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长啥样?一文全看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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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价机构名称 名称应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机构(含分支机构)名称保持一致。 4、证书内容 证书内容可采用中英文对照方式,确保翻译规范准确。 5、证书印制 应满足国家印刷品印制相关标准和要求,建议采用A4纸大小(210mm×297mm)规格、单页形式。 三、证书填写 统一使用小四号仿宋体字填写 不含“工种/职业方向”的 “工种/职业方向”后填写“——” 不得为空 “职业技能等级”填写 “中文数字+级/等级名称” 如“一级/高级技师” 证书照片处需粘贴或打印 本人近半年内一寸彩色白底照片 证书上填写的职业、工种/职业方向、级别应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信息一致。 四、证书用印 证书上应加盖“评价机构名称”或“评价机构名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用章”印章,参见“参考样式(一)”。 由评价机构下属分支机构颁发的证书在加盖评价机构印章的同时,须加盖备案“分支机构名称”或“分支机构名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用章”印章,其中,评价机构印章在左侧,分支机构印章在右侧,参见“参考样式(二)”。 证书照片上可加盖评价机构钢印或分支机构钢印,钢印样式和内容应与印章一致。 用人单位(含分支机构)印章可用本机构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代章。 五、注意事项 《关于印发和的通知》(人社鉴发〔2019〕2号)所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考样式”不再使用,新的证书样式参见本文所附图示。 评价机构参照本文所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考样式”设计证书,证书上 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以及 “职业资格”“资格凭证”“就业凭证”“录用依据”等字样; 不得出现国徽、政府部门徽标(logo)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 不得出现本机构以外任何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logo)。 上述证书样式及注意事项同样适用于电子证书,评价机构应严格执行。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证书样本(含印章内容)须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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