类3个,企业加工类5个;吸纳贫困劳动力105人,实现105户贫困户年户均增收3.1万元。四是切实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签订农副产品订单收购合同3828份,实现脱贫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全覆盖。五是顺利完成新老驻村工作队员工作交接,新选派的24名驻村工作队员全部奔赴到各驻村点报到开展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奋战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乡村振兴蹄疾步稳。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严守15.98万亩耕地红线,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0.91万亩,总投资1365.3450万元,保障粮食安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积极申报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项目和丘北县“十四五”重点村项目规划,乡村振兴开局良好。

(3)全力夯实基层基础,转型发展步伐强劲有力。联通内外、通达便捷的综合网络基本形成。云桂高铁建成通车,丘砚高速公路天星段12公里、泸丘广富高速公路天星段32公里,两条高速公路已全面开工建设。乡政府驻地到8个行政村全部通硬化道路,硬化里程59.1公里。完成通村小组公路硬化31.6公里,硬化率达68%,完成村级活动场所建设89个。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投入水利资金5680万元,实施“五小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工程,建成农田小水窖1168口,管网敷设120公里,渠道140公里,蓄水池555座,坝塘1件。投入水利资金1183.65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建成集中式供水工程修缮、净水设备安装及维修、抢修供水管网、新建水源点工程48件,人饮水窖780口,全省2020年“四个一百”新开工重点水利工程之一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工作已有序开展。电网不断升级改造。8个村均通10千伏动力电,辖区内村小组均通380V动力电,电力保障设施全面改善。所有行政村、学校和卫生室均通网络宽带,广播电视实现自然村全覆盖。

(4)做优产业发展,特色农业提质增效。紧扣天星区域优势和气候优势,加快生态农业发展步伐。突出“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布局,抓实产业扶贫,全面实施优质产业振兴工程,从种植,加工,流通等多个纬度不断引进新技术,新思维,提升涉农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全力构建重点产业生态链。全力打造生姜、小米辣、万寿菊、烤烟等特色产业。全面提升天星农业产业的发展效益,增进农村农民收入。 通过标准化生产、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净化收购市场等举措,全年完成生姜种植1.36万亩,完成辣椒种植1.67万亩,完成种植冬玉米0.03万亩;完成万寿菊种植0.6万亩,完成特色蔬菜种植0.3万亩;完成百香果种植0.32万亩;生猪存栏2.9万头,肥猪出栏3.2万头;肉牛存栏1.32万头,出栏1.13万头;山羊存栏0.42万只,出栏0.23万只;家禽存栏11.05万只,出栏114.36万只。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向农户兑付补贴资金共计584.6万元,为全乡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5)坚持民生为本,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面贯彻社会救助政策,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兜底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全年累计发放低保、五保、残疾、临时救助等各类救助资金1294.96万元。同时,不断完善特殊人群关爱服务体系,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等基本生活保障金57.04万元。严格落实低收入人口就业优先政策,投入资金220.56万元,续聘215名低收入劳动力为护林员、护河员和乡村保洁员,年内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4167人,人均增收2万元。健全完善社保体系,全乡共参加基本医疗保险47564人。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建成并投入使用乡级公益性公墓1个,墓穴449个;建成村级公墓52个,墓穴5548个,覆盖70个村小组;火化率、入墓率明显提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高效课堂为切入点,强化教育教学研究和常规管理工作,深入实际进行教学改革,逐步改变教学模式,全方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聚焦重点人群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定期为签约对象提供上门体检、家庭或电话随访等医疗服务,家庭医生完成签约18790人,履约18790人,履约率为100%;完成老年人体检2224人,体检完成率96%;发放宣传资料24000份,完成两癌筛查1881人次。

(6)深化平安创建,社会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抓实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始终把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置于首位,巩固提升“三化”治理成果。全乡立刑事案件54起,破25起,刑事拘留36人,移送起诉18起,查获处理办结行政案件60件,今年来,全乡范围内未发现任何涉黑涉恶情况。排查矛盾纠纷169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34起,调处成功率80%。深化平安天星建设。规范乡、村、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8个行政村127个村小组全覆盖,群众查询和申请法律服务更高效便捷。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组织开展线索核查、综合治理等工作。全力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为建党100周年和COP15安保维稳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抓实抓牢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宣传工作,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7)深化作风整顿,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建设,组织开展“八小时以外”党员干部形象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政府系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精神状态、纪律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力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加强纪检监督,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主动接受乡人大的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办复乡人大代表建议64件,办复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丘北县天星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丘北县天星乡人民政府

