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殊教育新进展】第一章 视觉障碍儿童教育新进展(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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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殊教育新进展】第一章 视觉障碍儿童教育新进展(2000

2023-05-15 21: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视觉障碍的概念界定

(1)视觉障碍的定义

“视觉障碍”,又称视力残疾、视力缺陷,也称视觉损伤,一般包括盲与低视两类。根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标准,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2)视力残疾的分类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数据公报,视力残疾的分类如表1-7所示。

表1-7视力残疾的类型

  类别   级别   最佳矫正视力   盲   一级   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   ≥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   三级   ≥0.05-<0.1   四级   ≥0.1-<0.3

需要指出的是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1、视觉障碍儿童的认知特点

(1)内隐记忆较好

内隐记忆是在不需要对特定的过去经验进行有意识或外显回忆的测验中表现出来的对先前获得信息的无意识提取。与低视力儿童相比,盲童的内隐记忆较好。谢国栋做的有关视障人群内隐记忆的实验证实了这个观点。究其原因,视障者由于缺失视力,接受外界信息主要是通过听觉表象,而非视觉表象;通过不同的编码,信息加工的方式也发生改变,从而产生了视障者的缺陷补偿说。在焦虑状态下,与低视学生相比,全盲生的自动提取成绩好;与明眼人相比,视障运动员和盲生的表象编码和动觉编码相对较好;全盲学生的动作内隐记忆则不受编码方式的影响,而视障运动员的动作内隐和外显记忆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

(2)听觉注意、听觉记忆和听觉表象较好

盲人的记忆操作优于明眼被试的记忆操作。研究者曾做实验,被试为盲人与明眼人各11名,让所有人先听80个句子,然后把一些新词与原句末尾的词掺杂在一起读出,被试要求说出哪些是新词。结果发现,在再认阶段,盲人被试的大脑右半球,对已经听过的词所引发的反应较大;在编码阶段,盲人被试对后来再认的词引发更强的后正波。先天盲人对周围空间的注意和定位以及听觉加工的速度都比正常人快。同时,盲人的听觉和躯体感觉的ERP波在后脑区域比正常人大,但是ERP波的潜伏期却比明眼人短。这些研究结果表明视觉障碍者的听觉注意、听觉记忆和听觉表象较明眼人要好。然而,值得指出的是,盲人较好的听觉注意、听觉记忆和听觉表象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长期的使用中锻炼而来的。如若从不努力锻炼使用相应的器官,这些能力是得不到发展和提升的。

2、视觉障碍儿童的人格特征

以《缺陷儿童人格诊断量表》为工具,张福娟等学者对视觉障碍儿童进行了人格评定,并将测验分数与其他儿童的统一量表测验结果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视觉障碍儿童人格发展的基本情况为:生活习惯和情绪安定较好,但领导性和忍耐性较差;自我发展性得分较高,但社会适应性较差;不同程度和不同年龄的视觉障碍儿童的人格特征不同,其中低视力儿童的人格特点优于全盲儿童;随着年龄的增长,视障儿童的人格特征发展越来越好,由此可见残余视力和后天的教育对视觉障碍儿童的人格发展有重要作用。对于低视力的儿童而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视力,及早进行功能性训练,而对于先天盲的儿童,就要多提供真实性的、操作性的物体,增加儿童对周边环境的认识和了解,促进视障儿童人格的健全发展。

3、视觉障碍儿童的适应行为

以《儿童适应行为量表》为工具,江琴娣等学者比较了5至12岁的视障儿童和明眼儿童的适应行为。结果发现随着年龄的增长,视障儿童的生活自理、语言发展、个人取向、社会责任、时空定向、劳动技能等方面都会不断发展,但是感觉运动与年龄的增长关系不大;在感觉运动和生活自理方面,明眼儿童与他们的年龄不存在相关关系;障碍程度会影响儿童适应行为的发展,障碍程度越轻,儿童的独立性和认知水平发展的就越好;在社会性发展水平、语言发展和劳动技能方面,市长儿童则不受其障碍程度的影响;论性别而言,在社会责任和劳动技能这两方面,视觉障碍女童的能力发展水平要比视障男童高。此项研究和视障儿童的人格特征的研究结果都充分说明,视觉障碍程度与年龄对他们各项发展的重要影响,所以针对视觉障碍儿童的教育要坚持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和坚持康复。

