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约束论文集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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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约束论文集锦9篇

2023-03-23 08: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信贷约束论文范文1

有关企业信贷约束的研究要追溯到Fazzari等﹙1988﹚[6],他们将投资—现金流的敏感度作为衡量企业融资约束的指标,其理论基础是企业的投资决策不仅要考虑一个投资项目受益的净现值,还要考虑外部融资的难易程度以及内部融资比例的大小。该理论基础的前提假设是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使得企业的内部融资成本低于外部融资成本,因此在企业内部现金流增加的情况下,受到融资约束的企业会增加当期投资,而没有受到融资约束的企业对这种现金流的变化则不敏感。其主要思想是将现金流变量加入到TobinQ的投资方程之中,以捕捉资本市场的不完善。Hubbard﹙1998﹚[18]对此类文献有过详细的回顾。但是Kaplan和Zingale﹙1997﹚[19]反对这一观点,认为Fazzari等﹙1988﹚所得到的实证结果没有强有力的经济学理论加以支持;他们以Fazzari等﹙1988﹚的实证为基础,反而证伪了其提出的假说,即对于信贷约束更小的企业,其投资—现金流的敏感度会更强。但这一分析也存在问题,即先验的企业信贷约束标准是否有效?事实发现,他们定义的信贷约束企业大部分都陷入财务困境。值得肯定的是,如果一个企业受到融资约束,那么它肯定会对流动性有较强的偏好。在Fazzari等﹙1988﹚之后,投资—现金流敏感度的分析得到广泛的应用。Almeida等﹙2004﹚[20]在此基础上提出使用现金—现金流敏感度﹙cash-cashflowsensitivity﹚作为衡量企业融资约束的指标,其中衡量信贷约束的变量有股息支付率﹙payoutratio﹚,用股息支付与营业收入额的比率来表示;企业规模大小;Kaplan和Zingales提出的KZ指数;公司债券评级﹙BondRatings﹚和商业票据评级﹙commercialpaperratings﹚。投资—现金流敏感度分析的普及主要是因为信贷约束反映的是资本的影子价格,而现实中所观察到的企业所面临的资本价格均是在借贷行为发生后的价格,而无法观察到企业由于信贷约束无法完成投资的情况下所愿意支付的资本价格。比如,一个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是10%,企业所愿意支付的最大资本价格便是10%,但是由于银行发放给该企业的贷款利率为15%,此时借贷行为并未发生,也就无法从企业的财务信息中了解此时企业愿意支付的资本价格,从而无法衡量企业的信贷约束程度。如果要准确衡量企业的信贷约束,就有必要估计出资本的影子价格。诸多学者提出用欧拉方程方法进行估计,影子价格越高说明信贷约束程度越高,反之亦然。该方法由Whited和Wu﹙2006﹚[21]发展起来,逐渐形成了衡量企业信贷约束的WW指标。WW指标是六个要素的线性组合,即现金流、红利支付的虚拟变量、杠杆、企业规模、工业销售增长率、企业销售增长率,以此计算出资本的影子价格。其优势在于它能够放松企业净收入方程线性齐次性﹙linearhomogeneity﹚的假定,估计出企业信贷约束的程度,这种程度可以在不同的企业间进行比较,而不像投资—现金流敏感度的分析只能得出企业是否受到信贷约束的结论。本文使用了类似于此的方法,具体而言,以Love﹙2003﹚[13]以及Whited和Wu﹙2006﹚[21]的方法为基础,利用企业的最优化行为得到一个结构性方程,以此估计中国A股上市企业的股权集中度对信贷约束程度的影响。

企业信贷约束的衡量

按照Love﹙2003﹚[13]、Whited和Wu﹙2006﹚[21]的方法,企业的最优行为便是最大化企业的价值。Vi0=maxEi0∑∞t=0β0,tDit﹙1﹚其中,Vi0是企业i在0期时的价值,β0,t是0期至t期的贴现因子,Dit为企业红利。企业的约束条件有:Dit=Π﹙Kit,εit﹚−C﹙Iit,Kit﹚−Iit﹙2﹚Ki,t+1=Iit+﹙1−δi﹚Kit﹙3﹚Dit≥0﹙4﹚其中,Π为企业利润函数,C为企业投资的调整成本函数,Kit为资本,Iit为投资,δ为折旧率。根据一阶条件可以求得:Eitβt1+ηt+11+ηt[∂Π∂Ki,t+1+﹙1−δi﹚﹙∂C∂Ii,t+1+1﹚]=∂C∂Iit+1﹙5﹚其中,ηt为约束条件﹙4﹚式的拉格朗日乘子,它表示外部融资的影子成本,∂C/∂I表示投资调整的边际成本,∂Π/∂K是企业的边际利润,Ωt=﹙1+ηt+1﹚/﹙1+ηt﹚为外部融资的相对成本。在完美信贷市场中ηt等于0,此时外部融资的相对成本便为1,企业没有受到信贷约束。当前的投资成本为投资调整的边际成本与投资品的价格之和,这个价格标准化为1,因此上式的右端是当前投资的边际成本;而当前投资所放弃的收益为资本的边际利润与下一期的调整成本和投资品价格之和的贴现,因此,上式的左端便是当前投资所放弃的收益。欧拉方程所隐含的喻义便是当前投资所放弃的收益要等于当前投资的成本。在不完美的信贷市场中,Ωt取决于企业可观察到的财务指标,与Love﹙2003﹚[13]一样,此处将Ωt看成是现金存量与资产之比的函数,其理论根据在于,如果没有足够的内部资金,那么受到约束的企业将无法进行可盈利的投资。本文额外加入股权结构变量,以考察企业股权结构对Ωt的影响。在此令:Ωt=α0i+﹙α1+α2OwnershipStrit﹚CASHi,t−1,其中OwnershipStr为企业股权结构变量,CASH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与资本存量的比值。如果企业没有受到信贷约束,Ωt为1,现金存量对企业投资决策没有影响;如果受到信贷约束,则现金存量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将会存在;同样如果股权结构对企业信贷约束产生影响,则这种影响会通过现金存量而影响到企业的投资决策。根据Gilchrist和Himmelberg﹙2008﹚[22]的研究,进一步假设∂Π/∂K=﹙αk/κ﹚﹙S/K﹚,其中αk为资本所得,κ为加成﹙Mark-up﹚常数,S为主营业务收入。此时,MPK≈c+i+﹙S/K﹚。按照Love﹙2003﹚的设定,令下式成立:∂C∂Iit=α﹙IKit−gIKi,t−1−υi﹚﹙6﹚将假定的利润函数和投资调整成本函数带入欧拉方程,可以得到一个非线性的方程,此处按照Love﹙2003﹚的方法对欧拉方程进行一阶泰勒展开,则有:βtΩt﹛.﹜t≈c+γθΩt+γ﹛.﹜t+θβt﹙7﹚其中﹛.﹜t是欧拉方程左边方括号内的式子。此外,本文用表示未来投资机会的TobinQ代替原方程中的﹙I/K﹚i,t+1,由此得到以下结构性计量模型:﹙IK﹚it=β1Qi,t+β2﹙IK﹚i,t−1+β3﹙SK﹚it+β4CASHi,t−1+β5OwnershipStritCASHi,t−1+β6OwnershipStrit+εit本文所关注的是β5。如果β5显著,说明股权结构对企业信贷约束产生了影响。具体而言,β5显著为正,表明股权集中度加剧了企业信贷约束程度,假说1成立;β5显著为负,表明股权集中度的提高缓解了企业的信贷约束程度,假说2成立。

股权集中度对企业信贷约束影响的实证研究

信贷约束论文范文2

关键词:农户;信贷约束;收入差距;面板联立系统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303142);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11YJA790151;09YJA790131);世界银行山西农村扶贫项目(K223001);山西省软科学项目(2011041002-03);山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学科基地项目(2011313)。

作者简介:王书华(1978- ),男,山东荷泽人,经济学博士,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主要从事金融发展、金融计量分析研究;杨有振(1958-),男,山西河津人,山西财经大学教务处处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研究;苏剑(1966-),男,陕西咸阳人,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宏观经济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0.5;F83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096(2014)01-0026-06收稿日期:2012-10-28

一、文献综述

国外文献普遍认为,农户家庭信贷资源获得机会的匮乏及其所带来的不利竞争可能是导致农户生产和收入低下的重要因素(Petrick,2005)。一些文献探讨了发展中国家农村信贷约束的根源,指出了金融市场资源配置中的信贷配给对农户信贷市场的冲击(Stiglitz, 1990)。文献证实,在发展中国家,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受到信贷约束相当普遍,这可能源于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金融抑制,农户大多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Braverman et al,1986)。发展中国家典型的二元金融市场是农户信贷约束的制度根源,垄断及寻租使得农户在正规信贷市场上受到约束(Hoff et al,1990)。

关于信贷约束与收入分配的影响机制,国外文献大多认为完善高效的农村信贷市场对农户收入具有正面效应,而农户在信贷市场上的约束会冲蚀对收入差距的缩减效应(Foltz,2004),导致这种负面效应的原因在于农村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完备性(Aghion et al, 1997)。关于农户信贷约束的程度及对其估计,现有文献采取的方法和坚持的观点并不相同。Boucher等(2009)通过设计调查问卷,推算出农户信贷约束的程度,但这种方法和判断主要建立在农户的主管判断之上(Diagne, 1997)。Feder等(1990)认为虚拟变量方法的处理忽略了信贷约束变量的内生性,所得估计量是有偏的。Krandker等(2003)通过两阶段估计模型,试图解决估计过程中的内生性问题,但其研究大多基于截面数据,以规避可能存在的时序相关问题。

对信贷约束的讨论归根结底在于它对农户福利的冲击,而福利的变化集中体现在农户收入的变迁上。国内对农户信贷约束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信贷约束的原因分析,鲜有对信贷约束与收入差距作用机制的研究。关于我国农户信贷约束问题的研究,大致形成了两类不同的观点。第一类认为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受到信贷约束的现象是我国农村金融的常态,这可能与金融管制、正规金融市场的门槛限制有关(何广文,1999;王书华 等,2012)。第二类则从农户信贷供求均衡的角度,认为农户的信贷约束事实上源于其本身的信贷需求不足(张杰,2004;朱守银 等,2003;韩俊 等,2007)。在对农户信贷约束的程度及其估计上,王书华等(2012)以门槛估计模型证实了我国农户在信贷可获得性上的门槛现象。

既有文献均不否认我国存在农户信贷约束现象,部分文献利用截面数据对农户信贷约束的程度也通过不同的方法给出了大致的估计,但对于农户信贷约束的经济后果,目前的研究尚缺乏统一性,特别是鲜有文献对农户信贷约束与收入分配的动态影响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鉴于此,本文采用2005年~2010年2100户农户的微观面板数据,对我国农户信贷约束与收入差距的影响进行估计和分析。

二、农户信贷约束与收入差距:数据事实与证据Boucher等(2009)认为,农户的信贷约束可以从供给和需求两个层面进行剖析。农户的信贷约束是与整个宏观经济金融环境相适应的,国家在农业金融支持上的不足,可能是农户供给式信贷约束产生的宏观背景。这在表1的数据列示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三、实证检验与估计

导致农户信贷约束或农户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是多重的,遗产、资源禀赋等都可能是其变动的经济根源,但囿于各种原因,这些因素并不都能被完整捕捉。同时,考虑到信贷约束与收入差距可能存在的相互作用机制,简单线性回归可能导致内生性偏误,本文构建了二者动态影响的面板联立系统。

