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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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实施方案

2024-07-09 15: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营行审发〔2020〕295号

营口市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一件事一次办”的决策部署,构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和《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营政办发[2019]18号)文件精神,结合营口市推进政务服务“一门”办理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受理、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和统一建设的原则,优化顶层设计,实现政务服务从“传统设点摆摊式”向“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全程电子监察”的模式转变,实现人力、物力的合理配置,着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二、主要任务

(一)梳理细化服务事项。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实际,对政务服务受理事项进一步梳理,对办事子项实行“颗粒化”的拆分细化,满足实际需要。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材料清单、申请表格、流程图、情况说明等内容的精细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梳理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全面补充完善,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列明关键要求。精简、优化、合并“一件事套餐服务”的申报材料,合并同类项。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图(表)。对相关禁止性条款、放宽准入条件和关键审查环节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为窗口受理人员、后台审批人员和办事企业群众提供清晰指引。在实施过程中,对因法律政策等原因变化导致受理、办理事项相应变化的,及时予以调整。

(责任单位:各进驻市民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优化大厅窗口设置和运行机制。科学调整窗口布局,合理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实行“综合一窗”、“专区一窗”。“综合一窗”即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对已经法定程序划转的事项,实行无差别的“综合一窗”受理。“专区一窗”即由住建、自然资源、市场、教育、卫健、交通、人社、水利、税务等部门在全面负责梳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基础上,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实行“专区一窗”受理,综合窗口统一接件,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办理。配套设置服务咨询区、资料流转区、后台审批区、综合出件区、帮办代办区、自助办理区等特色工作专区(窗)。

优化市民服务中心窗口运行机制,建立“智能取号”“智能导办”服务体系,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申报的精准度和窗口服务的周转效率。以高频服务事项集中办、一窗办为重点,通过委托办、视频连线办、定期集中办等服务方式,统筹兼顾低频服务事项。强化电子材料替代纸质材料等创新服务的有效应用,促进前后台业务协调运作,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综合受理窗口运行机制。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进驻市民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优化服务流程。建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前台+后台”服务新模式。各项政务服务事项由市民服务中心各前台综合窗口统一接件,后台业务仍由相关部门单位按法定职责派驻人员,并依法办理。根据“谁梳理、谁负责,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部门法定职责边界。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次数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一般性事项在同一部门的审批流程不超过受理、审核、决定3个环节,简单事项推行现场受理、现场办理,避免层层审批,最大程度精简申报材料、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进驻市民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四)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要以辽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推进市民服务中心智能化信息系统升级维护,广泛应用二维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名)、智能支付等技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拓展服务渠道,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预约、查询、申请、办理的一站式服务,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各窗口受理人员一律使用辽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受理登记和办件流转,自有办件系统的后台审批部门,需加快推进办理系统与辽宁政务服务事项一体化平台的对接。

(责任单位:市信息中心、各进驻市民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五)加强窗口队伍建设。市行政审批局可继续通过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配优配强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实施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定期考核,不断提升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能力水平,完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退出等管理制度。各行政审批部门应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将行政审批科室及人员整体派驻至市民服务中心,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做到业务办理不出厅,前台后台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进驻市民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行政审批局要加强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进行协调、督促,确保人员到岗、培训到位、平台联通、机制健全。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加强协同配合,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办事情形梳理、明确审查要点等工作,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进驻市民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加强服务保障。人社部门应按照“一窗受理”实际岗位需要,核定聘用人员计划数,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财政部门要为市民服务中心智能化信息系统升级维护、“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各类硬件设施添置提供资金保障。市民服务中心应配齐办公电脑、打印机、高拍仪(扫描仪)、自助填表机、平板电脑、排队取号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加强监督考核。要统筹开展政务事项梳理、各职能部门进驻、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第三方评估等改革监管工作,对组织不力、动作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影响工作进度、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各进驻市民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抓好相关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的典型经验和作法;加强对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智能导办系统等服务渠道和系统的注册、使用等操作的解读,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凝聚各方共识,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持续抓好相关工作)

营口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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