1、视觉障碍儿童教育的起源

1784年,法国人霍维(Valentin Hauy 1745-1822)在巴黎创建了世界上第一所盲校,揭开了近代视障教育的序幕。1821年,盲教育家路易﹒布莱叶(Louis Braille)发明了用凸出点符号供盲人默读的现代点字法,创建了近代实用盲字体系,使盲教育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1874年,传教士威廉﹒穆瑞在北京创办的瞽叟通文馆是近代中国第一所盲校,他创制的“康熙盲字”标志着中国盲文体系的初步建立。

2、视觉障碍儿童教育的发展

1980年,我国教育部设立特殊教育处,新中国特殊教育大幕就此拉开。伴随改革开放后的蓬勃发展,我国的特殊教育也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国家相继制定特殊教育法律法规,颁布发展特殊教育的政策和规划,明确提出30万以上人口的县区必须建立特教学校。部分特殊儿童进入特殊学校就读,部分特书儿童进入了普通学校进行随班就读。特殊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率有所提高。于此同时,许多高等院校开设了特殊教育专业,培养了一批特殊教育教师,加强国际间的合作,积极学习国外的经验。

3、视觉障碍儿童教育日渐成熟

新世纪,我国社会发展进入辉煌时期,特殊教育发展也较快。在构建和谐社会、关注弱势群体思想的指引下,全社会对特殊教育的关注大幅提高,残疾人事业与社会事业得到了较好的发展。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推进,西部地区特殊教育的投入相应增加,特殊教育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工程,各级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极大的改善了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由此保证了各类残疾儿童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并且,特殊教育的学制也开始向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继续延伸,特殊教育的对象也由盲、聋、弱智三类逐步扩展为自闭症、脑瘫、多动症、学习困难及多重残疾儿童,我国特殊教育体系正日益完善和发展。

1、社会学理论

关于开展视障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改善大众对视障儿童的态度等,方俊明教授认为有三个代表性的社会学理论涉及相关问题的解决

(1)达尔文主义

达尔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生物进化论被机械的运用来解释社会现象,认为人类社会也只能按照生存竞争和适者生存的原则维系发展。这种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曾经一度成为种族歧视的理论基础,导致的结果就是人们不会关注社会中的任何弱势人群,尤其是包括视觉障碍者在内的残疾人的成长、教育和发展,彼时的包括视觉障碍群体在内的特殊人群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处于被隔离的状态。

(2)社会心理学派

社会心理学派的学者认为大众心理是社会活动的基础,过于强调心理的作用,夸大个人的社会影响作用及瞬时性公共意识的影响。在特殊教育方面,此牌学者过分的强调了当时社会中某些仁人志士或悲天悯人者所起的作用,认为他们是推动特殊教育发展的主要力量,视人类的特殊教育史是这些社会良知拯救弱视人群的历史。站在他们的立场,视障群体教育的发展是部分个人怜悯弱势群体发展的结果。

(3)历史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看到了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基础的同时,更看到人类所特有的主观能动性。每个国家的特殊教育的发展都是是本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反映。伴随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处于社会中的特殊教育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所以,特殊教育应该是其所处的社会的人文精神与科学技术的有机结合。而在当下社会中,特殊教育的发展与进步是“科技以人为本”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经过社会群体的反思的结果。在发展视觉障碍儿童教育方面,既要承认儿童视觉功能缺陷的客观事实,更重要的是发挥视觉障碍儿童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参加功能性视觉训练或者定向行走训练,促进个人的成长与发展。

2、心理学理论

在教育视障儿童的过程中,并结合视觉障碍儿童的身心特点,心理学界逐渐分化出了视障儿童心理学和视障儿童教育心理学两门学科。作为具有交叉性的两门学科,视障儿童心理学和视障儿童教育心理学从生理机制、心理发展、社会适应等多个方面对视障人群的心理、学习和教育、康复训练等进行了一定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1)视障儿童的认知发展

