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龙海市实验小学、石码中心小学招生简章出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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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带儿童和接种证到所在接种单位获取,等入学后再交给班主任) 5.幼儿园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紫云校区 (一)招生对象 1.年龄: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学龄儿童。 2.户籍在柯坑村、榜山村、田边村的适龄儿童,或其父(母)购买水晶、古龙、建发、紫云至尊、祥云豪庭、明发广场、民生小区、锦龙小区、龙盛花园的商品房现已入住的适龄儿童(含户口已迁)。 (二)上交材料 1.户籍在施教区:家长持幼儿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登记。 2.购房在施教区:家长持幼儿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父母购买商品房的产权证或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买合同(或按揭合同)、购房正式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申请登记。 3.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4.《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带儿童和接种证到所在接种单位获取,等入学后再交给班主任) 5.幼儿园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三、招生时间及安排 1.此次报名为新生申请登记和资格审核,无需带学龄儿童,报名时请按窗口提示有序排队,填写表格。 2.户口本复印件要求: A4纸正面上半部分复印户口本首页、下半部分复印学龄儿童页信息,背面上下部分分别复印学龄儿童父母户口本,并写上联系的手机号码。 3.关注实验小学公众号,方便家长了解招生的相关信息。 来源:龙海市实验小学 龙海市石码中心小学2019秋季招生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9〕16号)及《龙海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龙海市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招委〔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凡符合我校施教区范围,满足招生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均是我校今年一年级的招生对象。 1.户籍在《龙海市人民政府2007年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中划定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本校施教区为:从解放北路向南经解放南路→工农路至紫光路交汇处以东,紫光路→山后村圆圈路口以北,山后桥往北沿河流延伸至解东社区交汇处以西的区域和解东社区。) 2.户籍在山后村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9年7月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户籍在钻石水岸名城、三远龙江一号、领秀锦江、锦江明珠、东方康桥、江滨丽景、中联锦江御景、泉舜锦江上城、裕盛财富中心等新楼盘的适龄儿童或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有上述商品住房产权的。 7月8日上午8:30——11:00 解东社区 渔业社区 港口社区 解南社区 解北社区 桥口社区(属本校施教区区域内) 7月8日下午3:00——5:30 新华社区 登第社区 九二0社区 高坑村港口社 裕盛财富中心 7月9日上午8:30——11:00 领秀锦江 锦江明珠 钻石水岸名城 三远龙江一号 江滨丽景 7月9日下午3:00——5:30 中联锦江御景 泉舜锦江上城 东方康桥 山后村 三、登记报名地点 石码中心小学新华校区(新田厝52号) 1.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正面上半部分复印户口本首页、下半部分复印学龄儿童页信息,背面上下部分分别复印学龄儿童父母户口本,并写上联系电话。参照文末复印件格式样式。) 2.购买施教区内商品住房户口已迁和未迁的还必须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4.幼儿园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五、招生操作流程 1.学校登记报名初审 2.相关部门审核 3.编班、报名注册 1.报名无需携带孩子。家长带齐报名相关材料按时到校进行新生登记及信息录入,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报告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属我校招生对象的2019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原则上采取就近入学与随机调剂相结合选择新华校区、锦江校区登记报名。以锦江明珠小区和领袖锦江小区的中间道路→祖宫路→天灯路→港口桥河道为界,原则上户籍及实际居住地在西侧的新生就读新华校区,户籍及实际居住地在东侧的新生就读锦江校区。(备注: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户籍地选择校区)新华校区计划招收5个教学班共225人,锦江校区计划招收10个教学班共450人。如果其中一个校区登记报名数超过计划数,将采用抽签随机抽取超过数,分流到另一校区。 3.购买施教区内商品住房户口未迁入现已入住的,申请登记报名后,根据招生计划数实际剩余情况摇号随机录取,有录取到的适龄儿童由学校指定安排到招生计划数未满的校区就读,未录取的回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4.自2019年7月1日起,若商品房购买者为2人(含2人)以上,且不是同一户关系,只可取其中一户主的子女就读我校。 5.自2019年7月1日起购买的商品住房,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能有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在我校就读。 6.如错过报名时间,且学生就读新老校区已完成调剂工作,补报的学生需服从学校安排到指定校区就读。 7.本招生简章、材料复印件格式及学生调剂、录取相关信息,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关注石码中心小学微官网进行查询。 (A4纸双面复印) 2019年7月3日 来源:龙海市实验小学、龙海市石码中心小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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