面板联立方程系统一方面可以避免单方程回归的内生性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揭示变量间可能存在的反馈机制。联立系统中,单个方程所示变量间的关系描述不再仅仅是单向因果关系,而可能是互为反馈;同一变量在联立系统中可能所处位置不同,所揭示的经济和统计含义也不尽相同。一般地,一个简单的、可识别的联立系统可以表述为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基于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农村金融调查数据、花旗-北京大学2008年农村金融调查数据以及山西省35个县2100户农户2005年~2010年的微观面板数据,本文构建了我国农户信贷约束与收入差距间的面板联立系统,估计了农户信贷约束与收入差距间的动态影响机制。论文的数据分析和实证检验均证实了我国农户在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上存在约束现象,而这种约束通常与其收入水平具有重要关系,二者可能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动态作用机制。因而,打破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户信贷支持上的门槛,拓展农户收入增长的渠道,对于缓解农户正规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上的约束现象、缩减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具有重要意义。

破解农户在正规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上的约束必须从金融机构和农户本身两个方面着手。

如何加大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户信贷上的支持是破解农户信贷约束问题的关键,但现有正规金融机构本身是一个自负盈亏的企业,要加大对农户的信贷支持,必须从根源上加大对农户信贷支持的供给。对此,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需要在政府的主导之下,放开对农村金融供给的门槛限制,允许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准入,加大农村金融供给的竞争性。政府应鼓励微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适当对农村金融供给实施政策倾斜。

同时,政府应当对涉农金融支持业务予以政策上的倾斜和补贴。正规金融机构之所以对农户信贷需求设置门槛,根源在于其风险规避和利润追逐的本性。打破正规金融机构在涉农金融支持上的门槛,政府可以在涉农业务上予以税收减免,甚至予以政策补贴,以鼓励金融机构对农户的信贷支持。

在规避风险方面,仅有农村金融信贷供给的增加仍无法解决农户信贷支持上的约束问题,金融机构不可能在无法收回贷款的领域提供信贷。要跨越农户信贷约束的门槛,同时也要求农户本身必须拓宽收入渠道,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缩减收入差距。如何改变初始财富禀赋较少的农户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资金支持的机会是破解农户信贷约束的核心,而打破这一信贷约束的门槛,仅仅依靠市场运行机制似乎无法完全改变局面。事实上,政策引导农户信贷资金配置,破解信贷约束壁垒在国内外均已开始了一定的尝试。当然,对金融领域试验依据信贷资源向农户的政策倾斜需要政府对整个宏观金融资源配置合理布局。

①2010年数据中对农业贷款的统计没有包括农林等服务业贷款。数据来自《中国金融年鉴》各期。

②该调查统计由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统计局针对农户借贷需求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共涉及10个省(自治区)、263个县、2004个村、20040户农户,详细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农户借贷情况分析报告》(2009)。本次调查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的江苏省、福建省,中部地区的吉林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南省以及西部地区的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宁夏自治区。

③调查数据来自江苏省的常熟县、扬中市、大丰县,陕西省的丹凤县、长安县、府谷县和吉林省的图们市、公主岭市、德惠市,涵盖2227户农户。

④数据根据花旗-北京大学2008年农村金融调查数据计算。

⑤调查数据为山西省35个县2005年~2010年2100户农户的微观统计数据。

⑥这里统计了能够获得信贷支持的农户的信贷额度与其收入水平间的拟合关系。在调查观测数据中,农户可获得的信贷主要统计了银行和信用社贷款、个人借款、其他三种类型,有一些金融资产和借贷性支出并未包括在农户期末债务余额项目中。

⑦基于估计方法的考虑,这里只考虑单因素误差项的联立方程系统:εi,t=αi+ui,t。

⑧在模型构建中,Cred为衡量农户信贷约束的指标,这里以2005年~2010年2100户农户能够从正规金融机构(银行和信用社)获得的借款余额来替代;Inc为农户家庭全年纯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Fin为农户期末金融资产余额(包括手存现金、存款余额、债券价值款、股票价值款等);ncash为农户非收入现金所得(包括非借贷性现金所得和借贷性现金所得,在细目上包括债券卖出、股票出售所得等);ncons为非消费性支出(包括非借贷性支出和储蓄、借贷性支出,在细目上包括归还贷款、购买保险等支出)。

⑨表中2SLS指基于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得到的结果,估计时运用小样本调整自由度,并假定误差独立不相关;3SLS估计时假定存在非结构化的误差相关;迭代3SLS估计时设定最大迭代为16000。表中在信贷约束模型设了虚拟变量dum∶dum=1,代表农户人均收入水平1196元的贫困线;否则,dum=0。回归结果基于stata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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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约束论文范文3

关键词:差序格局;互助联保;组织变迁

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08-0055-06

一、引言

互助联保贷款持续攀升的违约率及停滞不前甚至呈现萎缩趋势的业务量表明,依据西方契约文化建立的单一连带责任约束已无法有效解决联保组织内部的“违约传染”问题,引入契约约束之外的低成本边际约束已是当务之急,中国的圈层文化为此提供了便利。山东省泰安市农信社基于中国圈层文化的“差序格局”理论,对传统互助联保组织进行了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契约约束到多元差序控制的改造,由2000年初的“契约+地域”型简单联保,发展为2006年的“契约+地域+行业+第三方组织”的“信用共同体”,2012年又对“信用共同体”模式进行了改革,加入“产业链”约束,摒弃外生性“第三方组织”,建立内生性“理事会”组织,最终形成与“差序格局” 社会结构相契合的新型联保组织。

二、“差序格局”的农业社会关系模式是我国互助联保机制的内生基础

“差序格局”是社会学家费孝通在研究中国乡村结构时提出的与西方“团体格局”相对应的、已被国际社会学界广泛认可的一个重要社会学理论,即“每一家以自己的地位作为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范围的大小也要依中心的势力强弱而定。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孝通,1947)。后来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对该理论作出了解释,较典型的如沈毅(2007)结合黄光国(2004)与杨国枢(1993)的研究提出的“工具—混合—情感”模型(见图1);罗家德(2007)根据社会网研究中的“弱关系”、“强关系”概念建立了“差序格局”下的个人社会网模型(见图2)。阎云翔(2006)认为费孝通的“差序格局”不是一个平面的社会关系网,而是一个“立体多维”的结构,“差序”实际由“横向的弹性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差’”和“纵向的刚性的等级化的‘序’”共同构成。孙立平(1996)也提出,中国社会是“由纵向的庇护主义和横向的工具性关系模式构成的社会结构”。

互助联保是对分散的担保资源做符合银行信贷制度的整合(李虹,2006)。联保机制既存在降低贷款信用风险的优点,还内生有诱发系统性风险的缺陷(江能、邹平和王泽丽,2007)。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发现,“农户联保”贷款不良率呈上升趋势,贷款质量下降,在防范信贷风险上暴露出不足(卢迪,2012)。联保贷款制度在实际运行当中效果不甚理想,究其原因在于,联保小组的形成、借贷双方重复博弈机制的形成、信用社对于风险的甄别与控制、法律能否有效发挥惩罚作用等前提条件在当前农村金融市场中并不能够得到满足。增强联保小组内成员间的利益相关性,强化“网络”因素,则是目前有效解决农户贷款难与信用社放贷难的最佳选择。在社会惩罚有效的情况下,联保制度有利于提高借款人还款积极性,否则,联保制度对贷款履约激励机制具有负效应。因此,确保联保贷款组员之间社会惩罚的有效性、加强联保贷款客户筛选工作、提升违约威慑可置信度、增强借款人债权追索能力是提高联保贷款运行效率的重要手段(江能、邹平,2009)。

三、互助联保组织由“契约控制”向“差序控制”的变迁

(一)第一阶段(2001—2005年):传统联保的效率递减,单一契约控制下违约率上升

2000年2月,人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鼓励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农户在自愿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农户联保贷款的基本原则是“多户联保、按期存款、分期还款”,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贷款利率适当优惠。贷款时,按借款额的1%设立小组互助金,存入信用社专户,联保小组成员对借款人的借款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指导意见的出台,解决了农户缺乏有效抵押物的问题,农户加保小组后无需任何抵押物即可申请获得急需的资金。同时,同一地域内实力相当的农户互相自愿选择组建联保小组,彼此了解,又相互制约,农信社的信息成本和信贷风险也大幅降低。由于具备上述优点,农户联保贷款业务在初期获得快速发展。山东省泰安市农户联保贷款在2001年时仅为8493万元,但到2005年就发展到了29561万元,增长了248.06%。

但随着农户联保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违约约束有效性不足的问题逐渐暴露。实际操作中由于借款人、联保人相互担保,往往形成“互连保”、“连环保”,结果是“谁都要负责,谁也不负责”,导致责任推诿和风险隐患。此外,当联保小组成员之间责权差异过大时(如小额资金需求者为大额资金需求者承担连带责任),易导致连带义务不能及时履行甚至不履行的后果。后来则出现了更为严重的违约“羊群效应”现象,导致农户联保业务量开始萎缩。2007年,泰安市农户联保贷款余额萎缩到2001年的64.44%,较2005年的峰值锐减81.48%,较2006年也下降了65.9%。

其他研究者的研究也表明,传统农户联保贷款存在较明显的担保机制失效和信贷风险上升的情况。如卢迪(2012)对齐齐哈尔某县农村信用社的调查发现,在2011年“农户联保”贷款余额3亿元中,逾期5千万元,占比达到16.7%。刘文全(2010)的调查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临湘市支行自2008年4月23日挂牌成立至2010年5月20日,在长塘地区发放农户联保贷款56笔,金额316万元,形成不良贷款共有25笔,金额110万元,占整个支行不良贷款笔数和金额的48%和34.8%。余志武(2011)的调查显示,农行某分行农户小额不良贷款余额973.56万元,其中采取多户联保方式的农户小额不良贷款余额970.56万元,占该分行全部农户小额不良贷款余额的99.69%。

(二)第二阶段(2006—2011年):创建引入“第三方组织”控制的“信用共同体”

在传统互助联保组织遭遇困境的大背景下,到2006年前后,农户、商户、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金融机构难贷款的“两难”矛盾日益突出,同时,随着违约风险上升,互助联保的联保成员间、联保成员与银行间的信任关系开始出现难以弥合的裂痕,严重影响了互助联保业务的发展。2007年,为修复、加固联保组织,泰安市农信社引入“第三方组织”创建了“信用共同体”互助联保新模式。

“信用共同体”包括银行、企业(商户、农户)、协会(合作社),三方共同组成一个稳定的三角结构。对银行而言,信息取得变为两条渠道,一是贷款企业(商户、农户),二是协会等“第三方组织”。较之传统的互助联保模式,信息获取效率、准确性提高,成本降低。同时,对于联保成员而言,伴随组织约束的增强,信贷资金供应的稳定性、便利性也随之提高了。“第三方组织”在信息沟通、监督协调、平衡利益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使得整个联保组织更加紧密高效(见图3)。

由于“信用共同体”新型联保组织找准了传统简单联保违约风险的症结,因此在构建形成之初就取得了立竿见影的良好效果。典型的成功案例是“泰山钢材大市场信用共同体”:2008 年下半年,全国钢材价格急剧下跌,由2008年7月的6400 元/吨跌至10月的2950元/吨,降幅达60%,导致大量钢材经销商倒闭或转行。但由于“信用共同体”的紧密联结,江北最大钢材市场—泰山钢材大市场经受住价格骤跌的考验,314户经销商没有一户倒闭,16家银行107亿贷款无一笔不良,而且在钢材经营形势持续恶化的2009年1季度新增1000个就业岗位,销售量同比增长10%。