由于视力受损,视障儿童不能如视力健全人一样将外界的信息通过视觉通道清晰的反应给大脑。那么缺失了直接的视觉信息,视障儿童的认知能力是否会受到影响?视障儿童的认知发展与其他儿童是否相同?如果视障导致儿童的认知能力发展相对滞后,那么这种影响是局部的还是全方位的?是阶段性的还是永久性的?为了回答相关问题,认知心理学和教育心理学家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验研究:在视障儿童对客观物理世界的感觉认知方面进行探究,例如视障婴幼儿抓握等运动能力的形成、对声音刺激的反应等;在视障儿童对客观世界的理解方面进行探究,例如如视障儿童对客观物体恒常性的认识、固着行为、守衡等;在对视障儿童的空间认知方面进行探究,例如空间概念的形成、空间方位的判断、对周边环境的控制等;在视障儿童语言能力发展方面进行探究,例如视障儿童如何获得词汇、理解词汇和运用词汇、如何进行社会语言交往等;在思维能力方面进行探究,如概念、推理、判断、解决问题和创造性思维等方面对视障儿童的认知发展的影响。得出两种不同的结果:凭借经验的观察,一部分人提出了发展滞后论(Developmental Lag Theory);凭借实验研究的结果,一部分人提出了发展补偿论(Developmental compensation)。持发展滞后论观点的学者认为,视障儿童在感知觉、记忆、思维能力等方面都落后于同年龄的视力健全儿童。而持发展补偿论观点的学者虽然不否认视障儿童在发展过程中,有阶段性的发展滞后现象,但是他们更加强调的是,如果能创造良好的教育条件,同时加上视障儿童本身的努力,能使视障儿童相对滞后的认知发展得到不同程度的补偿。二者相比之下,发展补偿理论得到了更多的人的认同,也为视障儿童的教育提供了理论依据。

(2)视障儿童情感与人格的发展

在个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之下,儿童形成各自健全的人格。对于视障儿童来说,他们缺失了通过视觉信息的通道与外界进行沟通,行动范围和程度受到了限制,虽然视障儿童可以通过听觉、触觉等通道获得外界的相关信息,但是,在与与外界进行交往的时候仍然会产生很多不便。种种的不便极可能影响视障儿童的感情发展和人格发展。这也是为什么有些盲童会缺乏安全感,及其容易产生焦虑、烦恼和怨恨等消极的不良情感,并且经常会处于很紧张的状态。除此之外,一部分视障儿童还会有多疑和自卑的人格特征。鉴于此,视障儿童的教育不仅要关注促进他们的认知发展,还要妥善地解决视障儿童在不同阶段中情绪与人格发展的矛盾问题,从而促进他们身心健康的发展。

3、普通教育相关理论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普通教育学的相关理论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形成了一系列新的教育思想,例如:民主教育、人格教育、生活教育、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等。视障儿童的教育是特殊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殊教育作为普通大教育中的一种,使视障儿童的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相关理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在“回归主流”及“全纳教育”等教育思潮下,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关系更加的密切相关。所以,作为特殊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视障儿童的教育业应该遵循教育的一般原理,合理的制定具体教学计划和恰当的进行教育管理。

4、特殊教育相关理论

根据特殊教育长期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特殊教育的发展不仅要遵循普通教育的相关原则,还要根据特殊教育自身的特点,遵循一些“特殊的原则”,例如:协同教育的原则、早期干预的原则、缺陷补偿的教育原则等。上述教育原则作为特殊教育的基本原理,也是视障儿童教育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1)协同教育的原则

一个社会的特殊教育的发展会涉及到它所在社会的生产力、经济发展状况和政治文明等多个方面,同时它的发展和进步还需要家庭、学校和社区等多种力量的合作。只有良好的协调各方面的发展及相互之间的关系,特殊教育中的医疗养护、教育训练和劳动就业协调发展的愿望才能实现,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发展才能相互促进。在针对视障儿童的教育时,同样要协调好视障儿童家庭、所在学校和社区的关系,多方合作,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促进视障儿童的全面发展。

(2)早期干预的原则

众所周知,儿童早期的可塑性非常强,包括视障儿童在内的特殊儿童也不例外。所以针对特殊儿童来说,尽可能早的进行诊断、筛查、干预、训练和教育,是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如果视障儿童能够在早期得到定向行走、社会交往等方面的训练,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会得到极大的提高。上文中有关视觉障碍儿童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研究也充分证明了遵循早期干预原则的必要性。

