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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律师|你见过厕所里的代孕小广告吗?该如何举报?

2024-07-01 07:07:42| 来源: 网络整理

近年来,有关代孕广告的新闻层出不穷。

这种广告“野火烧不尽”一般,出现在了公共卫生间、街头电线杆,乃至医院的墙面上。许多有性别意识的朋友自发地用各种方式对抗这些无孔不入的广告:带着马克笔进卫生间、用口红涂抹,还有姐妹自己购买了贴纸以遮挡广告。

大家的努力无疑十分重要,也意义非凡。而除了这些外,我们还可以做什么呢?因此,在这篇文章里,橙律师想为大家介绍的是:

我们如何举报这些违法的代孕广告?

应该向谁举报、又如何检索到举报途径呢?

中国大陆的立法和司法

如何看待代孕行为?

中国大陆地区目前已有部门规章就此作出规定。

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而言,代孕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早在2001年,原卫生部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就明文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该部门规章同时规定了针对医疗机构实施代孕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 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的; (二)实施代孕技术的...

实践中已经出现过对有关医疗机构的行政处罚。同时,非医疗人员的代孕当事人也涉嫌违法犯罪。有法官认为,代孕行为的有关当事人可能涉嫌触犯刑法上的非法经营罪等犯罪,有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目前我国并没有完整的针对代孕行为的立法,但从司法实践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中,我们也可以管窥当前法律界的态度。

当前,司法审判中已有案例指出,代孕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而属于无效合同。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总则编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尽管公序良俗的确有一定的模糊地带,但在代孕这一损害妇女权益的议题上,司法界的争议并不太大。

图 / 微博

同时,《民法典》的人格权编也给出了原则性的规定:

“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民法典》人格权编第1009条

如此的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尽管有部分人声称“代孕母亲是自由的”,然而世界各国的代孕市场化均表明,代孕母亲的生活远远谈不上得到了“改善”。

恰恰相反,剥削的危险、法律的失效以及代孕所根植的性别不平等环境,让代孕很可能恶化本就糟糕的女性处境。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如此选择,称得上恰如其分。

因此,橙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就公共领域而言,代孕行为涉及生育权与个体自由冲突问题,是对妇女权益的戕害;而具体到每一位当事人,代孕还可能危害相关人员的生命及身体健康。目前,法律界在代孕子女的亲属认定、抚养纠纷等问题上仍然没有统一意见,争议较大,代孕行为更是难以(甚至也不应)得到法律保护。

所以,请不要轻信或者实施所谓的代孕服务。

图 /《代孕者》

看到代孕广告,

该如何举报?

基于前述法条依据,在本部分中橙律师将为大家回答我们如何举报在厕所、医院等地违法张贴的代孕广告。

对代孕广告的整治其实早已经开始。早在2015年,全国各地就在国家卫计委的要求下,纷纷设立了各地的代孕行为/广告举报电话。

“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管。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监督员、计生专干、计生协会员和社区联防人员作用,全面摸排,及时发现线索。国家卫生计生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10-12356)。各地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群众反映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 ——《关于印发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家也许注意到了,卫计委的要求是“各地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因此各个省市均不相同。

那么我们该如何检索广告当地的举报电话呢?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欢迎大家在评论区补充):

1. 有明确办法,找对应机构

一些走在前列的省市已经出台了专门的规范性文件,对相关的负责机关进行详细列举,同时给出了具体的举报电话。对于这类省市,我们只需要参考其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即可。

广东省广州市就是其中一例。2022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打击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广州市办法》),其中明确了各个部门负责的区域。

举例来说,《广州市办法》第六条规定: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建立和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在责任区内张贴‘三非一代’广告的行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要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履行其责任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及时清理院内涂写、刻画、张贴的‘三非一代’等广告、信息。”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看到代孕广告时联系对应的机构反映即可。

例如,如果是在广州市的医院里看到代孕广告,那么一方面我们可以向医院本身反映,要求其清理;另一方面也可以向广州市的卫生健康部门——即广州市及其下属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拨打电话、网上留言、发送邮件书信),由其进行督促。

