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项目沿线规划建设管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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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项目沿线规划建设管控工作的通知

2024-07-08 05: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强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项目沿线

规划建设管控工作的通知

饶府办字〔2020〕43号  

信州区、广信区、广丰区、玉山县、横峰县、弋阳县、铅山县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决策部署,提高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项目沿线规划建设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管控范围

信江风光带规划范围,起于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信江源头,终至弋阳县龟峰风景名胜区,全长210公里;丰溪风光带规划范围,起于广丰区铜钹山国家森林公园丰溪源头,终于信州区三江口,全长65公里;信江(丰溪)风光带总长约 275公里。市政府明确,信江、丰溪两岸沿线800米范围为市级规划建设管控区,具体以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总体规划确定范围为准。同时,中心城区下步将启动饶北河风光带规划,两岸沿线800米范围一并划入市级规划建设管控区;槠溪河风光带按广信区政府已经明确的“十里槠溪”规划执行。各县(市、区)辖区内的其他河流风光带规划建设,由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参照执行。

二、管控目标

按照“做好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要求,通过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引导及管控建设,避免无序过度开发,避免同质化竞争,为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的功能性项目、产业项目建设发展留足空间、打好基础。确立“坚决杜绝新增违建,大力整治存量违建”的管控工作要求,一方面,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开展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存量违建大整治行动,对百里信江(丰溪)两岸沿线800米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筑(包括私搭乱建、少批多建、超期临建等),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另一方面,在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总体规划出台之前,信江(丰溪)两岸沿线800米范围严禁新开工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村(居)民建房和各类构筑物),确需建设的项目,必须事前按程序报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

三、管控要求

(一)提前谋划,严格规划。一方面,根据上饶市级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概念规划的规划范围与管控要求,以县(区)为单位,分段编制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总体规划。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在不缩减市级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的前提下,可适当扩大研究范围或管控区域;要围绕各县(区)段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的发展定位,提出保护与建设目标,谋划基础设施、功能性项目和生态农业、旅游休闲、康养、新经济以及高端环保制造业等产业项目,明确建设管控要求。另一方面,开展重点区域详细规划设计工作。市级与各县(区)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概念规划确定的重点开发建设区域,要抓紧编制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明确各类用地性质与兼容性要求,明确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与绿地率等指标,明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设施布置要求,提出四线控制要求。同时,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规划编制应统筹同步开展重点区域的美丽集镇与秀美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堤防、绿道、连通景区公路、河道治理等工程,可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直接开展项目设计。

(二)全面排查,掌握底数。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信江、丰溪河两岸沿线800米范围内所有未经规划审批的建设项目和村(居)民建房,2020年7月底前完成摸排清查,掌握真实情况。同时建立违法建设管理台账,并报有关部门存档备查,合理制定违法建设清理拆除处置计划,明确处理意见和计划完成时间。

(三)严格管控,杜绝新增违建。各县(区)段的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总体规划、重点区域详细设计,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报市自然资源局初审,然后报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或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会审查;重点管控区要明确负面管理清单,严控新建工业项目,禁止畜禽养殖,禁止非法采砂,禁止侵占水域或改变河道自然形态等行为。市级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概念性规划审批前,要以乡镇行政边界为基准严格管控信江、丰溪两岸800米范围项目的审批和建设。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巡查网络,层层落实专人负责,以村(居)为网格单元,以格定人、以人定责、以责定效,实行全天候、全覆盖、不间断、不留死角的巡查,确保违法建设行为一露头即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发现和制止。对新增违法建设一律坚决拆除,坚持“零容忍”,做到快速出击、“露头就打”。

(四)维护公平,拆除存量违建。对于信江、丰溪两岸800米范围的存量违建,按照依法认定、限期自拆和依法强拆等程序进行,做到依法拆违、程序到位,做实做细工作,科学有序推进;充分运用法律宣讲、政策宣传、说服教育、典型引路等办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亲属,更要自觉先拆,作出表率,鼓励和引导当事人自拆。对矛盾问题比较尖锐的违建,要制定科学有效的工作预案,做到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要做好社会风险评估,防止恶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确保拆违工作平稳有序。

四、职责分工

(一)信州区、广信区、广丰区、玉山县、横峰县、弋阳县、铅山县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沿线规划建设管控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违法建设防控、查处、拆除等工作。

(二)市自然资源局是规划和违法用地的监管责任主体,按照市级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概念规划,负责牵头查处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沿线非法占地行为,重点查处非法将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用于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对违法建设的认定,为执法部门提供相关行政许可和规划技术资料;按照管控范围划定禁建区和限建区范围。

(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指导和调度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沿线农村违法建设管控工作。

(四)市城管局负责督促和指导各县(区)城管部门对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沿线的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查处。

(五)市水利局负责查处和拆除河道及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设。

(六)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拆违行动中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对阻碍依法执行公务行为进行打击。

(七)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管控范围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八)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参与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信江、丰溪沿线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沿线规划建设管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履行职责,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层层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管控工作。

(二)注重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依托报纸、电视、网站、微信等平台,宣传报道管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参与管控工作。

(三)疏堵结合,合理疏导需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注重疏堵结合,对村(居)民合理的建房需求,纳入城镇建设统一规划,通过集中安置等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实际住房需求,确保整体工作稳定有序。

(四)定期调度,严格督查考核。加强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沿线规划建设管控工作的调度,坚持日巡查、周调度、月集中等调度制度。进一步完善市级统筹、县(区)负责、全面监管工作机制,市政府将不定期对百里信江(丰溪)风光带沿线规划建设管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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