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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地铁10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DK-1古墓发掘(劳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RKZB-2024-110)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5月12日 一、评标情况 西安市高陵区地铁10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DK-1古墓发掘(劳务服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景安文物保护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240131.98元,服务期限:30日历天,须满足考古发掘技术单位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华投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276575.15元,服务期限:30日历天,须满足考古发掘技术单位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中谦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279472.81元,服务期限:30日历天,须满足考古发掘技术单位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景安文物保护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田亚岐; 中标候选人(陕西华投实业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 朋; 中标候选人(陕西中谦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徐琼珍;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景安文物保护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陕西华投实业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陕西中谦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景安文物保护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陕西华投实业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陕西中谦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提交书面资料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所提异议的内容;(三)相关请求及主张;(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五)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六)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复印件; 如为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复印件。(七)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为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1)公示期:2024年05月09日-2024年05月12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公示媒体:《招采通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3)评审总得分:陕西景安文物保护有限公司92.80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市高陵区丰正杏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鹿景路616号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1779263324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瑞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 303 号保利中达广场 2207 室 联 系 人:刘 工 电 话:1365914084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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