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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8 22: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申请:

具体申请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申请期间查阅网上报名系统相关说明。基本流程如下:

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所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须“确认”完成报名流程,确认后,所填信息及志愿不得修改;

2)申请人在申请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并缴费确认后,按规定将身份证明、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考生承诺书、报名申请表、申请院系招生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等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申请服务系统内提交并确认。9月招生院系申请人材料需在申请服务系统内提交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下午16:00,特殊要求的见各院系及项目招生简章。

3)申请人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同时请专家协助妥善保存推荐信原件,待后续接收通知将书面版寄至申请人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或在线完成推荐书后将书面版密封(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交申请人寄至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注:工程博士申请人提交材料详见清华大学工程博士项目招生简章(待公布)。

(二)材料审查:

 院系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形式审查、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并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申请电子材料不予退还 。

   (三)资格审查:

申请人申请资格审查于综合考核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将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学校防疫相关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信息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实时关注我校研招网,各院系官网、招生简章及相关通知。其中,对同等学力申请人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五)录取

符合我校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经考核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经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申请人于2023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直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录取申请人入学报到前不得变更申请报名时使用的姓名及证件号码信息。

申请人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申请人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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