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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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 学习时长日均>3h ![]() 在注会《税法》内容中,增值税计税规则复杂、特殊,考生常常掌握不到要点,进度缓慢,浪费了大量时间。小编整理了2021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帮助大家高效复习,一起来看!2021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汇总>>> 【内容导航】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所属章节】 第二章 增值税法——第十节 征收管理 【知识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学习提示】 1.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计算增值税税额的时点。 2.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与税法口径的增值税业务收入确认时间相同,但是个别项目存在差异。 3.税法口径的收入不完全等同于会计口径的收入。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一般规定 1.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规定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除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和销售代销货物以外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9.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10.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 ● ● 以上就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相关知识。注会税法税种繁杂,许多考生盲目学习,自己读教材,没有侧重点,费时费力。小编建议大家跟着东奥注会税法名师刘颖老师学习,重点难点瞬间突破,点击下方蓝字,好课免费试听! 《税法》主讲名师:刘颖 授课特点:授课条理清晰,题目经典原创,引领行业前沿,将税法“碎”点归纳提炼、串联记忆。对考试重点、难点、疑点把握准确、分析透彻,在学员中享有崇高声誉和影响力。 刘颖老师的2021年《税法》课程免费试听 注会基础班已开班,精编好课等你来领! 注:以上注册会计师考试知识点选自刘颖老师《注册会计师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赞+1 打印上一篇: 消费税税目-2021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 下一篇: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处理-2021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 相关文章 ![]() ![]() ![]() ![]() ![]() ![]() 考试资讯 考试报名 | 准考证 | 成绩查询 | 证书领取 | 政策解读 考试资料 考试资料 | 会计 | 审计 | 税法 | 经济法 | 财管 | 战略 | 考试经验 | 考试大纲 | 免费答疑 辅导课程 专业阶段招生方案 | 综合阶段招生方案 | 免费试听 | 注会名师 | 直播课 | 产品常见问题 考试题库 每日一练 | 历年真题 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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