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刘胡兰烈士的告密者,苟活16年后被公安机关就地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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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刘胡兰烈士的告密者,苟活16年后被公安机关就地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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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1月,年仅15岁的刘胡兰和石三槐等6名民兵一起,被阎锡山所部残忍的杀害。惨案发生后,文水县军民无不义愤填膺,要“活捉大胡子,为刘胡兰烈士报仇”。此后,公安机关开始了长达16年的追凶过程,直到1963年将最后一名出卖刘胡兰的判徒处决,终于可以告慰烈士的在天之灵。

1947年1月12日,阎锡山所部突然袭击了文水县云周西村,在叛徒的告密下,刘胡兰和石三槐等7人被敌人抓获,在215团机枪连指导员张全宝(外号大胡子)和连长许得胜的指挥下,匪军将7人残忍的杀害。刘胡兰烈士就义时,尚未满15周岁。

惨案发生后,文水县军民震怒了,发誓要为刘胡兰等7名烈士报仇,仅仅20天后,王震将军就率领359旅攻克文水县城,守城的敌72师215团1500余人在副团长张育修的带领下缴械投降,随后我军警展开了“为烈士报仇,清算反动分子”的行动。

杀害刘胡兰烈士的首犯是张全宝、许得胜、候雨寅,参与密谋的主犯有大象镇“复仇队”队长吕德芳、他的哥哥“三料特务”吕善卿。此外帮凶有叛变投敌的原民兵武金川、石喜玉,告密的石五则、张生儿和韩拉吉等人。

在我军攻克文水县城之后,运城县公安局立即出动将张全宝抓获,经多次审讯,张全宝供认了密谋杀害刘胡兰等7名烈士的全部事实。此时的许得胜则隐姓埋名到“万和堂”药铺当起了炊事员,妄图蒙混过关,但被人民群众识破。在群众的揭发下,许得胜被抓获。

参会群众在控诉敌军的暴行

另一个首犯候雨寅刚躲到了程山县,直到1951年5月,在群众的举报下他被程山县公安机关抓获。6月22日,上述三名首犯经公审后被就地枪决。

主犯“复仇队”队长吕德芳在我军攻打文水县城时,化妆成商人逃跑,被我军发现后击毙。他的哥哥吕善卿被我军抓获,叛变投敌的武金川和石喜玉也先后被我军抓获。经审讯后吕善卿和武金川二人被带到刘胡兰牺牲的地方执行了枪决。

张全宝

而石喜玉在审讯过程中终始不承认出卖过刘胡兰,并声称叛变投敌是被迫的,由于没有确实的证据,1948年他被取保释放。而出卖刘胡兰的石五则、张生儿、韩拉吉三人中,除韩拉吉早死外,另外两人一直逍遥法外。

其实早在1947年10月,运城县公安局就怀疑石五则等人出卖刘胡兰而将其逮捕,但石五则非常狡猾,拒不承认出卖刘胡兰的事实。加之此时敌军正在攻打文水县城,公安机关来不及进行周密的调查,只得于12月23日将石五则释放。就这样这个无耻的告密者又逍遥起来,直到1958年9月,和刘胡兰一起遇害的其他几位烈士家属向公安机关举报了石五则。

石五则

接到举报后,公安部和山西公安厅成立了专案组,历时半年对当年发生的惨案进行了详实的调查,终于搞清楚了石五则和张生儿等人出卖刘胡兰的全部真相。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石五则不得不承认是自己所为,而之前被释放的石喜玉也供认了自己是杀害刘胡兰的帮凶。

1963年2月14日,石五则、石喜玉被执行枪决,张生儿判有期徒刑10年,原晋绥军72师政治部主任张称扶、一营机枪连长李国卿、二连连长申灶胜、三排长牛志义等人分别受到了应有惩罚。至此,刘胡兰等7烈士惨案的侦破和处理工作全部结束。

石喜玉

刘胡兰凭着凭着她的坚定信念,在铡刀面前坚贞不屈,视死如归,她的革命气节激励了后人,她的英雄壮举体现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让华夏历尽磨难始终屹立不倒,并引领我们走向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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