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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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2024-07-11 11:2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1/09 12:24 来源: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 点击数: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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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2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下班前半小时停办业务,内部数据交换汇总)

联系电话:0996-2168418,传真0996-2168416

负责人:艾拜江·巴吾东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制度相关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离休人员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政策、管理办法。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编制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监督实施自治区、自治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实施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实施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指导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推进动态调整机制。

(六)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完善医疗保障信息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实施疆内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政策。推进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建设。指导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

市医疗保障局应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承办机关公务活动事项,传达会议决定,负责起草工作制度、计划、总结、机关文电、安全、保密、机要、应急、档案、建议提案议案答复、行政事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及后勤保障工作;承担综合协调、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同时负责机关党群、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牛浩  联系电话:0996-2168418

(二)业务室

组织实施自治区、自治州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及收费等政策;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监督实施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负责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完善医药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政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储博疆  联系电话:0996-2109725

(三)待遇审核中心

主要职责是:

承担全市参保职工、居民医保政策落实、待遇审核、复核、结算、信息统计、疆内(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及待遇审核等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库尔勒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以及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参保职工、居民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金、大额医疗补助金、大病医疗补助金和医疗救助等特殊人员费用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全市参保职工、居民零星报销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全市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待遇认定工作;负责疆内(跨省)异地就医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定点医药医疗机构费用清算审核、结算工作;负责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以及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工作;负责业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保存等工作;负责做好相关医保待遇享受的各项法规、政策和措施宣传及解答工作;承办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张馨月  联系电话-2109079

下级单位:库尔勒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负责库尔勒市全市参保单位、参保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资金结算及基金支付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政策,执行自治州医保基金财务核算办法和内部制约制度,确保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负责医疗保障业务人员的培训,参与指导和推动乡镇社区医疗保障经办平台建设;负责业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保存等工作;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曹校溧  联系电话:0996-2109102

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职工征缴室。受理全市参保单位、参保职工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业务查询,为参保职工提供政策宣传、咨询答复服务;负责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变动、信息变更、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征集计划核定、医疗保险关系建立、记录、转移、中断、接续、恢复和终止及档案管理工作;编制参保人数、缴费基数总额、应缴基金、实缴基金、欠缴基金台账,填报市本级征缴业务统计报表;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医疗保险费申报受理、缴费核定、费用征收、催缴欠费等工作。

负责人:赵景  联系电话:0996-2109716

(二)居民征缴室。受理全市参保居民有关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业务等业务查询,为参保居民提供政策宣传、咨询、答复服务;负责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变动、信息变更、医疗保险关系建立、记录、恢复和终止及档案管理工作;填报市本级征缴业务统计报表;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医疗保险费用征收工作。

负责人:王锐  联系电话:0996-2109716

(三)基金财务室。负责全市参保职工、居民各项医疗保险待遇、全市定点医药医疗机构费用支付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治州医保基金财务核算办法和内部制约制度,确保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负责汇总上报库尔勒市医保基金月、季、年统计报表;负责编制医疗保险的年度预决算工作。

负责人:刘红梅  联系电话:0996-210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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