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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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7-10 04: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要求,齐鲁医学院面向医学院各学院组织2021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新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至8月12日。2020年举办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备案材料报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国家级备案项目须提前进行网上申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途径

(一)国家级项目

1、申报国家级新项目,应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省级项目

1.申报省级新项目,应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2021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

2.申报省级备案项目,填写《2021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3),同时提交《2020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附件4)、教材、活动日程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附件5)、考试试题和会场照片各1份。

三、有关要求

(一)2021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紧围绕卫生人才培养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

(二)各单位申报的国家级项目,经省学科组专家初评后,符合国家级项目要求的,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推荐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批。上报后未被批准的项目纳入省级项目。省级项目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审定和公布。

(三)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效期均为2年(须连续举办且及时备案)。凡系学术会议类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级项目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省级项目最高不超过5学分。

(四)项目负责人申报的国家级、省级项目不得超过2项。

(五)纸质材料须于2020年8月12日前报齐鲁医学院综合楼615,填写好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王辉,电话:88382689,手机:18766403780。

附件:1. 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2021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3.2021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4.2020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

5.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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