(3)缺陷补偿的原则

根据前文中提到的发展补偿论,尽管特殊儿童的某些缺陷会引起儿童整体发展水平的相对滞后,但是可以通过其他的一些方法来使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对视障儿童来说,尽管他们的视觉信息收到了极大的限制,但是在长期的锻炼和使用中,他们的听觉和触觉的敏感性有了显著的提高,他们的听觉记忆和触觉记忆也有着较好的效果。然而,包括视障儿童在内的任何特殊儿童的缺陷补偿发展过程中,儿童机体的可代偿性是根本的前提条件。如果,其他器官也受到损坏,那么其他感官的代偿作用也会受到限制。所以,针对视障儿童来说,持久有效的早期干预是必不可少的,尽早的进行其他感官的锻炼补偿,才能避免因为视觉障碍导致的其他感官“二次障碍”的出现。

围绕上述三个特殊教育的基本原则,研究者开展了很多实验,而研究证明特殊儿童缺陷的补偿性和不可补偿性是相对的。发展滞后理论这一悲观的理论忽视了儿童发展的可塑性和补偿性是不可取的。但是,如何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尽早地对视障儿童进行诊断筛查和干预训练,最大限度地弥补缺陷和发挥补偿功能,则是视障儿童教育面临的艰巨的任务。

心理学相关研究充分证明,儿童0至6、7岁是其神经系统结构发展,生理和心理等发生发展的关键时期。早期教育能帮助个体的生理缺陷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对视觉障碍儿童来说,学前教育同样是十分重要,对视觉缺陷的补偿意义重大,会对对他们的终身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发展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对于残疾人的终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的重要突破口。”“十五”期间,“国家将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然而国内还没有专门接受视障儿童的幼儿园,肯接受视障儿童随班就读的学校也较少,部分视障儿童进入了盲校的学前部,但是由于受当地办学条件的影响,大部分视障儿童并没能按时的接受学前教育。尽管上海盲校、北京盲校、青岛盲校、成都盲校和广州盲校等先后通过开设学前班的形式接收视障儿童,并对其进行早期教育。但是各自的教育内容则是由各个学校自行安排,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从目前的视障儿童的学前教育来看,我国熟悉视障儿童心理特点的专业特教教师很少,盲校学前教育存在趋向小学化的问题,同时,部分家长及社会不正确的观念和教育理念影响了学前视障儿童的早期教育。在已经开设学前部的盲校当中,广州盲校通过对13名视力残疾幼儿进行了早期教育的实验,结果表明:不同的早期教育环境将造成视力残疾幼儿在语言、认知、交往、生活自理等能力上较大的差异。所以,我们应为视觉障碍儿童的早期发展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为其日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促进视障儿童学前教育的发展,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学校、社区和视障儿童家庭的共同努力。国家相关部门应争取更多的经费,为视障儿童教育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学习他国优秀的教育经验,大力倡导公众对视障儿童教育的关注。开设既可以接收普通儿童又可以接收视障儿童的融合幼儿园,创造良好的班级环境和学校环境,鼓励儿童同伴间的交往与游戏,鼓励他们相互帮助和交流。盲校的学前部根据入学视障儿童的特点,调整现有的课程,通过设计相关的游戏等,采用更适合视障儿童的方式来教导儿童。视障儿童的家长则应该根据视障儿童的特点,改善家庭教育的物质环境和心理环境,避免过分溺爱和无理忽视,给予视障儿童合理的关注,使儿童形成良好的人格;增加视障儿童与同龄人交往的机会,让孩子参与正常的社会活动,例如,可以带视障儿童买菜或者逛街等,较早带领视障儿童的融入社会。初次之外,家庭、社区与康复机构应加强沟通与合作,通过提高公众对视障儿童的关注,提升社区对视障儿童的接纳度,努力为视障儿童的学前教育提供一个宽松和宽容的环境。

为促进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相关学校落实了《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精神。2002年,相关部门组建特殊教育学校新课程方案的专家组,启动了特殊教育学校新课程方案的制定工作。十年的努力探索之后,2007年2月2日,《盲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颁布实施。目前,此课程实验方案颁布已有5年多,在方案的指引下,全国各盲校通过采用个别化教学、综合性课程、校本课程等多个具体实施办法,为我国视障儿童的基础教育营造了良好的教育环境。

1、盲校新课程方案的特点

(1)盲校新课程方案突出了使视障学生获得最佳发展的明确目标。

特殊教育的进一步发展要求对目前的课程进行改革,也是视障儿童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而改革的唯一目的就是使学生获得最佳发展,取得最大的教育效益,为国家培养合格的公民。

