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招生简章 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

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

2024-07-09 18:0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导读:上海音乐学院,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日制高等专业音乐艺术院校,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设有15个系(部),涉及7个专业、近20个专业方向。

  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音乐学(49名)

  ⑴音乐学(五年制;15名)

  ⑵音乐教育(四年制;27名)

  ⑶音乐治疗(四年制;5名)

  ⑷乐器修造艺术(四年制;2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22名)

  ⑴作曲(五年制;15名)

  ⑵民族音乐作曲(五年制;5名:民乐作曲、戏曲作曲)

  ⑶视唱练耳(四年制;2名)

  音乐表演(260名)

  ⑴指挥(五年制;7名: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民族音乐指挥)

  ⑵歌剧音乐指导(五年制;2名)

  ⑶声乐演唱【五年制;35名:美声演唱20名、民声演唱12名、少数民族演唱3名(限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少数民族地区)】

  ⑷钢琴演奏(四年制;20名)

  ⑸现代器乐演奏(四年制;20名:爵士钢琴2名、爵士萨克斯2名、爵士小号与爵士长号3名、爵士吉他2名、爵士贝斯1名、管风琴2名、电子管风琴3名、手风琴3名、古典吉他2名)

  ⑹打击乐演奏(四年制;14名:西洋打击乐7名、中国打击乐5名、流行打击乐2名)

  ⑺管弦乐器演奏(四年制;88名:小提琴22名、中提琴11名、大提琴9名、低音提琴6名、竖琴2名、长笛4名、双簧管4名、单簧管4名、大管4名、小号6名、圆号6名、长号6名、大号1名、萨克斯3名)

  ⑻中国乐器演奏(四年制;54名:笛4名、笙3名、唢呐3名、管子/排箫1名、三弦1名、扬琴3名、柳琴2名、中阮4名、琵琶5名、筝4名、古琴2名、二胡14名、板胡1名、大提琴4名、低音提琴3名)

  ⑼音乐戏剧表演(四年制;20名:男女生各不少于8名)

  录音艺术(78名)

  ⑴音乐设计与制作(四年制;15名)

  ⑵计算机音乐(四年制;上音-伯克利现代音乐院实验培养项目;3名;)

  ⑶多媒体艺术设计(四年制;中外合作项目—戏剧与影视学类;50名)

  ⑷音乐与传媒(四年制;中外合作项目—戏剧与影视学类;10名)

  数字媒体艺术(10名)

  ⑴ 数字媒体艺术(四年制;10名)

  合计:396名

  注:

  1. 爵士类乐器演奏及流行打击乐演奏专业新生入学后可选择参加“上音-伯克利现代音乐院”实验培养项目选拔;

  2. 在招生总计划数范围内,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时可将部分专业(或招考方向)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调剂至其他专业(或招考方向)。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阶段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 未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⑵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⑶ 高中、中专( 职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⑷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⑸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⑹ 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报考办法

  我院招生报考只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网址:http://zsbm.shcmusic.edu.cn

  2、报名及缴费时间:2019年1月5日—1月27日

  3、网上报名步骤:注册▶报考须知▶基本信息▶资料上传▶联系方式▶报考专业▶网上缴费(初试费)

  4、报考费用:初试费100元、复试费100元、三试费100元(其中,音乐教育方向初试费200元;复试、三试一并进行的专业一次性收费200元);

  ★网报时只缴纳初试费,复试费、三试费缴纳安排另行通知。

  ★现有网报缴费系统只支持银联通道,请使用带有银联标志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缴费。

  5、准考证等校考材料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2019年2月16日起登录网报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校考专业准考证、《2019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考生手册》等校考资料。

  6、校考考前咨询日活动:学院将于2019年2月20日(9:00-15:00)在汾阳校区(上海市汾阳路20号)举行校考考前咨询日活动,招办组织现场答疑,有招生校考相关事宜咨询需求的考生可届时前来。

  7、报考审核:进入各招考方向最后一试的考生,务必由考生本人办理报考审核手续。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办理审核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视为专业考试不合格,后果自负。审核时,考生须携带如下报考材料:

  ⑴ 校考专业准考证及复印件;

  ⑵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⑶ 艺术类考生(或高考)报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⑷ 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合格证或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港澳台、华侨生需上述(1)、(2)材料;

  8、考试日期:2018年2月21日起

  9、上海音乐学院汾阳校区(上海市汾阳路20号)

  ★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因不按要求填报,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下载打印专业校考准考证等原因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

  四、专业成绩要求

  1、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音乐表演专业(指挥、歌剧音乐指导方向除外)的专业成绩为其校考复试成绩。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音乐表演专业(限指挥、歌剧音乐指导方向)的专业成绩为其校考各科目加权成绩。

  2、音乐表演专业(指挥、歌剧音乐指导方向除外)的专业成绩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前50%(四舍五入)的考生,可享受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表演(乐理60分、视唱练耳50分)降低政策。降分额依据专业排名确定,两科目最高可共降50分(音乐戏剧表演方向可降25分),每一名次降分额扣减2分。

  3、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音乐表演专业(限指挥、歌剧音乐指导方向)的专业成绩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内的考生无校考科目单科成绩合格要求,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外的考生仍须符合各校考科目单科成绩合格要求。

  五、专业成绩结果公布

  1、专业考试成绩预计将于2019年3月31日公布,考生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本人专业成绩、专业排名及各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并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文考证)。

  2、学院根据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合格人数不超过各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

  六、文化考试

  凡专业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至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办理文化高考报考及志愿填报手续,按当地规定科目参加统一考试。我院文理兼收。

  七、录取原则

  1、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我院作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自主划定高考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具体自划线说明预计于7月初在学校官网进行公布。

  2、以下专业对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有成绩合格要求(以150分满分计),音乐学专业不低于60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低于50分。上述各专业成绩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前50%(四舍五入,各组最多不超过20名)的考生,可享受高考外语成绩合格标准降低政策。降分额依据排名确定,最高可降20分,每一名次降分额扣减1分。

  3、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4、录音艺术专业以折算总分(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以90%和10%)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

  5、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以折算总分(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以80%和20%)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

  6、在各专业录取原则基础上,若遇上专业成绩或"折算总分"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依次、逐项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均折算成150分制。

  八、港澳地区、台湾省及华侨考生须知

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

  九、优秀新生奖学金

  为鼓励专业优秀拔尖的考生,特设优秀新生奖学金,最高奖励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人。具体实施办法及评定要求详见《上海音乐学院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十、其他事宜

  1、音乐设计与制作方向、计算机音乐方向的考生须进行听力检查;声乐演唱方向的考生须进行身高和声带检查;音乐戏剧表演方向的考生须进行声带检查。

  2、考生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管风琴、电子管风琴、大型打击乐器、竖琴由学院负责提供外,一律由考生自备。

  3、所有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适合学习的疾病,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5、入学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手续不全的学生,一律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随时发现、查实,随时处理。

  6、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7、学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

  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4316349,64376411

  传 真:021-64310467

  邮政编码:200031

  网 址:http://jwc.shcmusic.edu.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