那么,我们要如何搜索到当地的相似《办法》呢?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这些《办法》可以在公开网页上找到。 譬如,我们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广州市 代孕 办法”,就会显示以下结果:

其中,第一条就是广州市人民政府的官方网站,讲解了《广州市办法》的主要内容。我们可以在该网页中找到所需要的办法全称,并随后具体查看。

类似地,如果我们以“广州市 代孕 举报”为关键词,也可以看到相关新闻中列举出的《广州市办法》,并据此投诉举报。

2. 没有明确办法,找专项行动

当然,也有部分省市并没有列明细致的权责划分,但其仍然按照要求开展了打击代孕的专项行动、成立了打击代孕专门的工作小组。这时候我们可以通过检索有关机关发布的通知,找到针对性举报电话。

上海市松江区就采用了这种做法。2022年,上海市松江区发布了“沪松卫〔2022〕51号文件”《关于印发〈上海市松江区打击代孕、“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该文件中表示,要“严厉打击买卖精子、买卖卵子、伪造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打击代孕、‘两非’工作的高压态势”。

据此,上海市松江区设立了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12345和67735939),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群众反映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做到件件有落实。” 可见如果在上海市松江区发现代孕广告,我们可以拨打这两个电话反映。

那么,橙律师是怎样找到这样的文件呢?

我们可以在搜索引擎中输入“上海市松江区 代孕 专项行动 2022”这四个关键词。如图所示,第一条结果就是上海市松江区的官方网站,里面列明了上述内容:

当然,大家在检索的时候也要注意,有些省市的专项行动并不以“打击代孕专项行动”为名,而是以诸如“辅助生殖技术违法犯罪”为对象的。因此,大家在检索时,关键词也可以适当进行调整。

比如,在检索浙江省的有关行动时,橙律师采用了“浙江省 辅助生殖技术 专项整治”,并在检索结果中的新闻中找到了浙江省卫健委《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

经查询,这一发布于2021年的文件规定“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浙江政务服务网等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建立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有奖投诉举报制度”。

可见,浙江省范围内,12345热线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均有义务受理代孕广告的相关投诉。

3.市长热线

当然,也有一些省市的检索存在困难——它也许既没有出台完整的规范性文件、也没有给出专项工作小组的联系方式。

对于这些地区,橙律师认为大家可以考虑尝试拨打市长热线。一方面,可以向市长热线反映广告的存在,另一方面也可以问询该方面的工作应该向哪个部门针对性地反映。

当然,这一方法也许相对更笼统了一些,因此橙律师还是建议大家优先考虑上面的两种方式。

综上所述,许多省市都已经设立了专门针对代孕广告的举报电话。大家在看到这类广告时,不仅可以自发用撕除、涂抹等方式阻止广告危害他人,而且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反馈来净化环境。

有的朋友可能会担忧,即使我们提供线索,有关方面也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作为,因为很多时候的确存在部门职责不明确、行政机关内部沟通略有滞涩的现象。但即便如此,橙律师仍然认为大家的参与对于代孕的整治颇有助益。

因此,在遇到推诿塞责时,我们也可以考虑向其提醒行政机关的作为义务(例如,依据该市的《____办法》,该机关具有____的职责,也应当对市民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部分省市的市长热线已经设立了反馈机制,在这些省市我们也可以试着运用反馈机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其职责。

这绝非“添堵”,而是我们作为市民可以做的事情。

当然,在举报代孕广告之余,我们也期待更多的朋友关注代孕所产生的土壤。我们也许可以追问:对生育的期待是建立在怎样的文化基础之上的?为什么在立法三令五申、司法和行政双管齐下的背景下,代孕行为仍然屡禁不止?代孕中常见的性别选择,又反映了怎样的性别秩序/规范?

正是在这些公共讨论中,我们期待一个更接近性别平等的社会,能慢慢生根发芽而来。

注:本文观点仅代表特约作者个人观点,图片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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