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息相关! 企业发的福利补贴要缴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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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息相关! 企业发的福利补贴要缴税吗?

2024-07-12 16: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在我们的职场生活中,会与许多福利、补贴、补助打交道,那么这些钱哪些需要缴税?哪些不需要缴税呢?

  什么是福利、补贴、补助?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福利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如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补贴是指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补助更多的是指因职工生活困难而支付的补助费,如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独生子女补助费、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等。

  “五险一金”要缴税吗?

  根据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机构实际缴付的以下这些,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就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发年终奖如何缴税?

  个人取得的年终奖,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计税办法为:先将年终奖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再按“年终奖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计算出应纳税额。

  需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当年终奖数额超过某个临界点哪怕1元时,对应的纳税税率将提高一档,如从3%提高到10%。

  一旦遭遇了计税的临界点,可能会出现“多发少得”。如某职工能拿到18000元的年终奖,那么其应纳税为540元,若多拿1元年终奖的话,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695.1元。

  另外,国家对年终奖有优惠计税的特殊方式,每人每年有一次机会将一笔一次性收入分摊到12个月计税。对于大多数职工来说,一般不宜把年终奖分摊到平时收入。但是对于高收入人群,需要合理调整月工资总额与年终奖的分配。

  生育津贴要缴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经济补偿金要缴税吗?

  根据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假使超过怎么计税呢?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因此,即使超过,也不是按照单月工资收入那样累加后一次性计算的,而是按照工作年限平均计税。

  还有这些收入不用缴个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注意,以下收入要缴个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来源:南方工报 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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