但“泰山钢材大市场信用共同体”的成功主要原因是有一个约束动机强、威信较高的“第三方组织”——泰山钢材大市场商会,同期构建的其余4个“信用共同体”则由于“第三方组织”权威性不够、约束动机弱而业绩平平,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第三阶段(2012年):构建引入“差序控制”的“信用联盟”

2012年初,泰安市农村信用社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高涉农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投放额度及投放质量,在深入分析“信用共同体”组织模式利弊的基础上,推出了更加完善的“契约+地域+行业+产业链+理事会+会长”的“信用联盟”新型互助联保组织。

1. 组织结构的重要改进:摒弃外生性、扁平化、软约束的“第三方组织”,建立内生性、等级化、刚性约束的理事会组织。“信用联盟”与之前“信用共同体”在组织结构上的主要区别:(1)横向弹性的、亲疏远近的“差”:在原地域、行业控制之外,又增加了产业链控制。(2)纵向刚性的、等级化的“序”:与“信用共同体”借助外生性、扁平化、软约束的“第三方组织”(行业协会、合作社)不同,“信用联盟”的理事会机构、会长等完全内生于联保组织,且通过制度设计建立起等级化、刚性约束的固定管理组织(见图4)。

在纵向的、等级化的“序”结构中:

(1)会员大会是联盟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职责是审定和修改联盟章程,选举和罢免联盟理事会成员,审议联盟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各项议案和财务报告及其他重大事宜。

(2)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由3—5名理事组成。其中,独立理事1名,由信用社信贷专管员担任,其他理事经信用社提名、由全体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经全体会员2/3(含)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选举和罢免联盟会长、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向会员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严把会员准入关、认真审议入会会员提交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确保会员符合准入条件及其他重大事宜。

(3)联盟会长由全体理事选举产生。主要职责是:认真研究行业发展动向,捕捉市场信息,提出发展规划,召集和主持联盟理事会会议,研究解决联盟所存在的问题,审批通过吸收新会员,对不讲诚信和违约会员做出处理意见和决定,代表联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积极协助、配合农村信用社清收会员出现的不良贷款,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2. 运作机制的改进:摒弃贷款投放、违约惩戒的均衡化原则,代之以风险与激励相容的差别化、等级化“差序控制”。“信用联盟”按照“会员自律、风险共担、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原则,给予会员“利率优惠、贷款优先”等优惠政策。泰安市农村信用社规定:在信用社指导下,由“信用联盟”对会员进行信用评定。凡信用评定A级(含)以上联盟的会员贷款利率至少较同信用等级的非会员少上浮10%,并根据联盟评级结果实行差别利率管理,联盟会员贷款利率最高可较同信用等级的非会员少上浮20%。此外,对联盟会长、理事的贷款利率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相应优惠。同时,普通会员按照贷款风险互助保证金比例为授信额度的3%(含)以上,联盟会长的缴存比例较普通会员再提高2%,且不得低于5000元,其他理事的缴存比例较普通会员提高1%。

出现违约或形成不良贷款需要扣划保证金时,按照借款人、担保人、会长、理事会成员的顺序进行扣划,不足部分再同比扣减其他成员的保证金。农信社可根据实际,设立保证金扣划延缓期,对超过延缓期仍然不能偿还或落实可靠还款来源的,经农信社批准后扣划保证金清偿贷款本息,以此督促会员之间相互监督。

3. 初步成效:银行与联保成员双方交易效率、收益提高,风险、成本下降。截至2013年3月末,泰安市已组建山东省肥城市济河堂农民信用联盟、东平西金山村农户信用联盟、南赵村农户信用联盟等8个农民信用联盟,授信4054万元,贷款余额2376.4万元;组建泰山光彩大市场商户信用联盟、新泰金生堂家居市场商户信用联盟等4个专业市场商户信用联盟,授信8420万元,贷款余额6430万元;组建肥城市土工新型材料中小企业信用联盟,授信21500万元,贷款余额16500万元。由于“信用联盟”组织结构、机制设计合理,使贷款投放效率大大提高,违约风险大幅下降,至今未发生一笔不良贷款,新型联保组织在支持农户、中小微企业等发展的同时,也为农信社培育了可长期依赖的优质客户群体,真正实现了多赢。

四、简要评估

(一)泰安市互助联保组织变迁的突出特点

1. 依赖于复杂社会关系网络的非正式约束逐渐强化。纵观泰安市互助联保组织的变迁过程,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组织内非正式约束逐渐增多、增强。较简单的农户联保组织以契约约束为主,辅之以同“地域”的“熟人关系”制约,从近10年的实践看,这种简单的以正式约束为主的联保贷款的违约率持续上升,且诉讼难度大、担保人责任难追究。随后创建的“信用共同体”又引入了“行业”与“第三方组织”的非正式约束,但约束力取决于“第三方组织”的权威性及其责任心。最近创建的“信用联盟”则不仅在“信用共同体”基础上引入了“产业链”约束,而且在联保组织内正式建立了等级化的管理组织,并且以差别化激励机制(差别化的额度、利率优惠,差别化的保证金缴纳比例等)调动管理人、联保成员守信积极性,组织结构更加完善,组织制度更加合理。随着非正式约束的增强,非正式约束对难以有效惩戒违约行为的正式约束形成替代,正式约束转变为预备约束,成为非正式约束失灵的补充(见图5)。

2. 组织结构向传统文化的“差序格局”逐渐演化。简单的农户联保组织模式是扁平化的,组织内成员的关系除了连带责任外,额外的控制就只有熟人关系。但这种控制是相当脆弱的,特别是当有成员恶意违约时,“违约传染”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信用共同体模式为控制和防范违约的“羊群效应”,引入了充当联系人和监督者双重角色的第三方组织,组织结构开始出现“层”的设计,但仍然相对简单。“信用联盟”的组织设计则最终回归到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结构,在横向形成亲疏远近所决定的“圈子”,纵向则通过会员投票选举构造了分级控制的“等级化的层”。

对这一演化过程的分析可以看出,组织变迁对传统文化、社会结构有着深刻的路径依赖。诺斯(2005)的意识形态理论指出,即使两个社会面临相同的相对价格变动并且建立起大致相同的初始制度,这两个社会仍然会在随后的变迁过程中,因文化传统和价值观上的差别而走上不同的道路,演化出相距甚远的制度安排。格雷夫(Greif,1994)在诺斯的基础上,指出人们不同的文化信念会导致不同的社会组织结构的形成,从而衍生出不同的制度安排。因此,我国经济组织的变迁,总是由单一契约约束的简单结构开始,向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结构发展,与西方文化背景下的组织演化方向是相逆的。

(二)“信用联盟”违约控制机制分析

1. 避免机会主义行为。在“差序格局”的联保组织内,信息流动不仅存在一个纵横交织、立体多维的复杂网络,而且信息内容的范围非常宽泛,既包含经济信息,又包含社会信息,某些情况下甚至包括组织成员的私密信息。这样一个组织,极大地提高了组织成员隐瞒信息的成本,同样也有力地限制了不如实披露信息的机会主义行为。

2. 重复博弈机制的建立。著名的“囚徒困境”说明,在一次博弈过程中,人们不仅不会为了组织的利益而有所奉献,相反会不遗余力地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因此,一定程度上,合作的时间与交易次数成为个人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诱因。而“差序格局”的联保组织则通过模拟中国乡村社会结构,建立起一个稳定的、长期合作的结构,在这样一个结构下,如果一个成员违反既定规则,那么对他的惩戒在横截面维度上,不仅来自经济领域,而且来自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时间维度上,不仅来自短期的违约惩戒,还来自未来社会、经济活动的“挤出”。因此,这种持续、全方位的社会化控制,将有助于组织成员间建立起牢固的重复博弈机制。

3. 惩戒机制的自我强化。在“差序格局”的信用联盟中,贷款保证金的缴存比例是不相同的,组织管理人员缴存比例相对普通成员要高。当有组织成员违约或形成不良贷款时,按照正式的契约安排需要扣划保证金,顺序依次为借款人、担保人、会长、理事会成员,不足部分再扣减其他成员的保证金。因此,一方面,一个成员违规,全体成员受罚;另一方面,组织成员依层级地位的不同而受罚程度有差别,地位高的承担更大责任,也因而对维护规则有更强的动机。在这样一个差别化、全覆盖的惩戒机制下,所有非违约成员均会表现出代替银行去执行惩罚任务的动机,惩戒的自我强化机制因而形成。

(三)未来互助联保组织创新应考虑的问题

泰安市互助联保组织的变迁显示,这种向“差序格局”的变迁存在对我国社会文化传统的路径依赖。但非正式控制的增强并非没有边界,而且紧密型非正式组织也存在一些缺陷,这些问题在未来的互助联保创新中应予以考虑。

1、组织的成本边界、资源边界问题。首先是成本边界,泰安市互助联保组织的变迁中,对农信社而言,增加的非正式约束的代价(或边际成本)为稳定的信贷保障、优惠的利率。这个边际成本是有边界的,随着非正式约束的增加,内部市场价格必然逐渐向外部市场交易价格收敛,当两种价格接近或相等时,组织的非正式约束就到达无法继续增强的临界点。其次是资源边界,包括短期内可以预期的可用信贷资金、互助联保组织成员数量(组织规模)、组织层级等。目前,泰安市农信社根据经验建立起拥有210名会员的“诚信通”农户信用联盟8个、拥有46名会员的专业市场商户信用联盟4个、拥有5名会员的中小企业信用联盟1个。这些组织的规模、层级均有所不同,下一步的组织创新应深入总结这些组织的运作成效,关注过大的组织是否存在“搭便车”的行为,小规模组织是否潜在“共谋”的隐患,以便对资源进行科学配置,以实现组织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2. 非均衡激励产生的既得利益阶层问题。在“差序格局”的“信用联盟”中,为激励、调动联保组织内管理层的积极性,农信社对管理层的理事、会长均给予较普通成员更大的利率、金额优惠,这在短期而言应当是富有成效的,但从长期来看,有可能在联保组织内部催生一个既得利益阶层,由此带来的潜在风险有:(1)共谋风险,即管理层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结盟。这种通过结盟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至少包含两种情况:第一,牺牲组织利益,即通过有意控制、扭曲组织成员信息而掠夺成员的信贷资源;第二,牺牲银行利益,通过控制、扭曲组织内部信息从银行获取超出其偿还能力的信贷资源。(2)阻碍改革。这些既得利益者对任何不符合其自身利益的组织革新都产生极强的敌意,而这又与银行持续改进联保组织从而控制违约,获得长期、稳定、广泛的优质客户的目标是相悖的。在“信用联盟”新型组织中,农信社可能已预见到未来既得利益阶层可能带来的问题,因而在理事会中安排信贷员任“独立董事”,参与理事会的一切活动,这一组织安排是否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还有待实践的检验。

五、结论

通过上述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可以看出,泰安市互助联保组织的创新性变迁特别是“差序格局”联保组织的构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简单联保组织违约率上升的问题,满足了层级较低的农户、中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培育了稳定的优质客户,实现了银企(农户)的双赢发展,为互助联保组织多元化提供了一条新的发展思路。当然,同所有“自组织”一样,在外部资源约束及内部激励效率递减交互作用之下,“差序格局”的互助联保组织的内外部均衡最终会到达临界点,此时,新的变迁时机就成熟了。据此,可以得到这样三条基本结论:

第一,互助联保组织的变迁呈现两个特点:一是非正式约束逐渐增强;二是组织结构向“差序格局”演化。

第二,“差序格局”的联保组织能够带来额外的收益:如克服机会主义行为、惩戒机制的自我强化等。

第三,未来互助联保组织的发展有可能遇到边际成本和资源边界的制约以及非均衡激励产生的既得利益阶层等问题。

参考文献:

[1]彭江波.以互助联保为基础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J].金融研究,2008,(2).