2.丘北县天星乡财政所

3.丘北县天星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丘北县天星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丘北县天星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丘北县天星乡国土和村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丘北县天星乡应急服务中心

8.丘北县天星乡综合执法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丘北县天星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丘北县天星乡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129.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3.71万元,占总收入的20.47%;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8056.23万元,占总收入的79.53%。与上年对比增加3596.91万元,增幅55.06%。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年收入520.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2.36万元,主要原因是乡政府半供养人员工资2021年度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到农林水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本年收入35.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81万元,主要是收倮黑文化墙建设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年收入137.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5.56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财政只拨付了1-4月;

卫生健康支出本年收入11.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8.25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财政只拨付了1-2月;

节能环保支出本年收入142.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56万元,主要是增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61万元的拨款;

城乡社区支出本年收入80.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5.12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农村亮化工程项目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的拨款;

农林水支出本年收入833.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6.29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人居环境、产业发展等项目的拨款;

住房保障支出本年收入359.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7.94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危房改造项目的拨款;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本年收入69.7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万元,主要是减少应急中心公用经费的拨款;

其他支出本年收入7938.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72.37万元,主要是收到泸丘广富和丘砚高速的征地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丘北县天星乡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90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9.04万元,占总支出的15.76%;项目支出9187.19万元,占总支出的84.24%;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4749.24万元,增幅77.1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年支出1186.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8.11万元,主要原因是乡政府半供养人员工资2021年度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到农林水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本年支出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8万元,主要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费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本年支出36.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16万元,主要是倮黑文化墙建设资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年支出155.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91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财政只支付了1-4月;

卫生健康支出本年支出14.8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68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财政只支付了1-2月;

节能环保支出本年支出155.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9万元,主要是增加财政拨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本年支出8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85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农村亮化工程项目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本年支出1133.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1.14万元,主要是增加半供养人员工资和村两委办公经费等支出未清算;

住房保障支出本年支出359.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5.22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减少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本年支出70.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万元,主要是工作经费未清算;

其他支出本年支出833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01.89万元,主要是支出泸丘广富和丘砚高速的征地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丘北县天星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9.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6.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且厉行节俭相关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57.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6.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丘北县天星乡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87.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80.46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支出泸丘广富和丘砚高速的征地款。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天星乡丘砚高速征地补偿项目资金4594.78万元、泸丘广富征地补偿款2536.06万元、危房改造项目资金300万元、H项目征地款万元195.73万元、上海帮扶项目421.7万元、天星乡优质烟叶工程项目资金462.7万元、厕所革命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丘北县天星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1.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33%。比上年减少831.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危房改造等项目支出减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3.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9%。与上年相比减少372.71万元,主要原因是乡政府半供养人员工资2021年度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到农林水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主要用于全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纳,社保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全镇职工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工伤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4.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工资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主要用于农村亮化项目万元,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万元,安康小区物业管理费万,国土中心和综合执法队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万509.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3%。主要用于村民委日常公用经费20万元,饮水安全保障项目万元,旅游产业基础设施附属工程项目万元,产业发展以奖代补万元,上海援建新增劳务协作项目万元,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专项经费万元,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万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万元,全乡职工和大学生村官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丘北县天星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4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2万元,完成预算的67.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7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一切从简。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4.26万元,增长44.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38万元,增长133.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3万元,下降77.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及时支付的单据本年度才清算,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2万元,占93.62%;公务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占6.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9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扶贫项目勘验、下村指导开展工作、民政、应急、森林防火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0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10人)。主要用于上级到村委会检查验收、村级人员到镇填报各种报表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丘北县天星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6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支出77.90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支出9.73万元。比上年增加10.1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支出增加9.40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支出增加0.70万元。原因是巩固乡村振兴各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乡政府、财政所、12个村(社)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文山州丘北县天星乡部门资产总额2299.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02.8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96.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98.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项,账面原值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9.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2.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603000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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