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高效开展留置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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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高效开展留置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的一些思考

2024-07-17 08: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留置案件审查调查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研究新问题、破解新难题,推动留置案件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开展?笔者认为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充分重视审查调查谈话前的准备工作。组织架构上做到明确分工、协同合作。明确审查调查组组长,由组长根据审查调查工作重点和难点进行任务分工,分工时还要充分考虑办案人员的专业特长和性格特点。根据工作职能,办案人员一般分为内审谈话、外调核查、后勤保障等三个组别。

    案情掌握上做到全面熟悉、精准施力。对审查调查内审谈话而言,要尽可能地掌握谈话对象的各方面信息,包括谈话对象成长背景、家庭社会关系、学习工作经历、兴趣爱好、工作作风等。总之,对被留置对象的信息掌握越充分,谈话就越能收放自如,越容易发现矛盾点、把握关键点。

    谈话方案上做到充备考虑、未雨绸缪。结合初核情况制定谈话方案,对被留置对象在违纪违法案件中的地位、涉及的主要问题、案件的发展走向、谈话突破口的判定、谈话过程中的突发重大情况以及如何及时反馈调整等都要统筹兼顾考虑。要根据案情和被留置对象的特点,深入探讨审查调查谈话策略,模拟审查调查谈话场景,做好事前预判,制定审查谈话预案。

     第二,强化审查调查分阶段施策。寻找案件重点环节和部位,注重收集有效信息,是突破被留置对象心理防线的有效手段。对审查调查谈话而言,有关被留置对象主要违纪违法问题可能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就是审查调查谈话击中要害的部位。对贿赂案件,更要找到这些关键节点,比如环保领域案件,环评审批、“三同步”验收、行政监察、环保处罚等谋利事项就是违纪违法频发环节;再比如园区开发区领域案件,资产处置、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拨付、优惠政策兑现也是违纪违法高频谋利环节。

     以端正态度为抓手,以交代问题来考察态度,努力促成被留置对象认罪态度的转变。通过对从严或从宽政策分析、正反案例讲解等方式向被留置对象晓明利害,让其知晓配合或对抗组织审查,积极或消极应对审查调查可能面临的后果。同时,也要换位思考被留置对象的处境,合理地利用组织宽严相济、自首立功等有关法纪和政策,为其指明争取从宽或坦白的机会,让其看到希望,感受到审查调查人员对其帮助的态度和真心。

     谋求策略、注重细节、把握节奏,努力化解被审查对象的猜疑心理。避免对象揣摩审查调查人员的真实谈话意图,让被留置对象谈问题要尽可能全面,但谈话人员要有自己的节奏把握,要善于迅速分析研判、把握重点,做到精准取舍。此外,谈话人员可以将被留置对象交代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和外调工作对接,并对其进行思想疏导,尽可能让其始终围绕主要问题供述。

    适时依靠话单分析和心理测试,避免单纯和一味说教,打消被审查对象的侥幸心理。审查调查人员可以结合被留置对象话单或者短信、微信分析结果进行谈话,使对方产生错觉,并尽早供述违纪违法事实。实践证明,适时对被留置对象进行心理测试,在审查调查中也会起到意想不到的突破效果。

     第三,注重筛选范围取证。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取证过于宽泛,违纪违法事实认定的精准度不够的问题,我们认为对调查过程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首先进行研判,对于违纪问题,我们甄选出有代表性的、有典型意义、有可查性的问题进行调查和认定,不再用“撒网”的方式将违纪违法问题“眉毛胡子一把抓”宽泛式查处。对违纪违法涉及的具体问题,树立证据意识,可以结合书证划定言词证据范围。

    第四,大力提升办案效率。针对办案周期过长的问题,不断研究规章制度,减少重复劳动,优化人员配置。在办案模式方面,需要将专案组、主办人、具体办案人员之间有机整合,明确职责分工。在现有的模式框架内,总结出查办案件的模板,为今后的案件办理提供程序化的示范,在效率与质量两方面做到兼顾的同时,实现同时提升。(王韬  孟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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