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视界】易混淆的专册登记、专用账册该如何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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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视界】易混淆的专册登记、专用账册该如何优化

2023-11-28 09: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一类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是典型“双刃剑”特点的药物。经过不断完善管理细节,对麻精药品实施规范化、精细化、路径化管理,才能显著提升麻精药品管理的质量,降低管理中意外事件的发生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1-2]。

为进一步提升麻精药品的管理效果,国务院于2005年发布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并于2016年进行了修订[3]。其中规定了医疗机构应当对麻精药品管理实施“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为基础,从麻精药品的请领、保管、调配、登记建立严密的流程管控制度。“五专”管理是防止药库、药房以及相关临床科室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非常关键的举措,专册登记和专用账册从不同方面对麻精药品进行规范管理,专册登记着重于记录麻精药品的流向,对其使用进行追踪,便于了解患者的用药剂量、持续时间及可能发生的成瘾情况[4],对每位患者用药的相关信息登记较为详细;专用帐册主要是登记麻精药品进、销、存三个环节的帐物数量,对麻精药品的账目进行管理,保证账物相符,防止流失。专册登记和专用账册的具体区别见表1。

表1 专册登记和专用账册的具体区别

在日常使用及管理中,专册登记和专用账册概念往往容易混淆,出现管理与登记的漏洞。《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8]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对进出专库、专柜的麻精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领用部门、凭证号、品名、规格、剂型、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账、物、批号相符。但在日常使用中,发药人、领用人(或调配人、领用人)2项不能如实登记,若遵循上述规定,依照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制作的手工填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表2)进行填写,结果见随州市某三甲医院运用智能麻醉药品柜形成的麻醉药品专用账册(图1),领用(药)人只能空项。

表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帐册

图1 随州市某三甲医院麻醉药品专用帐册图

此外,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生产单位、经营单位以及医疗机构药库入库登记时,调配人(发药人)一项无从登记,且缺少药品接收人一项登记,该项登记内容设定不合理。同时专册登记中某一天所有麻精药品每一张处方的调配药师、审核药师等药品使用管理相关信息已经进行了详细的登记,见表3,在专用账册中再行调配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登记,属重复操作,增加了日常工作量。药品账目管理只需对当天或当周、当月的账目进行登记,因此建议将专用账册中的调配人、复核人、领用人等三项合并为两项:发药人、接收人,对应实际药品出入进行相应项的登记,可同时满足药房及药库日常登记所需,修改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见表4。

表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册登记表

表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帐册(修改后)

麻醉药品管理是医院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环节[9],麻精药品的管理任重而道远,方便高效地执行是政策落实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很多医院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仍存在采用手工填写模式管理麻精药品,存在着手续繁琐、工作量大、效率低下的弊端[10]。随着世界卫生组织(WHO)“癌症三阶梯止痛原则”的普及和人们对人文关怀的日益重视,麻醉药品的用量大幅增加[11],麻醉药品的管理也迎来新的挑战[12]。随着信息智能化发展,很多三级医院通过HIS系统和智能麻醉药品管理机已实现了日报、周报或月报专用账册和交接班记录册的自动生成,而关于构建标准化的特殊管理药品电子处方,利用药品管理机器人逐步实现住院患者院内使用特殊管理药品的闭环监管,实现药品实时监管与追溯,是未来麻精药品科学管理的发展方向[13]。而对于基层医院,在智能化设备及电子管理系统尚不可及的情况下,规范合理的管理工具至关重要,经上述修改后的专用账册,既可简化工作流程,又保证了日常管理所需。麻精药品专职药师可按相关要求打印存档,使麻精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既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能确保临床的应用和安全,提高管理效率[14],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郑超. 规范化管理在麻醉科麻醉药品中的应用[J] .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8,18(18):192.

[2]方春锋,陈满红 . 规范化管理措施对麻醉药品管理的影响[J]. 中医药管理杂志,2018,26(16):78-8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 442 号 ) [EB/OL] . (2005-08-03 ) [2020-05-20 ] . https://www. nmpa. gov. cn/xxgk/fgwj/flxzhfg/2005 0803093501339. html. 

[4]万春燕.信息化方法实现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专册登记 [J]. 实用药物与临床,2012,15(11):776-777. 

[5]张友干等.主编《麻醉药品处方登记手册》.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J].2010:7.

[6]徐立平.对麻醉药品管理中“专册登记”的理解[J].淮海医药,2003,21(2):168. 

[7]张友干等.主编《每张处方最大量药品的应用与管理》.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M]. 2010:81-83. 

[8]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S]. 2005:11-14.

[9]郁强.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北方药学,2020,17(11):16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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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ang X,Zhu LL,Pan SD,et al. Safe medication management and use of narcotics in a Joint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accredited academic medical center hospital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J]. Ther Clin Risk Manag,2016,doi:10.2147/TCRM.S103853.

[12]Sausan E,Karin M. Prescription drug monitoring programs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J]. Rev Panam Salud Pu-blica,2014,36(4):270-298. 

[13]王轶波,施芳红,李浩,张顺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电子处方建设可行性分析[J]中国药业,2021,30(11):15-18.DOI:10.3969/j.issn.1006-4931.2021.1 1.005. 

[14]王静,杨婉花,杨莉等.我院门诊麻醉药品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实践[J].中国药房,2017年,28(1):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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