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公告】《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上市公司开董事会要提前公告嘛 【第1号公告】《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第1号公告】《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2024-07-11 05:4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6〕1号

  

  为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行为,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9日起施行。证监会公告〔2015〕18号同时废止。

                                        

                                           中国证监会                                                    2016年1月7日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