(2)盲校新课程方案把握了义务教育的性质和视障儿童的特点。

新课程方案强调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的盲校文化知识内容要与普通教育相当,同时,为适应视觉障碍儿童的身心特点,还要求对盲生和低视力学生进行分类教学,要求多感官的参与。另外,还针对盲童的自身的特点开设了定向行走等相应的课程。

(3)盲校新课程方案开设了信息技术课程,允许地方特色的存在。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为适应视障儿童身心发育的特点和视障群体未来生活的需要,新方案要求一到九年级每个学年都要有信息技术应用课。同时,地方以省、直辖市为单位,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适当的调整,在报教育部备案后可以实施地方特色方案,将国家的统一要求与地方的特色目标联系起来,以保证新方案的实施效果。

(4)新方案关于课程的评价的调整

新方案提出,学生的评价不仅要看学生的学业成绩,还要结合学生的成长记录。同时不仅要有结果评价,还要有过程评价。要采用开卷、闭卷、口试、笔试和操作等多种不同的考试形式。另外,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必须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目的是为保证视障学生掌握基本的文化知识。

2、新课程方案对盲校提出新的要求

《盲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颁布实施对盲校的发展与改革是机遇,更是挑战,学校管理者要重新审视面临的形式,找出管理中的问题,采取相应的策略,迎接新挑战。

(1)改变原有管理理念

盲校要树立融合的理念,增加与普教的结合,与社区的合作,更多的与其他特殊教育学校交流经验。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打破以往学科间的封闭状态。一切以视障儿童的特点为出发点,考虑盲校教师的职业发展,将教师与学生的发展相结合。

(2)建立以视障儿童为本的课程管理机制

从学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开发校本课程。调动教师的积极性,鼓励教师结合当下需要编写校本课程,评估之后,加以修订和完善。

(3)开展教研活动,促进教师的可持续发展

积极组织教师开展课堂教学教研、集体备课、课题主讲、案例分析、开展教学论坛等活动,教师之间彼此交流经验。对盲校教师定期进行培训,充分利用网络进行交流和学习。

(4)课程资源的开发

盲校课程教材建设是第一位的,协调好课程的开发与管理。在盲校中建立资源教室或者资源中心,重视发挥社区资源的作用,不仅要开发以校本为主的显性课程,还要构建以学校文化为核心的隐性课程。

(5)建立新的教师管理机制

努力提升盲校教师的学历,增加教师的专业知识,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高中老年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能力和创新教育能力,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科水平。不仅要提高教师的教学基本功,还要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

(6)建立全方位的无障碍保证体系

为盲生提供语音导航软件和点显器等软硬件,为低视力学生提供电子助视系统。利用校园网,搭建交流平台,确保视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无障碍支持,为视障学生的学习提供良好的校园环境。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逐步开始发展。山东省滨州医学院于1985年开始招收肢残学生学习医疗专业。长春大学于1987年成立特殊教育学院,开创了残疾人高等教育,填补了我国特殊人群高等教育的空白。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招收视障等残疾人大学生的高校在不断的增加,更多的视障大学生可以走进高校,接受高等教育,汲取知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1、招生方式

现有情况来看,我国针对视障大学生的招生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部分高校实施单考单招,这些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与各省级招生部门联合录取,不采取高考的同步考试形式,另外一种是单考统招方式,即教育考试学院组织视障学生单独考试,统一招生。

2002年,上海市开始实施视障学生单考统招。在程序上,视障学生的高考与普通高考并没有区别。在试卷难度上,略低于普通高考试卷。在录取方式上,将视障学生高考原始成绩乘以固定系数,折算后,按普通高考录取分数划分重点本科、普通本科及专科。考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和组织,为全盲学生提供盲文试卷,为低视力学生提供大字版的试卷,学生自行填写志愿。

2、安置形式

残疾人高等教育有三种模式:“隔离式” 的特教学院、普通大学中附设特教学院、在普通大学中随班就读。近年来在发展视障高等特殊教育基础之上,我国积极探索视障高等融合教育的模式,主要包括随班就读和自主辅修等。课程设置遵循“全纳教育”的原则,尊重特点、因材施教、注重应用,着力构建全纳教育的管理服务体系,即学校统筹管理、项目负责人协调落实、相关学院配合实施;构建相应的的全纳教育支持系统。

