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在14个街道划定高风险区,多个区域解除临时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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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在14个街道划定高风险区,多个区域解除临时管控

2023-03-24 15: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1月29日晚,广州海珠发布通告称,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同时部分区域降为低风险区或解除临时管控。

  划定高风险区,涉十四个街道

  一、赤岗街道

  1.帝景华苑阅庭街3号。

  2.赤岗路38号之一。

  3.赤岗路53号。

  4.赤岗路89号大院2、11、65号。

  5.夏沙巷20、26号。

  6.汇龙居赤岗东路277号。

  二、新港街道

  1.穗发花园12栋、14栋。

  2.顺景雅苑4栋、8栋。

  3.立新东街7号之一、14号、33号、35号。

  4.立新街25号。

  5.江南新苑D2栋。

  6.江南美景二期E栋。

  7.富力银禧花园A9栋。

  8.怡福路245号。

  9.文晖街3号。

  10.双子星城星辉轩A、B、C座,星河轩A、B座。

  11.新港西路160号。

  12.新港西路166号。

  13.新港西路168号。

  14.新凤凰新街26号。

  三、昌岗街道

  1.江燕路52号。

  2.恂恂大街77号。

  3.昌岗东路250号大院2号。

  4.昌岗东路284号。

  5.海富花园海富东街25号,海富中街5号。

  6.晓港东二马路6号。

  7.晓港中马路79、81号。

  8.晓港西马路133号。

  四、江南中街道

  1.新张里6号。

  2.海逸街16号及底商。

  3.万寿一巷4号至14号之二、22号至28号之一、31号至45号,新兴街3号、5号、6号,康公街25号、35号之一至二。

  4.紫龙大街6号。

  五、海幢街道

  1.南村路39号。

  2.仁厚直街78号。

  3.蒙圣横后街4号、5号及之一、7号及之一、9号、11号、13号,永安四巷4号、4号之一、永安三巷6号。

  4.蒙圣横街19号、32号、34号、36号,新巷2号、4号。

  5.联安直街21号之一、23号,永安四巷1号。

  6.杏林大街5号楼。

  六、素社街道

  1.基立新村南1—3号。

  2.素社东四巷1号。

  七、沙园街道

  荔福路52号之六。

  八、南石头街道

  1.南箕路175号,305号。

  2.保利百合花园荷风街12号。

  3.凤岗路46号。

  4.南石西东六巷4号。

  5.江燕南二街4号。

  6.保利红棉花园28栋。

  7.保利花园听琴街4号。

  九、瑞宝街道

  1.金碧花园一期1栋3单元,5栋,19栋。

  2.泰沙路805号5至7层。

  十、江海街道

  1.敦和路126号、188号。

  2.金穗雅园B9栋。

  3.银业国际A、B座。

  十一、凤阳街道

  逸景翠园东区翠林居D座。

  十二、南洲街道

  银威花园B4栋。

  十三、琶洲街道

  畔江花园A1、A2栋。

  十四、官洲街道

  北山桥头大街108、110、126、128、130号。

  多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24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赤岗街道

  1.赤岗一街32号。

  2.下渡路10号。

  3.客村西南约十一巷12号、14号,十二巷13号、15号。

  二、昌岗街道

  1.晓园东28号。

  2.晓港东一马路43、51号。

  3.昌岗中路169、173号。

  4.江南大道中209号。

  三、江南中街道

  1.青凤大街2号。

  2.可逸家园3栋。

  四、素社街道

  1.东翠南街7号。

  2.金汇花苑B3栋。

  3.素社东二巷2、3、4号,三巷3号、11号一层。

  4.基立下道北65、67、69号。

  五、沙园街道

  光大花园中海橡园H2栋。

  六、江海街道

  1.金丰UP智谷C1栋。

  2.聚德东路50号H58栋。

  3.金穗雅园C2栋。

  4.金丰花园赤岗路257号1—9层01房、04房,259号。

  七、凤阳街道

  和平家园2、8、11栋。

  八、琶洲街道

  会展世界城水馨街2号。

  九、官洲街道

  1.赤沙大围九亩新建五巷1—6号、8—10号,六巷1—5号、8—10号。

  2.赤沙大围新建西一巷1、5、6号,西二巷1号、5号。

  3.赤沙大围1号、2号及之一、28号。

  4.仑头北约一巷西横二巷2号、8号,一巷西横八巷1号,一巷西横九巷1号及之一,西约直街横巷22号、23号,环村北路15号、21号。

  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

  海珠区决定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29日24时起解除临时管控的区域

  (一)素社街道

  学院巷5号及之一。

  (二)江海街道

  金丰花园赤岗路255号,257号1—9层02房、03房。

  (三)滨江街道

  百利华庭小区A、B栋。

  二、自2022年11月30日9时起解除临时管控的区域

  凤阳街道瑞康大厦99、101号。

  来源:羊城晚报、金羊网、羊城派

  文字: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邹丽珍 

  编辑:邓豪杰

  校对:刘嘉文

  审核:束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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