[2]陈刚. 互助联保介入模式下信贷交易效率的实证分析[J].金融发展研究,2008,(9).

信贷约束论文范文4

关键词:货币政策传导;转轨经济;金融加速器;资产负债表渠道

一、 引言

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不断完善的金融体系,货币政策传导有效性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周小川,2014)。货币政策传导理论包括传统的“货币观点”和非传统的“信贷观点”,“货币观点”将利率以及利率影响的资产价格渠道作为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途径,“信贷观点”强调银行信贷在货币政策传导中的作用。我国的金融体系以银行主导,“信贷渠道”在货币政策传导中扮演重要角色。本文从信贷供给的角度对我国货币政策传导“信贷渠道”进行研究,以加深对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有效性的认识。银行信贷供给受到自身经营以及借款方信用水平两方面的影响,前者在理论上表现为货币政策传导的银行贷款渠道(Bernanke & Gertler,1995),对后者的解释现有理论包括资产负债表渠道以及金融加速器理论。

Bernanke和Gertler(1995)首次提出货币政策传导的资产负债表渠道,他们认为货币政策变化会影响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从而影响银行的信贷供给,并进一步传导至实体经济。Bernanke等(1996)提出“金融加速器”理论,他们认为由于信贷市场存在信息摩擦,借款人的资产净值可以降低外部融资溢价,但借款人资产负债表具有顺周期的内生性变动,这导致最初的货币冲击通过信贷市场放大,表现出金融加速器机制所导致“小冲击,大波动”现象。从货币政策信贷传导角度,资产负债表渠道理论和金融加速器理论具有相似性,两者都是从借款人的资产负债表角度观察货币政策冲击对实体经济的影响。

现有的理论研究显示,我国作为转轨经济体,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在经济中并存。国有企业由于存在政府的隐形担保以及更好的银企关系,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而民营企业在获取信贷资源时处于弱势地位(白重恩,2005、Firth et al.,2009、洪怡恬,2014)。由于我国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获取信贷资源时的不同地位,我国货币政策传导的资产负债表渠道可能表现出一定特征。本文从现有理论出发,对我国货币政策传导资产负债表渠道的有效性进行检验:一方面检验我国货币政策传导资产负债表渠道的存在性;另一方面检验我国资产负债表渠道所表现出的特征。

二、 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说

1. 文献回顾。Bernanke等(1988)提出货币政策传导的“信贷观点”,他们通过放宽传统理论关于债券和银行贷款完全替代的假设引入货币政策传导信贷渠道,为这一研究领域奠定理论基础。Bernanke和Gertler(1995)首次将信贷渠道划分为银行贷款渠道(Bank Lending Channel)和资产负债表渠道(Balance Sheet Channel)。银行贷款渠道从银行自身经营限制以及监管约束角度研究货币政策变化对商业银行贷款供给的影响,现有文献认为商业银行自身的规模、流动性、资本充足率、融资能力、外部的监管以及行业竞争水平等都会导致银行贷款供给的横截面差异(Olivero et al.,2011)。相对于银行贷款渠道,资产负债表渠道从信贷需求方角度研究货币政策变化对银行贷款供给的影响。

20世纪7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兴起成为将各种金融市场摩擦融入经济周期波动分析框架的理论媒介和有力工具。在信贷市场中,信贷需求与供给方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了信贷融资成本,导致融资方的外部融资溢价。Bernanke和Gertler(1995)认为对于企业来说,企业的净值以及其他财务指标可以降低企业的违约风险,减少信息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外部融资溢价。由于企业的净值等财务指标与货币政策状态相关,比如对于重资产行业,货币政策紧缩期,利率上升会大幅降低企业资产净值,从而减少企业净值用于降低外部融资溢价的作用,导致企业的外部融资成本上升。因此货币政策变化会通过影响企业资产负债表状况影响银行对企业的信贷供给,从而传导至企业的资本支出。这一机制表现为货币政策传导的资产负债表渠道。Bernanke等人(1996)提出的金融加速器(Financial Accelerator)理论与货币政策传导资产负债表渠道具有一定的相似性。Bernanke(1996)通过金融加速器理论揭示出信贷市场在货币政策传导中所表现出的“小冲击,大波动”现象。金融加速器理论着眼于宏观经济波动的传导机制,阐述了信贷市场不完美性导致货币政策变化通过信贷市场状态的改变被加剧和传递的机理。王立勇等(2012)通过对国内外文献梳理,认为现有“金融加速器”理论研究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以新凯恩斯理论为基础,从传统BGG模型出发对金融加速器理论与宏观经济波动相关性进行研究;第二类以新古典经济理论为基础,从RBC模型出发对金融加速器效应进行检验;第三类主要采用不同计量方法研究金融加速器的具体效应。

在货币政策传导资产负债表渠道方面,许多学者利用企业的微观层面数据进行实证检验。Bougheas等,(2006)采用英国企业的横截面数据对货币政策传导的资产负债表渠道进行检验,他们的研究发现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特征会影响不同货币政策环境下企业银行融资相对于其他外部融资以及总融资的占比。朱新蓉和李虹含(2013)采用我国2007年~2013年上市公司的横截面数据对我国货币政策信贷传导与企业层面的资产负债状况的相关性进行检验,研究认为我国企业层面的现金流状况与企业的投资相关性受到货币政策变化的影响。

许多学者的研究显示,我国作为转轨经济体,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在经济中并存。国有企业由于存在政府的隐形担保以及更好的银企关系,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而民营企业在获取银行贷款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白重恩,2005;Firth et al.,2009)。洪怡恬(2014)采用我国上市公司样本研究发现我国上市企业表现出明显的融资约束问题。银企关系可以降低国有企业的融资约束程度,但不能显著降低非国有企业的融资约束。

2. 假说提出。现有理论认为企业作为信贷需求方拥有个人信息,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这导致企业的外部融资溢价。货币政策传导资产负债表渠道认为企业的资产净值可以作为抵押资产,降低企业的违约风险,减少外部融资溢价。

由于不同企业的资产结构不同,可抵押资产在企业总资产中占比有差异,对于可抵押资产占比较高的企业,货币政策变动带来的资产净值变化可能大于可抵押资产占比较低的企业,这会导致货币政策调整对企业银行信贷影响的程度随企业的资产结构而变化。为了对这一货币政策传导过程进行验证,我们提出假说1。

假说1:企业银行贷款增速与货币政策指标的负相关关系随着可抵押资产占比的提高而增强。

同时,在我国的转轨经济背景下,国有企业由于政府的隐形担保存在融资软约束,资产净值对国有企业信贷融资约束的缓解可能并不显著,因此上述货币政策传导的资产负债表效应对于国有企业并不明显;民企企业存在融资硬约束,资产净值变化对民营企业的信贷融资影响较大,上述过程对于民企企业可能更为显著,因此我们提出假说2。

假说2:由于国有企业的融资软约束,假说1中所表现的相关性对于民营企业的表现更加明显,而国有企业并不显著。

三、 数据描述与模型构建

1.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本文以中国沪深两市A股2004年~2014年度间上市公司季度数据为研究样本,按所有权性质的不同,将样本企业划分为国有企业组和民营企业组,以企业的最终控制权作为企业所有权性质的划分标准。

企业微观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在样本中剔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剔除ST公司,删除相关变量数据缺失以及存在异常值的观察样本。货币政策指标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

2. 模型构建和变量定义。为了实证检验假说1和假说2,本文参考国内外相关货币政策资产负债表渠道检验模型,并考虑到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连续性,构建如下GMM模型对理论假说进行检验:

模型:Loanit=β0+β1Loanit-1+β2MPt-1+β3MPt-1*Ratioit-1+β4Liqit-1+β5Lnsizeit-1+β6LnInvestt+ui+εit

模型中被解释变量Loan为样本企业的银行借款增长率,采用t年度的银行借款期末增加额比t-1年度银行借款期末余额。解释变量包括可抵押资产占比(Ratio)与货币政策立场(MP),Ratio为企业可抵押资产与总资产之比,可抵押资产包括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存货科目;货币政策立场指标参考国内相关文献,选择银行间7日同业拆借利率、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以及存款准备金率(徐明东和陈学彬2011);MPt-1*Ratioit-1为货币政策立场与可抵押资产占比的交叉项,用于检验货币政策立场与企业的贷款增速负相关关系是否与企业的可抵押资产比例相关。控制变量包括流动比率(Liq),企业规模(Lnsize),以及衡量宏观经济投资水平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量(Lninvest)。

我们主要关注系数β2和β3,β2为负则表示货币政策立场与企业的贷款增速负相关,货币政策紧缩会导致企业的贷款增速降低;β3则用于检验货币政策立场与企业的贷款增速负相关关系是否与企业的可抵押资产比例相关。为了检验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的货币政策传导信贷渠道差异,我们将总体样本划分成国有企业组和民营企业组分别检验。

四、 实证结果与分析

我们首先通过过度识别检验和干扰项序列相关检验对模型的有效性和稳健性进行检验,干扰项序列相关检验用于检验原始模型干扰项是否存在序列相关,过度识别检验用于检验工具变量的选取是否合理。

从回归结果中可以看出,货币政策立场指标MP的相关系数为负,说明企业的银行借款增速和货币政策立场负相关,在货币紧缩时企业的银行借款增速降低,宽松时银行借款增速提高。分组来看,民企组的相关系数相对较高且不同的货币政策指标下显著性水平都达到1%,而国企组的整体显著性水平并不高,这反映国企的银行借款增速受货币政策影响相对民企较低。

货币政策立场指标与可抵押资产占比交叉项系数为负,表明可抵押资产占比较高的企业银行贷款增速与货币政策政策立场的负相关性相对较强,企业银行贷款增速与货币政策政策立场的负相关性随着可抵押资产的占比提高而加强,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假说1。进一步,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国有企业组交叉项的相关系数并不显著,而民企组的相关系数在不同货币政策指标下都表现出了较好的显著性,在指标为贷款基准利率时在1%水平上显著。这一检验结果对假说2给予了较好的支持,国有企业组由于我国的转轨经济背景,信贷约束并不显著,银行的信贷供给受企业的资产净值变化影响较小,货币政策传导的资产负债表效应较弱,而对于民营企业,由于企业本身存在融资约束,企业资产净值为缓解企业信贷融资提供了较好帮助,而货币政策变化对企业净值的影响会传导至银行对民营企业的信贷供给,表现出明显的资产负债表效应。

在控制变量中,企业的流动性和规模都对企业的信贷增长有明显的相关性,流动性较好的企业在下一期的信贷增速相对较高,而规模较小的企业信贷增速也相对较高。宏观经济环境对企业的信贷融资也有一定影响,国有企业组的表现相对显著,而民营企业组的显著性较弱。

五、 结论

货币政策传导资产负债表渠道理论和金融加速器理论都认为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会对货币政策的传导产生影响,货币政策变化会传导至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从而影响银行的信贷供给。

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我国民营企业存在明显的货币政策传导资产负债表效应,民营企业由于存在较为显著的融资约束,企业净值的变化会显著影响银行的信贷供给。国有企业由于其有较好的银企关系以及政府背景,银行的信贷供给受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变化的影响较小,并没有表现出显著的资产负债表效应。

在政策建议上,我们认为由于我国民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效应较为明显,货币政策的变化会对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造成更大的不确定性,降低民营企业的投资和经营效率,尤其在货币政策紧缩期,经营效率相对较低的国有企业会进一步压缩民营企业的信贷资源,降低整体经济的产出效率。因此我们建议,一方面应该适度降低货币政策的波动,减少企业融资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需要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同时减少国有企业存在的隐性信贷优势,尤其在货币政策紧缩期间,这可以有效缓解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也可以提高我国货币政策传导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 白重恩,路江涌,陶志刚.中国私营企业银行贷款的经验研究[J].经济学(季刊),2005,(3).

