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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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4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欧木”或“乙方”)与淄博齐鲁化学工业区金银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银谷”或“甲方”)、山东齐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顺能源”或“丙方”)签署《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淄博九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00万元,其中金银谷持股51%,淄博欧木持股20%,齐顺能源持股29%。 2、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投资方基本情况 (一) 淄博齐鲁化学工业区金银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060407611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宏坤 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31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晏婴路161-1号 经营范围:无(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新农村(小城镇)建设投资,示范镇项目建设投资,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投资,旧城旧村改造、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生态、节能、环保项目投资,工业、商业、公共建设、住宅用地投资开发运营,工业园区、城乡住宅小区、公共建设项目及配套设施租赁、物业管理和服务。(以上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后经营,需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淄博市临淄区九合财金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金银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山东齐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MA3PTFAR9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闫录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2日 注册地址:淄博市临淄区辛化路208号 经营范围:天然气(仅限作为燃料使用)、石油化工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建材、煤炭、办公用品的销售;天然气设备加工制造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闫录持股70%、鲁长征30%。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齐顺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淄博九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61-2号108室 5、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运营;天然气销售(仅限作为燃料使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出资情况 注:以上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淄博齐鲁化学工业区金银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丙方:山东齐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协议各方认缴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甲方以现金出资1122万元,持股比例为51%; 乙方以现金出资440万元,持股比例为20%; 丙方以现金出资638万元,持股比例为29%。 (三)公司管理 1、股东会 股东会由合资各方组成,是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职权由合资公司章程确定。 股东会会议由合资各方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董事会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5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监事会 合资公司设监事会,成员3人,其中职工代表 1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4、管理人员 合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职权由公司章程确定。 5、本次投资后,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提名,总经理由甲方派出,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派出。 (四)违约责任 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诉讼由临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而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合资各方盖章及签约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三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稳定的天然气供应,进一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尚存在工商核准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会受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竞争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合资公司成立后能否实现发展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5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会7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学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与淄博齐鲁化学工业区金银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齐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淄博九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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