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网友判案,死刑起步”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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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网友判案,死刑起步”的现象?

2023-04-17 14: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网友判案这个行为到底有多大的用?

只能说,这个社会现状下,用处还是有。但具体有多用,不太好说。

前首席大法官王胜俊同志就针对这个情况,甚至提出来了所谓的“死刑三感觉”,其中第三个感觉就是社会和人民群众。当然我们现在不讲这个死刑三感觉,一方面是他不干了,另一方面这话多少不太靠谱。

因为毕竟“感觉”跟“法律”中间之间差别还是很大的,而法律毕竟是要“依法”的,依感觉多少不是特别靠谱。而这种靠感觉用法律的情况,又被有些学者称为“司法民粹主义”。

我们的感觉很多时候都是一个很模糊的,体现在语言上可能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是不是杀了就能平民愤,或者说这个民愤到底如何?这都是一件很难说的问题。

况且,退一万步说,即便是判处死刑,还存在是枪毙还是绞杀乃至于凌迟等等很多意见。

但是,实际情况摆在这里:每年发生这么多恶性刑事案件,有幸被全国人民都知道的毕竟少。即便没有外部给的压力,系统内的压力也是可想而知的。所以,民意的压力影响在司法裁判,是很可能的,而且也不难理解这个作用路径。

在这里我放一个案件,叫做黄静案,当年是引发了很大争议的,毕竟民意也有时候会出错:

2003年2月24日上午,黄静被发现裸死在宿舍床上,全身赤裸、身上有多处伤痕。尸检报告称其为处女,但其生前男友姜俊武的精液被在现场发现。

湘潭市公安局和湖南省公安厅的初步法医检验认为,黄静是因心脏疾病导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而死,属于正常死亡。其家人则认为黄静之死是男友暴力强奸未遂导致的,拒绝火化尸体。省公安厅复核仍然持原结论。但7月3日南京医科大学鉴定认为,心肺功能衰竭的说法证据不足,黄静是非正常死亡。8月14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也认为不足以确定自然死亡。

2003年6月2日,姜俊武被刑事拘留。8月1日他被市公安局以涉嫌强奸(中止)罪移送湘潭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2月22日,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采纳湖南省公安厅的鉴定,以强奸中止对姜俊武提起公诉。姜称:当晚他与黄发生了抚摩等自愿的亲昵活动,没有试图强奸她;黄后来出现口吐白沫、抽搐的症状,但自称没事,他于是在清晨离去。2004年3月,保存在湘潭市二医院的黄静尸体器官标本被发现因保存不善已于年初被销毁,导致无法继续进行法医鉴定。2004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认为,黄静原有潜在病理改变,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

2005年12月7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起诉书指控姜俊武犯有强奸罪,且具有主动放弃的中止意图,但黄静家人及其律师认为姜对黄静之死负有间接故意的责任。姜俊武的律师则认为姜虽然与死者发生了性关系,但无足够证据认为其强奸。2006年7月10日,法院一审判决,宣判被告人姜俊武无罪,但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7399.50元。判决书指出系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姜对黄的死承担50%的民事责任。

2007年12月8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原审原告黄静的父母,及原审被告姜俊武关于民事责任方面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而当时的报道普遍是这样的:

网络推动“黄静案”纵深发展  “黄静案”至今仍未审理,其原因究竟是为什么?法医鉴定、司法调查、审理所牵涉到的司法程序是否公正、透明?其背后是否另有隐情?……这些,都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在全国各大网站,围绕黄静死亡真相的争论与讨论也一直伴随着案件的每一个发展。对此,有人甚至认为,黄静案是继“孙志刚案”等案件之后,最受网民关注的案件之一。  4月9日,黄静的网上纪念馆“天堂花园——美丽静儿的灵魂归属!”成立。截止到2004年1月10日凌晨,来这里以留言、献花等方式纪念黄静的人达30575次,点击率则已逾104.87万人次。在网上纪念馆网上排行榜里,排名遥居第6位,点击率甚至超过了孙志刚的纪念馆“天堂里不需要暂住证”28.55万人次。  在网络世界里,网民对“黄静案”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过,对此案关注的热度大大超乎了人们的想象。不仅有红网、人民网、新浪、搜狐等等全国数百个大小网站对此案进行了转载报道,而且,再通过网络对信息的快捷传递,传统媒体在继《潇湘晨报》之后,全国先后有《南方都市报》、《东方早报》、《现代教育报》等50余家平面媒体对此案进行了关注,其中很多媒体还专程赴当地进行采访报道,或者对相关报道进行了转载。  有关于“黄静案”文章的点击率一直居高不下。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包括对黄静案的新闻、评论、帖子等的点击率至少在1200万人次以上,各种帖子数十万个。众多帖子中,不仅表达了对黄静的同情、对不公平不合理的谩骂,也有对生命价值、对司法公正等等所展开的大讨论。  网络上,不仅有普通网友参与讨论,更有全国数十位著名的专家学者参与讨论“黄静案”,其中多是站在理性的高度进行思考,并从不同角度对“黄静案”进行反思和探讨,300多天里,他们相继撰文近100余篇。  同时,网络对“黄静案”的传播也对决策层产生了深入的影响。在“黄静案”中甚至有办案人员指出,网络中许多理性的言论使他不得不更理性地对待和处理这个案子。这一切,不得不引发人们对网络媒体的再次思索,网络传播力之快捷、影响力之广泛,再次令人刮目相看。

2.是不是确实需要被死刑

这个只能说是现代法律逐渐抛弃报应刑引发的。中华民族曾经长期使用的法律,较今天学习西方后编成的法律来说,向来是重典。

不得不武断的说一句,重刑思想或者说刑法万能说,是我们民族的一个特点。但是现代刑法和相关的刑罚,一定程度上背离了重刑理念。

那么西方法律思想指导下“全盘西化”的中国现代法律,会跟依然本土化的国民思想产生怎样的冲击也是可想而知了

但这同样也不是全部的原因,即便是西方国家,也存在对司法的不信任,也是很正常的。因此,即便是苏力,这个本土资源派,对于很多问题也是没办法解释了。

只能说,法律这个东西,有时候是“法高和寡”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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