[2] 洪怡恬.银企和政企关系、企业所有权性质与融资约束[J].宏观经济研究,2014,(9).

[3] 王立勇,张良贵,刘.不同粘性条件下金融加速器效应的经验研究[J].经济研究,2012,(10).

[4] 徐明东,陈学彬.中国微观银行特征与银行贷款渠道检验[J].管理世界,2011,(5):24-38.

[5] 朱新蓉,李虹含.货币政策传导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渠道有效吗――基于2007~2013中国数据的实证检验[J].金融研究,2013,(10).

[6] 周小川.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货币政策框架的演变.清华大学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的演讲,2014.

[7] Bernanke,B.S.and A.S.Blinder.Credit,Money and Aggregate Demand[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8,78(2):435-439.

[8] Bernanke,B.S.and M.Gertler.Inside the Bla- ck Box: The Credit Channel of Monetary Policy Transmission[J].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1995,9(4):27-48.

[9] Bernanke B.S,Gertler M.and Girlchrist S.The financial accelerator and the Flight to Quality[J].The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1996,78(1):1-1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号:14YJC790129);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项目号:SK2016A0039)。

信贷约束论文范文5

关键字: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融资;博弈论视角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一般来讲,企业融资有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内源融资三种渠道。从融资需求角度出发的“融资次序理论”(Myers, 1984)认为,由于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企业融资选择总是先内源、后外源,而在外源性融资中又是先债务融资再是权益融资。由于中小企业会综合考虑成本、独立性和控制权等问题, 当扩张与独立性产生矛盾时,所有者首先考虑的是如何保持企业的独立性,如不能失去对企业的有效控制权等,就不太愿意遵循通常所说的融资次序(Howorth,2001)。很多中小企业就会首先选择内源性融资、然后才是外源性债务融资。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还有“增长周期理论”(Helwege& Ling,1996),该理论认为,企业在建立和成长期大多使用债务融资,当逐渐成熟时对债务融资的依赖性将逐渐降低。企业的持续增长使其有机会通过公共权益进行融资,即通过IPO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相关理论研究表明:企业发展初期首选内源性融资,进入成长发展期则会以外源性融资为主,外源性融资中又会先选择债务融资,发展到相当程度才会考虑通过IPO募集资金。

我国学者认为,内源性融资只适用于处在初创阶段的中小企业,当企业发展进入技术进步和资本密集阶段后就需要与外源性融资机制相适应,而关键在于如何在确立外源性融资机制的同时不损害中小企业的内源性融资机制(张杰,2000);企业融资是随自身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从最初创立、持续发展到集团化规模经营,其融资方式也经历了主要由依靠内源性融资到外源性融资、再到内源性融资这样一个交替过程(胡小平,2000)。由此可见,国内学者大多认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应主要借助于外源性融资。我国的研究与国外的研究结论出现了不太一致的结论,本文借助博弈论,试图对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融资关系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二、国有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融资的博弈分析

首先分析一次性博弈,根据Holmstrom(2001)的观点,一次性博弈未必能产生高效率的博弈均衡。银企双方在一次性交易中没有条件检验和甄别对方披露信息的真伪,即使察觉对方的背叛行为也难以采取惩罚策略,这导致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大增。只有无限次的重复博弈,银企双方才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获悉对方的决策信息,并作出最优判断。Macleod (1988)的重复性博弈模型表明,只要交易关系是无限重复的,即使不存在外在监督,也能形成一个有效率的均衡,因而建立在重复博弈基础上的长期关系就有利于抑制机会主义行为。于是,重复性博弈的结果将使交易双方趋向于合作。

在以下各模型中,我们假定:信贷博弈的参与人即商业银行和企业都是理性的,他们都会在给定的情况下作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决策;所有参与人是理性的,并且所有博弈方是不会犯非理性错误的”是所有参与人的共同知识。在完全且完美信息动态博弈中,博弈的均衡结果是银行选择不贷,双方均不能获利。为此,本文重点考察非完美信息的动态博弈的情景。

1、无惩罚约束机制的银企动态博弈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相关假设:(1)信贷博弈的参与人即中小企业与银行都是理性的,均为风险规避者,在给定的情况下,都可以做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选择;(2)中小企业资信有好和差两种状况,且资信好的企业会自觉还款,资信差的企业会选择赖帐;(3)双方对博弈进程信息的掌握有差异,即中小企业对自身的经营资信状况是清楚的,而银行是不完全清楚的,因而博弈中的中小企业处于信息绝对优势地位,银行处于信息劣势的地位;(4)申请贷款项目的获利能力是经过权威机构认可的,可以保证,中小企业还本付息后仍有盈余;(5)本文设定的博弈为非合作博弈,博弈双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串谋或共谋。

在下图中,①代表中小企业的选择节点。由假设可知,中小企业资信有好和差两种状况,中小企业自身对此是非常清楚的,而银行对此并不清楚。在第二阶段,中小企业选择申请贷款或者不申请贷款。不管是资信好的中小企业还是资信差的中小企业都有申请或者不申请贷款两种选择。如果两种企业不管资信好坏,都选择不贷款,则博弈结束。银行没有利息收入,中小企业也得不到盈利,双方的得益均为0。而如果两种企业都选择贷款,则博弈继续,到达银行的选择节点②。银行针对两种企业的贷款要求,并不能有效分辨出是资信好的中小企业申请贷款还是资信差的中小企业申请贷款,这时,银行可以选择贷款或者不贷。若银行选择不贷款,则银行企业均得不到收益,双方得益均为0。如果银行选择贷款,并且刚好是资信好的中小企业申请到贷款,此时,资信好的中小企业由于获得贷款,企业项目获得成功,获利为R,需要向银行交纳利息I。最后,中小企业获利R-1,银行获利为I;如果银行的贷款被资信差的中小企业所获得,由于中小企业资信差,到期不还款赖帐,由于模型中对企业没有惩罚约束机制,银行对此无可奈何,损失本金K,资信差的中小企业得益为本金K和项目获利收益R,即资信差的中小企业最后得益为K+R。下图中得益数组的第一个数字是中小企业的得益,第二个数字为银行的得益。

我们用条件概率P(g/s)和P(b/s)来表示银行对中小企业申请贷款时对其资信好、差的判断。P(g/s)为申请贷款为资信好的中小企业贷款的概率,P(b/s)为申请贷款为资信差的中小企业贷款的概率。从图中,我们先分析银行的选择,在博弈的最后阶段,银行选择贷款的期望得益为P(g/s)I+P(b/s)(-K).假定P(b/s)相对于P(g/s)很小,可以使P(g/s)I+P(b/s)(-K)>0成立,银行选择不贷的得益为0。理性的银行必然会选择贷款。

再回到博弈的第二阶段来看中小企业的选择,理性的中小企业知道只要自己选择申请贷款,银行就会贷款。如果中小企业资信好,他选择申请贷款的得益R-I大于选择不申请的得益0,他肯定会选择申请贷款;如果中小企业资信差,他选择申请贷款的得益R+K大于选择不申请的得益0,他还会选择申请贷款。

综上所述,不论中小企业资信好还是资信差,申请贷款是中小企业唯一合理的选择。此时,该博弈的完美贝叶斯均衡为:

(1)中小企业不管资信好坏,都会选择申请贷款;

(2)只要中小企业选择贷款,银行就会选择贷款;

(3)银行的对中小企业的判断是P(g/s)=Pg,P(b/s)=Pb。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无惩罚约束机制的银企动态博弈模型均衡分析中,只要P(b/s)相对于P(g/s)很小,可以使P(g/s)I+P(b/s)(-K)>0,银行就会选择贷款,但问题是,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为了获得银行贷款支持,会故意隐瞒不利于自身的信息,编造虚假信息,银行由于在博弈中处于信息劣势的地位,无法观察到P(g/s)和P(b/s)的大小,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资信等级偏低的中小企业占有很大的比例,P(b/s)往往会很大,因此,银行为了维护自身资金安全和盈利的需要,就会对中小企业实施信贷配给,这样,中小企业不论资信好坏,其贷款需求均被拒绝,即使是资信好的中小企业也贷不到款。中小企业在信贷市场中融资困难,不利于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如何改变这种状况呢?我们对以上模型稍做改动,引入惩罚约束机制进行分析。

2、惩罚约束机制下银企动态博弈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相关假设:(1)信货博弈的参与人即中小企业与银行都是理性的,均为风险规避者,在给定的情况下,都可以做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选择;(2)中小企业资信有好和差两种状况,且资信好的企业会自觉还款,资信差的企业会选择赖帐;(3)双方对博弈进程信息的掌握有差异,即中小企业对自身的资信状况是清楚的,而银行是不完全清楚的,因而博弈中的中小企业拥有信息的绝对优势;(4)申请贷款项目的获利能力是经过权威机构认可的,可以保证,中小企业还本付息后仍有盈余;(5)我们设定的博弈为非合作博弈,博弈双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串谋或共谋;(6)有惩罚约束机制,即资信差的中小企业选择赖帐时,会被追究责任或受到惩罚中小企业将为此付出代价为F。

在下图引入惩罚约束机制的中小企业与银行动态博弈模型中,当中小企业资信较差借款不还时,会被追究责任受到惩罚,中小企业为此付出代价F。在图中,①仍然代表中小企业的选择节点,②代表银行的选择节点,由假设可知,中小企业资信有好和差两种状况,中小企业自身对此非常清楚,而银行对此并不清楚。首先分析银行的选择,由图可知:银行选择贷款的期望得益为P(g/s)I十P(b/s)I=1*I十0*I=I>0,而选择“不贷”的得益为0,理性的银行必然会选择贷款。在第二阶段,不管是资信好的中小企业还是资信差的中小企业都有申请或者不申请贷款两种选择。如果两种企业不管资信好坏,都选择不贷款,则博弈结束。银行没有利息收入,中小企业也得不到盈利,双方的得益均为0。而如果两种企业都选择贷款,则博弈继续,如果资信好的中小企业选择申请贷款,银行选择贷款,此时,资信好的中小企业由于获得贷款,企业项目获得成功,获利为R,向银行交纳利息I,最后,中小企业得益为R-I,银行得益为I,资信差的中小企业如果申请贷款,由于惩罚约束机制有效,即K十R-F切成立,资信差的中小企业贷款申请成功后,得益小于0。这时,理性的的中小企业必然会选择不申请货款,因此,由于惩罚约束机制的存在,资信差的中小企业不会选择贷款,信贷市场上,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全部为资信好的中小企业,银行发放贷款均会得到收益I。