我国视障高等教育主要有两种安置形式,一种是视障学生进入普通班就读,自2002年起上海市实施此种安置形式。另一种是视障学生进入高校专设的特殊学院、系、专业或班级就读,自上世纪80年代,该安置形式成为我国现阶段视障人士接受高等教育的主要形式。从近几年的发展情况来看,在随班就读的融合教育模式下,视障大学生有更多的与同学们交流的机会,发展效果比较好,将会成为未来的一种主要安置方式之一。

3、专业设置

目前,我国视障大学生可以选择的专业有限,并不是全部的专业都会向视障大学生开放。在实施融合教育的高等院校中,视障大学生可以选择的专业主要有英语、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心理学、特殊教育学等,并且是一个学校只开放一到两个专业供录取的学生选择。在校期间,视障学生接受全日制的本科教育,四年学制,若各门学科都考察合格,毕业时会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毕业证。在为残疾人大学生专设院系的学校中,所设专业主要是针灸推拿,五年学制,毕业后授予医学学士学位。针对部分低视力的视障人士在视觉全部丧失之后,开设音乐表演专业,四年学制,毕业后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此专业充分发挥了全盲者对声音更专注,对音乐更敏感的特点,是针对视障人群补偿性教育的积极探索。

4、课程设置

针对不同学生的不同特点,不同的院校采取了不同的课程设置。为视障学生特设院系的学校,以针灸推拿等医学类专业为主,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实践课程、专业特色课程、素质教育课等,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与普通中医药大学基本同步,与此同时还依据视障学生特点及国家规定的视障学生教育目录,增加有利于发挥学生听觉认知作用的课程比例,删减眼科、耳鼻喉科等不适合视障学生的课程,增加手法课等使用课程。此类高等特殊院校开办视障教育的时间较长,所设专业也是传统专业,发展较为成熟。在实施随班就读的院校中,普遍采用减少课程、减少学分、降低难度的方式对视障学生进行课程设置的调整。

5、支持服务

为促进视障大学生完成学业,相关院校积极完善服务体系,在生活、学习的各个方面都有所贯穿。在学习方面,为视障学生提供盲文或者大字版教材,考试的时候采用盲文试卷、大字版试卷、听音试卷、计算机试卷等。为保证视障学生校园生活无障碍,部分学校还专门铺设了盲人专用道,改造了食堂和盥洗室,增设视障学生考试专用教室和配备专门的考务引导员。

6、就业支持

针灸推拿专业为视障大学生所学主要专业,其就业率较高。就业方向主要是各级残疾人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各类医疗康复机构,中医医院的推拿按摩科室,社区医院、盲人按摩医院、诊所等。为提高视障学生的就业率,部分高校还专门设有就业指导课程,并安排相关教师负责就业指导相关事宜,例如:介绍所在学院历年就业情、解决就业观念问题、介绍国家就业政策等。近年来,随着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的关注,视障学生的就业还得到了地方残联、民政部等单位的共同支持,部分地区还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促进视障学生在内的残疾人大学生顺利就业。除传统就业方式外,部分视障学生还选择了自主创业和继续深造。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残疾人学校职业教育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颁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等都强调了要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确立了职业教育在残疾人教育中的地位,制定了国家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方针和政策,为发展盲聋哑学校职业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

1、办学模式多样化

目前,盲校职业教育主要有四种办学模式:职业高中(中专)、职业初中、初中分流、在某个年级渗透职业技术内容的教育。基本模式包括综合初中、职业初中、一年制职业班等。综合初中招收小学毕业生,学制为四年,一、二年级对所有学生开设共同课,三、四年级根据学生的需要和当地及本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职业技能培养;职业初中既属于职业教育体系,又属于九年义务教育范畴,也招收小学毕业生,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培养,分为三年制和四年制的职业初中两种;一年制职业班的学生完成初中两年学习任务之后,在初中三年级时根据就业需要进入职业教育班学习专业课和实习课。职业教育体系包括初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

2、专业设置特色化

盲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具有特殊性,各盲校在设置专业时,不仅要考虑到社会需要,还要充分注意视障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按摩、木工等传统专业的基础之上,开设适合视障学生特点的专业,例如调律师和编织等。尽管有些专业不是十分的完善,但在促进学生专业技能提高和整体素质的发展时,这些专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文摘自:《中国特殊教育新进展(200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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