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所谓的BNO护照1月31日起不能用于在香港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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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所谓的BNO护照1月31日起不能用于在香港出入境

2024-06-29 10:1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香港特区政府:所谓的BNO护照1月31日起不能用于在香港出入境 央视新闻客户端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1年01月29日 21:28 A-A+ 扫一扫 手机阅读 我要分享 QQ空间 新浪微博 QQ 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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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1月29日宣布,不承认所谓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作为有效旅行证件和身份证明,由1月31日起,所谓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不能用于在香港出入境,亦不会在香港获承认为任何形式的身份证明。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表示:中英两国政府对于如何处理香港居民持有所谓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早有共识,并于1984年互换备忘录确认。英方在备忘录中明确承诺不给予持有所谓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的香港中国公民在英居留权。英方现在做法实质性改变了英国国民(海外)护照性质,根本地违反了英方在备忘录中的承诺。英方违背承诺在先,我国对此采取反制行动,是理所当然。我国不承认所谓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为有效旅行证件并不违反中方在备忘录中的承诺,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央政府现对英方违背承诺采取的立场和政策是外交行为和中央事权,特区政府定会全力配合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所须采取的具体措施。

随着外交部今日宣布自1月31日起不承认所谓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作为有效旅行证件和身份证明,特区政府将由1月31日起采取以下措施:

(一) 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不能用于在香港出入境,相关香港居民可继续以其香港特区护照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用于在香港出入境;

(二) 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不得在香港作为任何形式的身份证明,相关香港居民可继续以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用作身份证明;

(三) 乘客登机前往香港的航班时,航空公司须要求相关香港居民出示其香港特区护照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作证明;

(四) 未持有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的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向入境处申领签证身份书,以作国际旅行之用。

自1997年7月1日起,香港特区政府在中央政府的授权下,向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签发香港特区护照。截至2020年12月,入境处已签发并仍在有效期内的香港特区护照近580万本。现时,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可享免签证前往167个国家或地区的待遇,特区政府会继续致力争取更多国家或地区给予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的待遇,便利需要出行的香港居民。

至于可能有极少数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若他们只持有所谓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而没有其他有效旅行证件,他们可向入境处申领签证身份书,以作国际旅行之用。在递交申请表和所需文件和费用后,入境处一般可在五个工作天内完成办理。有关申领签证身份书的详情,可参阅入境处的网页: www.immd.gov.hk/hkt/service/travel_document/Application_for_HKSAR_Document_of_Identity_for_Visa_Purposes.html。

发言人严正指出:英国政府此次举措明显是利用部分港人仍持有所谓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或身份作政治炒作,借口为有关港人在英居留和入籍提供新路径。其伪善态度亦可见于英国政府在回归前一段颇长时间透过改变法律或政策无意给予港人居英权,而自所谓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推出以来,护照持有人到英国旅游时一直须受入境和逗留限制,不得在英国工作或就读。持有所谓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或身份的香港居民应看清英国政府的政治图谋。

除了政治目的,英方的举措亦会赚取很多自身经济利益。英国渴求人才和资金,不应借所谓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举措作“政治遮丑布”。(总台记者 朱丹 金东)

(编辑 杨亚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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