在博弈的最后阶段,银行选择贷款的期望得益为P(g/s)I+P(b/s)I=I>0,理性的银行必然会选择贷款。在博弈的第二阶段,资信好的中小企业选择贷款并获得贷款,企业项目获得成功,获利为R,向银行交纳利息I,中小企业得益为R-I,银行得益为I;资信差的中小企业由于惩罚约束机制的存在不会选择贷款。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该博弈的完美贝叶斯均衡为:

(1)信贷市场上,资信好的中小企业选择申请贷款,资信差的中小企业选择不申请贷款。

(2)只要中小企业选择贷款,银行就会选择贷款给中小企业。

(3)由于惩罚约束机制的存在,银行认为在信贷市场上选择贷款的中小企业均为资信好的中小企业,即P(g/s)=l,P(b/s)=0。

通过以上对惩罚约束机制下银企动态博弈模型的分析可以看出:此时的均衡是有效率的,由于惩罚约束机制的存在,资信好的中小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同时,银行亦获得收益;资信差的中小企业被惩罚出信贷市场,可见,约束机制是否有效存在是能否实现理想均衡的关键。

三、结论

通过上述理论分析可以肯定,信贷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是我国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约束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贷款难”与“放款难”并存,是我国现实经济中存在的难以回避的尴尬问题,银行“惜贷”也使得其潜在收益受损,因此,处理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关系,努力缓解信息的不对称才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刘曼红.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李扬, 杨思群.中小企业融资和银行[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3]汤振羽, 陈曜.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博弈分析[J]国际金融研究,2001

[4]基于“银企博弈”视角的中小企业融资分析[J]经济学研究,2007

[5]田晓霞,小企业融资理论及实证研究综述,《经济研究》第5期,2004

信贷约束论文范文6

摘要:众所周知,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一直是我国金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前巨额不良资产以及低下的银行经营效率是我国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问题的集中反映。由此,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方面存在许多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急需金融理论工作者去研究与探索。

关键词:信贷风险控制商业银行

一、商业银行风险概述

(一)风险的含义

目前在风险管理中普遍采用的风险定义是;风险是指损失产生的不确定性。它包含了损失与不确定两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正是由于人们难以确定何时、何地、何种程度的潜在损失,这便构成了一种风险。其所致的结果有损失的一面亦有盈利的一面,损失带给人们的是恐惧和失败,盈利面带给人们的是希望和成功。同时“主观说”所指的风险是关于损失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的范围包括发生与否不确定,发生时间不确是,发生状况不确定和发生结果不确定。“客观说”认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是可用定量的手段加以衡量的,并且在同样情况下对所有人都相同。

(二)商业银行风险及信贷风险的含义

商业银行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过程中,由于事前无法预料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商业银行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产生偏差,从而有蒙受经济损失或获取额外收益的可能性。商业银行风险的涵义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商业银行风险的承担者是与其经济活动有关的经济实体,如居民、企业、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以及政府等;

(2)商业银行风险与其收益是成正比例的,风险愈高,蒙受经济损失的概率愈大,但获得超额利润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

(3)商业银行风险可以与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复杂因素相互作用,使经济系统形成一种自我调节和自我平衡的机制。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指其所致的结果有损失的一面,也有盈利的一面:狭义的是指其所致的结果只有损失的一面,这正是人们通常所认为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本文所研究的也正是这种狭义的信贷风险。本文所研究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因子(利率和汇率)的不利变化或由于交易对手违约而导致的信贷资产价值的损失,因为产生信贷风险的原因不同把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区分为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商业银行信贷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因子的不利变化而导致的信贷资产价值损失的大小,其市场因子主要有利率和汇率:而商业银行信贷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违约而带来信贷资产价值的损失,银行从诞生起就一直面对信贷的信用风险。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成因分析

商业银行信贷主体和信贷主体目标是纷繁复杂、多种多样的。这些多样的追求目标有些是共容的,而在很多情况下,不同的主体目标则相互矛盾,甚至互相冲突,体现出排他胜,借款人与商业银行的这些信贷目标往往是不能同时满足的。高的贷款利率意味这商业银行收益的增加,也意味着借款人经营压力的增加;而借款人对超额经营利润的追寻表示他们有承担更多风险的倾向—因为往往高收益与高风险是联系在一起的,这种倾向则会降低贷款资金和银行利益的安全性。对排它性信贷目标的追逐过程就是商业银行和借款人利益的相互较量的过程,信贷道德风险也就在这个过程中形成或提高了。

首先,信息不对称虽然不是引起道德风险的唯一原因,但确实客观存在的事实。信贷业务中的主体,作为经济活动的参与者,都具有“经济人”的特征。主观为己的“经济人”在追求“个人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下会产生扫除阻碍利益扩大的障碍的动机。一旦客观存在的规则和道德原则对个体利益的最大化形成约束,“经济人”就会产生冲破这些束缚的冲动,增加自身不道德行为发生的概率。

其次,任何规范、程序、制度都是不尽善尽美,无懈可击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也不例外。即便不违反相关的规章制度,为使自己在信贷目标搏弈中处于优势,信贷主体会充分利用规章制度的空缺和漏洞,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现状及防范控制策略

(一)市场约束是通过影响银行的成本和收益,从而影响银行的利润率而发生作用的。因此,加强银行业市场约束最为核心的条件是银行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并能够自主经营。而要促使我国银行真正成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营主体,其治本之道是改革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首先,要建立人格化的产权主体来行使完整意义的所有权,并根据市场化盈利经营的要求选择和监督经理层。要建立对经理层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降低政府对商业银行的行政干预等非市场化、非透明的方式影响银行的经营行为。其次,在股权结构方面,要通过股权的多元化促进产权边界清晰,通过引入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战略机构投资者,从而推进银行股权的适度多元化。

(二)要发挥市场约束的作用,需要构建和培育一个完整、统一、开放的金融市场体系和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运行机制。首先,要求金融市场的交易行为、方式、价格均为规范和公开的,价格一利率能够自由变动,不受政府管制,能够对资金供求状况作出灵活的反应;其次,要求市场不是垄断的,具有竞争机制,使市场主体进行公平、正当的竞争;三是要求市场资源都具有充分的流动性,市场主体能够按照一定的规范和准则自由进入或退出市场。

信贷约束论文范文7

关键词:资本与流动性双重约束;银行行为;巴塞尔协议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1研究的缘起

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引致的经济衰退,各国货币政策当局竭尽所能寻求各种手段,在维持超低利率的同时不断创新货币政策工具和操作方式。但传统货币政策传导理论对宏观调控的指导力却越来越弱。从机理源头分析可知,影响货币政策传导效果的因素很多,在所有因素中银行体系的行为模式改变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冲击无疑是最大的。要更好的推行货币政策必须考虑监管约束下传统银行行为模式。在巴塞尔协议Ⅰ和Ⅱ中,资本监管规则得以确立,监管资本套利带来了银行体系“杠杆化”和在金融危机中即选择“去杠杆化”正是次贷危机爆发和危机深化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货币政策的信贷传导会因资本约束给银行带来的风险偏好调整而变得复杂和呈现非对称性。众多研究得出结论,认为银行资本约束事实上已经成为货币政策的一个重要的传导渠道;反思危机,监管部门出台了巴塞尔协议Ⅲ,将银行业监管推向了新的层面,是因为该协议不但完善了协议Ⅰ、协议Ⅱ的资本监管指标,而且通过设定流动性监管指标,推出了流动性监管要求。

2巴塞尔协议监管下的银行行为

2.1资本约束下的银行行为及其影响研究

资本约束是指银行的风险覆盖能力、资产质量以及发展规模要与其资本金的规模相匹配受其约束。随着1988年巴塞尔协议Ⅰ的出台,理论界开始关注资本约束对银行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Ⅰ监管逻辑在于将资本充足性与银行资产的风险敏感度挂钩,通过内置一个成本机制激发银行从内部管理风险。由于银行行为模式更多的显示出资本约束的影响,学术界在探究货币政策时更多的开始关注资本约束的影响。Kopecky和VanHoose(2004)从利率或准备金的操作目标入手,分析了传导机制如何因为资本约束发生变化。VandenHeuvel(2008)首次从银行资产负债角度,论证了银行资金来源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国内银行成为国际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巴塞尔协议被用于国内银行监管标准,由此国内关于资本约束对银行行为影响的研究也不断丰富。黄宪、马理、代军勋、海米提・瓦哈甫等(2005;2008;2012;2014)先后从理论和实证角度探究了资本约束下的银行信贷模式的变化以及在宏观层面对经济产生的影响,结果发现在资本约束下不同资本特质银行的风险偏好和信贷行为存在较大差异,也就是说资本约束会对国内银行的信贷、选择资金来源等偏好产生影响并且通过货币政策渠道传导到宏观经济层面。刘斌(2005)运用我国1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研究了中国国民的贷款是如何受到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得出结论,对贷款波动影响大的是资本的约束。戴金平等(2008)对1998-2005近20年的实际数据的深入研究,结果显对于这19家商业银行,监管当局以提高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行为有效地影响了商业银行的贷款行为。徐明东和陈学彬(2012)同样用中国银行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实证结果显示国家出台的货币政策往往不容易对资金充裕的大型银行产生较大影响。余雪飞(2013)通过构建包含银行部门的DSGE模型从信J供给的角度分析基于银行资本渠道的金融加速器效应。

综合而言,资本约束基于资金成本渠道以及风险偏好渠道,对银行行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风险偏好的改变和信贷行为的调整。

2.2流动性约束下的银行行为及其影响研究

随着巴塞尔协议Ⅲ所倡导的流动性监管制度的出台,流动性约束对银行行为的影响需要社会关注。Beck和Keister(2012)认为银行资本对外负债的不同将直接受到流动性约束的影响,同样,银行流动性需求也是一样,进而对央行货币政策的公开市场基础产生影响。同时,也有部分研究考察商业银行流动对宏观经济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比如,Antonio Scalia等(2013)利用欧洲地区的经验数据分析了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对货币政策操作的影响,实证了NSFR对银行贷款的影响,指出货币政策的操作必须考虑流动性约束的影响。

与国外不同观点是国内对流动性约束下的银行行为的研究目前还主要侧重于定性研究。万志宏和曾刚(2012)分析了美国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囤积,指出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囤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传导会产生阻碍影响。巴曙松等(2012)分析了流动性风险监管新规所引发的银行资产负债表替代效应,并进一步从金融稳定、宏观经济及道德风险等方面分析了流动性风险的监管新规可能带来的影响。

流动性约束目的主要是通过建立激励机制,让银行更加关注资产的流动性风险,选择更稳健的融资渠道以应对流动性风险。

2.3资本和流动性双重约束下的银行行为及其影响研究

由于巴塞尔协议Ⅲ出台时间较晚,国际上对资本和流动性双重约束下的银行行为及其影响的研究还只是处在起步阶段。国外的研究要先一步,BIS(2010)基于DSGE模型对巴塞尔协议Ⅲ的宏观经济影响进行了评估。Michael(2010)曾提出了一种模型,该模型以资本和流动性为变量,来估计银行信用价差的改变方式。另外,还有学者从信贷市场的摩擦的角度,利用DSGE模型基于双重约束,对中期宏观经济的因素进行分析,得出结论:货币政策的不同和特定限制的时间将会决定前者。

国内,代军勋、王璐露(2011)研究了在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中,不对称的创新能力在有资本约束下的表现,并基于中国数据进行了实证。代军勋和陶春喜(2016)采用联立方程模型分析了资本和流动性双重约束下国内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并且部分学者开始尝试建立国内银行在双重约束下行为模式的仿真方法。

