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生态环境报告发布,生物多样性首次纳入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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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示范区生态环境报告发布,生物多样性首次纳入评价范围

2023-06-08 01: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在6月6日召开的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第三次工作会议上,两省一市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太湖东海局、示范区执委会共同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2年)》。

《报告》在延续示范区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报告统一尺度、统一标准的评价方法基础上,首次将示范区生态质量状况和生物多样性纳入评价范围,对生态环境现状(生态质量指数、水生生物、陆域野生动植物)和变化趋势进行了科学统一分析和评价。

评价结果显示,示范区成立三年多来,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生态质量状况稳定,鸟类等珍稀物种种类有所增加,生态绿色正成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正成为示范区大地上的生动实践。

示范区总面积2413平方公里,2022年示范区4个在用集中式饮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优三类标准,包括青浦区太浦和金泽水源湖、嘉善县太浦河取水口、吴江区太湖庙港水源地以及吴江区太湖北亭子港水源地。2019至2022年,示范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

在空气质量上,2022年示范区AQI优良率达83.3%,较2019年上升4.9个百分点,中度污染仅4天,无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2022示范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28微克每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较2019年下降26.3%。

在生物多样性方面,吴江区长漾湖湖区鱼类资源丰度有所上升,一河三湖底栖生物多样性级别较低,为贫乏到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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