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网恋”,终于“诈骗”!以爱为名,他骗走她4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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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网恋”,终于“诈骗”!以爱为名,他骗走她485万!

2024-07-13 17: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玩游戏遇到“高颜值”“音乐才子”,随即陷入网恋。以为是甜蜜的恋爱,其实是对方精心设下的骗局!!!

2022年12月,家境殷实的小美在玩游戏时结识小明,小明说可以带小美玩游戏,两人遂添加微信好友。小明在微信聊天中告知小美自己是某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正准备考研,并给小美发了一张照片。小美看到小明发来的照片,觉得其长的帅气,聊天中感觉他也很幽默贴心,聊着聊着便与小明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小美以为自己遇到了有颜又有才的那个“对的人”,殊不知一切都是小明设下的骗局。

二人交往不久,小明便显示出了他的真实目的。在二人交往期间,小明以交学费、买学习用品、缴社保费、投资、母亲做生意征信出问题等多个理由,哄骗小美转账,并表示会归还。如小美不转,就以不与其交往为由对小美进行威胁。小美多次通过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向小明转账,数额高达490万余元。后小美见小明迟迟没有还钱,人也联系不上了,才发觉被骗,急忙向公安机关报案。

原来,小明所谓的“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身份是虚构的,就连发给小美的照片也是在网上找的他人的照片,从小美处骗来的钱财,多用于偿还赌债、高利贷、网贷、欠款和高消费,而小明实际上是一个30多岁的无业游民。经审计,除去小明返还的几万元外,小明收到小美转入净额48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小明犯诈骗罪,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被告人小明依法应在上述法定量刑幅度内予以量刑。被告人小明明知没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仍以交学费、办理医保卡、投资等为由让被害人转钱,将款项用于偿还赌债、高利贷、网贷和高消费。综合本案事实和证据,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小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小明退赔被害人小美损失485万余元。

法官提醒

邵颖:金水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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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始于“网恋”,终于“诈骗”!以爱为名,他骗走她4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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