3评论与展望

国内外学者对于巴塞尔协议监管对银行行为影响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有不小差异,这主要是因为学者们的切入角度、研究方法和采用的实证数据各不相同,不过研究的全面性有助于我们对资本约束和流动性约束下银行行为机理及其宏微观影响的认识的深入,同时也能够推动银行监管和货币政策传导理论和实践的完善。然而必须承认的是,随着新的巴塞尔协议出台,这些研究也存在一些缺陷:(1)最重要的一点是,上述研究一般从独立的约束条件出发,只考虑资本约束或只分析流动性约束,展开对银行行为机理的研究,这种研究基础,忽视了资本约束和流动性约束的交互影响和合成效应。然而现实中资本约束和流动性约束同时存在,由于两者的监管方向并不一致,两者对银行资产配置和信贷行为的影响也不尽相同,这种两种约束可能带来影响的消弭或者其他影响的强化,致使资本和流动性双重约束下的银行行为机理必然有别于资本和流动性单一约束下的行为机理。(2)对资本和流动性双重约束下银行行为特征的描述不一定会很适合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的情况,因为他们的参照数据和模型(DSGE)都是以西方国家为标准的,而且西方国家的市场相比于我国更加成熟,且趋于稳定。

由于之前的研究或多或少存在上述不足,我们将来的研究更多的把资本的约束和流动性的约束综合在一起,充分考虑两种约束产生的交差作用以更好的考量银行资产配置和信贷行为的动态调整规律;在实证领域考虑发展中国家设定参数进行仿真推演,以解决实证数据缺失问题;在国际比较领域侧重于考察资本和流动性双重约束下我国银行行为调整及其影响的特殊性。从而完善银行监管理论和货币政策传导理论,为我国银行监管实践和货币政策操作提供指导。

参考文献

[1]Antonio Scalia,Sergio Longoni and Tiziana Rosolin.The Net Stable Funding Ratio and banks’participation in monetary policy operations:some evidence for the euro area[J].Working paper,Bank of Italy,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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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Kopecky, K.and D.Van Hoose.A model of the monetary sector with and without binding capital requirements[J].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2004,(28):63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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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黄宪,马理,代军勋.资本充足率监管下银行信贷风险偏好与选择分析[J].金融研究,2005,(7).

[14]黄宪,鲁丹.银行业资本监管对中国宏观经济波动效应的实证研究[J].经济评论,2008.

[15]王璐露,代军勋.资本约束对不同类型商业银行流动性创造能力的非对称性影响研究[J].财经论丛,2011,(5).

[16]万志宏,曾刚.后危机时代美国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囤积与货币政策传导[J].国际金融研究,2012,(10).

信贷约束论文范文8

[关键词] 农户融资;融资约束;农村金融;后果分析;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F83 [文献标识码] A

Consequences Analysis of Farmers Financing Constraints

LIAO Qiaoqian, LI Mingxian

Abstract: Farmers financing difficulty has been an important problem in China's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This study discusses the purpose of farmers financing, present situation of financing constraints and consequences analysis. Firstly, farmers financing constraints effect on production and living. They restrain the consuming ability. Farmers are difficult to seize the investment opportunities so that they will affect production efficiency. And they enlarge the gap between rich and poor of farmers. Secondly, farmers financing constraints influence on rural finance development. They leave a large space for rural informal 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produce and develop the rural usury. Finally, farmers financing constraints impact on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scale of production is difficult to expand and production efficiency is difficult to improve. And they influence on the optimization of rural industrial structure. The government should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inclusive finance, deepen the reform of rural financial increment, and lead the regularization of the folk finance.

Key words: farmers financing, financing constraints, rural finance, consequences analysis,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我国是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及增加农民收入起着重要作用。虽然我国一直在努力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加强普惠金融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然而农户融资约束的状况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改善,农户融资难的困扰也始终存在。农户融资约束,是指农户个体因为缺乏足够的自有资本,在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中,通过正规金融途径进行融资时所受到的摩擦。本文在描述农户融资约束现状的基础上,分别从微观和宏观两个角度出发,对农户融资约束的后果进行分析,并提出缓解农户融资约束的相关建议。

一、农户融资的用途及融资约束现状

国内学者的研究显示,生产性用途和生活性用途是农户融资的主要用途。生产性用途包括购置种子、农药、肥料、生产工具等简单再生产用途和土地流转、购买家禽牲畜、雇佣工人、添置农机具、购置厂房及设备、扩大种植业和养殖业规模等扩大再生产用途以及其它商业投资用途。生活性用途包含子女教育、购买生活消费品和耐用消费品等日常生活开销以及用于婚丧嫁娶等人情往来、看病就医的健康支出、建造和修葺房屋等非经常性大额开支等。因此,融资对于农户农业生产和平滑跨期消费有着重要作用。然而我国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乏力、涉农信贷配给严重,农户融资难一直是农村金融的现实问题。何明生等(2008)指出农村地区存在严重的信贷机制“越位”现象,农户普遍对正规金融贷款有强烈需求,并且资产水平越低的农户贷款需求越强烈。丁忠民(2009)的研究显示,普通农户往往既需要生产性贷款又需要生活性贷款,而多数金融机构规定不向农户提供生活性贷款;在生产性贷款方面,大多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的贷款期限为三个月,并不向农户提供中长期贷款。根据《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报告2014》,农村正规信贷可得性仅为27.6%;有72.4%的农村家庭未能获得银行贷款,其中9.8%的家庭虽然提出贷款申请但遭到银行拒绝,还有62.7%的农村家庭有融资需求但并没有向银行申请贷款。童馨乐等(2015)发现农户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会遇到不同形式的信贷配给,其中包括申请贷款但未被批准的完全信贷配给;或者农户只获得部分贷款的部分信贷配给;再有虽然贷款额度完全满足,但由于金融机构为了控制风险而要求农户提前支付利息最终导致实际使用的贷款额度要低于申请的额度。可见,农户面临着较严重的融资约束。

目前中国农村地区的农户融资约束可以划分为供给型融资约束和需求型融资约束。学者们普遍认为,由于农村信贷市场不完备和信息高度不对称,金融机构的“离农化”和“脱农化”倾向导致的信贷配给,是供给型融资约束产生的根本原因,也是我国农户面临融资约束的主要表现。在贷款期限、规模、保证方式以及申贷程序等方面,农村正规金融没能根据农户贷款分散性、规模小和缺乏合格抵押品的特点,创新出合适的信贷产品,所提供的贷款并不适合当前农户生产和消费的需求。同时,由于农信社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极易导致信贷员放贷过程的“权力寻租”,形成以人情关系、人格身份及权钱交易等为条件的信贷配给。长期的信贷配给不仅直接约束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还会影响农户的融资行为,进而导致了需求压抑下的行为惯性,即农户由于向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手续复杂、缺乏合适的抵押品、贷款期限不合理、贷款成本高以及贷款申请通过率低等原因而造成的农户认知偏差、行为选择和风险规避偏好等而形成的需求型融资约束。需求型融资约束不仅导致农村信贷需求量减少,而且从深层反映出农村信贷供求矛盾的本质,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农户渴望改善生产经营的信心和热情。

二、农户融资约束对农户生产生活的影响

(一)抑制农户消费能力

依照消费支出弹性大小的不同,可以将农户消费分为维持性消费支出和改善性消费支出,这主要是基于维持性消费支出受外部条件的影响较小,而改善性消费支出受流动性约束和收入不确定的影响较大(董志勇等,2010)。由于融资约束的存在,外加消费信用卡在农村地区的不普及,农户就不能沿着未来波动的收入流来平滑自己的消费支出,故融资约束一定程度上成为抑制农户消费能力的原因。在农户收入不稳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农户为了应付未来可能出现的意外而引致的消费开支增加,就会减少当期消费支出。也即由于融资约束导致农户预防性货币需求增加,农户在维持性消费不变的前提下,减少改善性消费支出,造成农户消费支出减少,生活条件难以改善,健康状况和人力资本难以提升,进而影响农户的福利水平。

(二)农户难以抓住投资机会,生产效率提高受到影响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划分,农户收入分为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和政府转移收入等。2014年,经营性收入占我国农户收入的40.40%,提高生产经营性收入可以有效的提高农户收入。与政府投资不同,农户投资主要从经济利益和个人效用出发,以实现个体投资收益和个人效用最大化为最终目标。但当受到融资约束时,“小农生存逻辑”将会在农户生产投资活动中得到体现,即农户会放弃部分甚至全部收益率高的投资机会,以维持其基本的生活消费,避免基本生活遭受大幅影响。也即在面临的融资约束时,考虑到未来面临的各种不确定风险,农户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风险厌恶的决策,采取各种方法确保未来家庭收入的平稳性,从而优化家庭的跨期效用。所以,根据“小农生存逻辑”这一命题,具有强烈生存倾向的农户,在面临融资约束时,宁可牺牲大好的投资机会,以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经济灾难,从而选择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理性投资者的原则行事,造成投资机会丧失,并产生严重的效率损失,影响农户家庭收入。

(三)扩大农户间的贫富差距

信贷配给被认为是造成供给型融资约束的根本原因之一。朱喜和李子奈(2006)的研究表明存在两种类型的信贷配给:一种是数量配给,即农户信贷需求额度由于金融机构所提供贷款数量的稀缺而得不到有效满足;另外一种是服务配给,即金融机构拒绝向有贷款需求的农户提供信贷服务。所以,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给,一部分收入水平较高、具有合格抵押物的农户可以通过农村金融机构获取资金融通,用于生产投资或消费等,从而提高收入水平和个人人力资本素质,而另一部分收入水平较低且无法满足农村金融机构信贷高门槛的农户,将无法得到信贷支持,难以获得提高收入的机会,生产生活难以为继,导致农户间贫富差距的扩大。

三、农户融资约束对农村金融发展的影响

(一)给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留下了较大空间

由于农村民间借贷有融资渠道广泛、融资方式多样、借贷期限灵活、融资程序简单、融资成本低及信息不对称程度低等优势,能满足不同收入水平农户的多样化融资需求。因而那些既面临资金刚性需求的压力、又无法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信贷支持的农户,只能以亲朋借贷为主,或者在民间借贷市场上筹集资金,从而导致对农村民间借贷的需求旺盛,助推了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

(二)导致农村高利贷的产生和发展

与供给型融资约束产生的非正规金融不同,需求型融资约束主要造成的是民间借贷的高利率。在农村金融机构实行信贷配给的背景下,农户资金需求的缺口变大,借贷矛盾日益突出。当农户面临基本生活资金需求时,即使利率很高,为了维持生存,农户也不得不进行资金借贷;当农户面临基本生产资金需求时,若借款利率低于生产收益率,即使仍是处于高利率水平,农户往往为保证基本收入来源也会进行借贷;当农户面临的是一般经营性资金需求时,即使利率很高,但由于沉没成本的存在,农户为收回既往投资,也会进行借贷。因此,当农户面临生产生活资金需求时,出于生存压力和减少损失的考虑而进行的民间借贷行为可能导致农村民间借贷的高利率。

四、农户融资约束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生产规模难以扩大,农业生产效率难以提高

农户进行农业再生产投资主要指农户重新组合各项生产要素、调整生产结构、提高劳动生产率等。农业生产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跨期决策过程,在此过程中,为了保证农业生产性投入,农户往往需要一个持续稳定的现金流,但农户家庭的收入现金流却大多集中于收获季节之后的短时间内,因此导致了农户家庭支出的跨期选择。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如果在进行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农户能够获得金融支持,就可以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重新配置有限的生产要素和资源,进而使生产效率得到大幅提高。并且随着生产技术的革新,农户在引入新技术进行农业生产时,也需要大量的资金铺底。所以农户为了平滑农业生产性投入,往往需要借助于金融机构或提前储蓄绝大多数的收入。如果农户能够以可接受的交易成本和机会成本获得金融支持,就能够扩大农业生产和提高农业生产率,进而实现跨期效用的优化。而如果农户受到融资约束,农户就无法突破自身资源禀赋限制,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甚至靠天吃饭,农业生产效率难以提高。

(二)影响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也面临转方式、调结构、补短板、去产能的供给侧结构改革。加上农业产值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不断下降是一个必然趋势,要提高农民收入,农村产业结构也要不断优化调整。要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产业链,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等二三产业,使二三产业成为农村经济增长的新动力。通过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努力推动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第三产业发展,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等等,为农村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

然而,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转型作为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正面临着资金匮乏等难题。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离农倾向严重,农户和农村经济主体面临着严重的融资约束,制约了农户和农村经济主体投资的积极性和能力,也制约了他们创新创业能力,导致农产品加工程度低、工艺简单落后、产品质量差,农村旅游形式简单重复,基础条件差、缺乏特色和差异化等。

五、对策建议

(一)加强农村普惠金融建设

农村普惠金融建设旨在为穷人和低收入群体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缓解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金融抑制与金融排斥,因而了解目标客户的金融需求、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和填补金融空白是解决问题关键。而加强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建设,可以从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两方面着手。在农村金融服务的广度方面,可以通过拓宽农户信贷抵押物的担保范围、贷款技术再造、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去扩大贷款的覆盖面,使农村地区不仅仅只有种养大户和专业农户能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贫困农户也能获得相应的金融支持,从而有效缓解农户融资约束。在农村金融服务的深度方面,通过普及农户相关的金融知识和贷款常识、加强信贷产品的宣传力度和降低金融服务门槛来增强农户向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意愿,并以提高农户对贷款的满意度为目标,不断提升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农村普惠金融建设要以可持续为总体目标,但农业的先天弱质性、农村产业的低资本积累和农村经济的高风险低回报,都为农村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设置了障碍。因此,还需通过完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体系和增设金融机构的农村服务网点为普惠金融提供便利,建设征信体系、引入评级机构和审计机构降低逆向选择,建立担保机制、创新信用担保服务和完善保险及再保险机制减少道德风险,从而优化农村金融环境,为农村普惠金融建设提供基础支持。

(二)深化农村地区金融增量改革,引领民间金融正规化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二元金融结构,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共同存在,但非正规金融不仅具有高利率的显性成本,还存在“人情成本”的隐性成本,很难很好的弥补正规金融机构信贷配给造成的资金缺口。所以要积极引导民间金融健康规范发展,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必要的资金供给。作为农村金融增量改革的产物,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体系的一个平台和跳板,对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增加金融供给和引导民间资本阳光化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深化农村地区金融增量改革,促进以村镇银行为主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使其充分吸收民间金融“交易半径小,信息成本低”的特点,对有效治理民间金融乱象,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实体经济,促进金融机构类型多样化、股权结构多元化、激发农村金融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金融业,不仅能够更好地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还可以在极大程度上促进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内生于农村经济,有效增加农村地区的金融供给,缓解农户面临的融资约束。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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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约束论文范文9

关键词:金融约束;金融创新;金融抑制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9-0083-02

导言

二战后金融抑制造成的经济金融停滞不前的局面较为普遍,在这样的局面下金融深化理论开始风靡,该理论的关键是放开对金融市场的严格控制,实行利率自由化。于是南美三国掀起了金融自由化改革,但结果令人失望。正是这一背景使以赫尔曼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从不完全信息市场角度提出了金融约束论,其主张政府应限制存贷款利率,控制银行业进入等,在银行业创造租金从而有效的信贷配置和金融深化,这对发展中国家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发展是极为重要的。金融约束理论的核心是控制利率;其本质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创造租金机会,调动金融企业、生产企业和居民等各个部门的生产、投资和储蓄的积极性,政府在此基础上发挥积极作用,促进金融深化;同时其核心观点是提供一个低通货膨胀率的稳定经济环境,通过金融约束政策来影响租金在生产部门和金融部门之间的分配,促进经济增长。

一、前提

赫尔曼等经济学家在提出金融约束理论时为了保证其达到最佳效果,提出了三个前提条件:一是宏观经济稳定。只有稳定的经济环境才能发挥出金融约束理论的潜能,一个金融不稳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环境只会使金融约束变为金融压抑。二是低通货膨胀且可预测。金融约束理论能见效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要调动金融企业、生产企业和居民等各个部门的生产、投资和储蓄的积极性,在高通货膨胀下会减少投资与储蓄的积极性。三是限制市场准入和直接融资。这两点可使银行业之间充分竞争,而且又可以防止直接融资对银行信贷的替代。

二、政策主张

1.政府应控制存贷款利率。金融约束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租金的创造。政府可以通过控制存款利率使银行得到租金,通过控制贷款利率使企业得到租金,并且可确定二者之间的分配比例。政府可以利用贷款调节政策确保资金流向预期收益较高的企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控制存贷款利率还能减低银行成本,减少银行的道德风险行为,使之有动力进行长期经营。

2.限制银行业竞争。利率控制职能是短期行为,在长期中会影响银行的利润来源,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当然限制竞争并不等于禁止一切进入,而是指新的进入者不能侵占市场先进入者的租金机会。在一国金融深化初期,一家银行进入新市场后,该市场也许还有潜力容纳更多的几家银行。但是后来者要想进入现有的银行圈的唯一办法则是使后来者付出一定的经济成本补偿先来者的租金部门损失。

3.限制资产替代性政策。金融约束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证券市场不健全,且制度结构薄弱,运行效率也大大低于正式银行部门的效率,市场风险也很大,过量的资金涌入证券市场会加剧证券市场的金融资产的价格波动,威胁金融体系的稳定。此外存款等资金若从银行流出不仅会降低资金使用效率,而且会扩大资金缺口。因此在有效的银行体系还没有建立、证券市场不成熟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不应过分强调证券市场的作用。

三、作用

1.促进金融深化。金融约束是针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金融监管不力的状态下加强政府发挥其调节作用/从而促使这些国家从金融抑制走向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在金融约束环境下,银行只要吸收到新增存款,就可获得租金,这就促使银行寻求新的存款来源。同时建立适当数量的金融机构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而金融机构吸引更多的储户是发展中国家金融深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可以促进今后的金融深化。

2.租金效应:金融约束理论的核心问题就是创造租金,而被创造的这部分租金对金融部门、生产部门等都会发挥其重要的作用。首先,它可以为金融部门创造出特许权价值;同时租金的存在增强了银行寻找更多存款来源的动力;最后租金能通过偿还期转化机制来发展长期信贷,从而使得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民间银行参与长期融资。其次,生产部门获得租金后可以增加其资本积累,增强了其偿还债务的能力,降低了其融资项目的风险,最后降低企业的成本。

3.理论作用。金融约束理论走出金融抑制和金融自由化的两个极端思路,推进了金融理论的发展,这对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模式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也促使我们正确地思考政府在金融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金融约束理论和中国现状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粗略地了解到金融约束理论的基本内容、政策主张及其作用。那么具备这些优势的金融约束理论是否适合中国的金融体系呢?以我浅薄的观点看来现在的中国还没有具备运用金融约束理论政策的条件。因为首先是金融约束理论本身就有许多不足之处,同时中国现在的金融管制所造成的租金效应与赫尔曼等人金融约束理论中对金融租金的分析有所不同,这两方面的原因共同造成金融约束理论不适合我们。

(一)劣势

1.金融约束的政策精度难以把握和保证,这取决于政府的公正和能力。即使金融约束政策反映了一个正确的思路:即政府要对放松金融管制的过程有一个整体上的规划,并对这一过程实行有选择的控制。但由于这种金融发展政策是一种相机决策,即政府必须要根据经济情况及时调整自己控制对象的范围,所以金融约束论虽然认识到了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约束应进行调整,但往往对金融约束这一动态过程并没有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所以金融约束很有可能蜕变为金融干预,大量的政府失效现象出现。

2.金融约束论对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发展的建议也显得有些偏颇。金融约束论过分强调银行金融机构在经济中的作用,对发展中国家的证券市场、非银行金融机构作用估计过低。金融约束论所提倡的扶植银行金融机构而压抑其他金融机构,很可能只会使发展中国家业已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更加对立,造成银行金融机构的垄断,降低它们创新的动力。

3.金融约束理论的不现实性,其三大条件难以满足:限制市场准入,容易造成先前进入市场的银行由于处于垄断地位,进而会失去金融创新的动力,结果会阻碍产业的健康发展; 限制直接融资,防止直接融资对银行信贷的替代,但是直接融资是不可能被严格限制,任何一个国家都需要融资渠道多元化,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宏观经济环境稳定,通货膨胀率较低并且可以预测,但是宏观经济总有一个经济周期,不可能一直保持稳定,而通货膨胀率的上下波动也是经济运行的常态。所以金融约束论的假设过于严格,从现实来看该理论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

(二)中国现状的不足之处

1.金融约束论的政策主张要求政府控制存款利率,为银行企业创造租金机会,但对贷款利率并不进行控制。但是在中国,政府对贷款利率也实行了较为严格的干预,贷、存款利差一直很小,金融租金大多被获得政府支持的企业部门分享,而不主要是被银行部门获得,从而使得金融约束理论中分析的租金对金融部门的积极作用也就大打折扣了。

2.金融约束论的一个现实基础是一个健全的银行体系,同时银行是私有化的,是一个纯粹的民间部门,而作为政府或其部门是不应该在金融租金的分割中分得一杯羹的。但是再回过头来看看中国的现状,金融部门处于转型阶段,国有银行尚未实现市场化经营,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政府部门,受政府信贷政策与信贷计划的约束,而且也参与金融租金的分配,所以金融租金并不主要分配给私人部门,而是主要为政府创造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这也阻碍金融约束理论在中国的运用。

3.金融约束理论要求宏观经济环境稳定,通货膨胀率较低并且可以预测。可以说“保持宏观经济环境稳定”这一点对于中国来说是可以做到的,先别管中国的经济是否充满泡沫,经济三十年来的持续增长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通货膨胀率较低并且可以预测”在中国几乎是一个不可完成的任务。中国最近的CPI指数一直在创新高,而一年期定期的存款利率仅为2.5%,试问在这样的负利率水平下谁还有兴趣来存款,这是非常不利的。

4.金融约束是一种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难免会出现一些政府官员利用职权争取私利的行为。而中国的政府没有监督机制,每个部门的一把手的权力都在无限地扩张,而这个部门的发展方向也基本取决于一把手的决策,所以 “政府性寻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结语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金融约束理论在中国并不具有现实性,因为它必须要在一系列苛刻的假定条件下才能成立,因此金融约束理论并不能成为我们经济改革的手段,而有步骤地实行利率市场化,构建多方位、多层次的金融体系,完善金融功能,健全金融体制,加强金融深化改革才是中国金融发展的可行路径。但是尽管金融约束理论并不适合中国的发展模式,我们也不能因此忽视它。对于中国而言,金融约束理论的意义不在于具体政策建议的合理与否,而在于其能使我们正确思考政府在金融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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