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区间测速,山东将全面推行!瞬间超速不会被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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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区间测速,山东将全面推行!瞬间超速不会被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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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全省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省委省政府专题听取核查情况汇报,进行认真研究,决定由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部分路段限速标准过低、施工路段限速标准忽高忽低、个别路段测速设备距离较近、完工路段限速标志未及时移除、导航错报误报较多等问题进行坚决排查整治。

专项排查整治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集中排查阶段,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改阶段,第三阶段为集中验收阶段。

集中整改阶段时间为9月21日至11月10日。期间,将由专家组抽调人员,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逐一对照标准进行评估、论证,组织实施整改。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对设计速度低于120km/h的高速公路,组织道路工程和交通安全专家进行论证,研究是否需要提升道路限速值。对限速值低于设计速度的路段,也相应组织开展道路安全评价,联合审查和评审,提出是否恢复设计速度意见,并向社会公示。

对正在施工的路段,督促施工单位规范设置相关提示、限速标志,撤除未开工或已完工维修路段的限速标志、提示标志等设施。加快改扩建路段的施工进度,最大限度缩短工期。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改扩建路段完成时间,设置通车倒计时提示。定期对施工路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对拖延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工整顿;引发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高速公路实行区间测速,根据道路限速值,以交警大队辖区为单位设定区间测速路段,并提前向社会公开公示。对单点测速设备记录的超速违法数据予以留存,不作为罚款、扣分依据,仅作为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的依据。

与导航企业建立即时纠错机制,及时通报交通管理和限速管理相关措施,清理错误导航播报信息。

山东将推行高速公路区间测速,单点测速超速不作罚款、扣分依据

当前,高速公路测速取证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单点测速,二是区间测速,三是移动测速。单点测速的使用主要是针对限速值不一、路况复杂、安全标准不高的路段,受这些客观因素制约,在此之前,山东省采用单点测速方式较多。驾驶人通过单点测速的路段,会把注意力放在测速抓拍,看到测速提示标志往往会紧急刹车,而且单点测速抓拍的超速违法有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随着山东省高速公路的改扩建、提档升级、安全设施的完善,全省高速公路通行条件与之前相比有了较大改善。为此,省公安厅前期做了大量的论证、评估、试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决定全面推行区间测速。区间测速就是在同一区间两端布设监控点,计算机动车通过测速区间的平均速度,并依据该路段限速标准判定是否超速。

区间测速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驾驶人如果有瞬间超速行为,也有时间调整,减少违法抓拍和被处罚的几率。二是驾驶人不用过度关注某一点位的瞬间速度,可以自行调节车速。三是在测速区间内通行更加顺畅,通行效率会进一步提升。四是广大驾驶人注意力会更加集中,驾乘更加舒适。

进入测速路段和驶离测速路段前,都会设有明显的测速提示标志,标明测速路段的长度和限速值。在测速路段行驶时,即便瞬间超过了最高时速,也不会被处罚,驾驶人不用再为此而担心,减轻了行驶过程中的紧张焦躁情绪。

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管理模式将全面铺开,对单点测速设备记录的超速违法数据予以留存,不作为罚款、扣分依据,仅作为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的依据。

在发布会现场,参会记者还围绕“山东省内如何全面推行区间测速”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提问。

问题一:

刚才介绍中提到,山东省内将全面推行区间测速,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修春清回答: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您提的这个问题是广大驾乘人员关心关注的问题,也是关系到广大驾乘人员在高速路上行驶顺心、安全的问题,更是提升高速公路管理服务水平的问题。

当前,高速公路测速取证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单点测速,二是区间测速,三是移动测速。单点测速的使用主要是针对限速值不一、路况复杂、安全标准不高的路段,受这些客观因素制约,在此之前,我省采用单点测速方式较多。驾驶人通过单点测速的路段,会把注意力放在测速抓拍,看到测速提示标志往往会紧急刹车,而且单点测速抓拍的超速违法有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随着我省高速公路的改扩建、提档升级、安全设施的完善,全省高速公路通行条件与之前相比有了较大改善。为此,我们前期也做了大量的论证、评估、试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决定全面推行区间测速。区间测速就是在同一区间两端布设监控点,计算机动车通过测速区间的平均速度,并依据该路段限速标准判定是否超速。区间测速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驾驶人如果有瞬间超速行为,也有时间调整,减少违法抓拍和被处罚的几率。二是驾驶人不用过度关注某一点位的瞬间速度,可以自行调节车速。三是在测速区间内通行更加顺畅,通行效率会进一步提升。四是广大驾驶人注意力会更加集中,驾乘更加舒适。

记者朋友们,全省推行区间测速管理模式后,我们邀请大家一同去区间测速路段进行感受,现场体验一下本次整治的效果,大家会发现,进入测速路段和驶离测速路段前,都会设有明显的测速提示标志,标明测速路段的长度和限速值。在测速路段行驶时,即便瞬间超过了最高时速,也不会被处罚,驾驶人不用再为此而担心,减轻了行驶过程中的紧张焦躁情绪。

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管理模式将全面铺开,对单点测速设备记录的超速违法数据予以留存,不作为罚款、扣分依据,仅作为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的依据。

问题二:

我们发现,当前山东高速公路有的设计时速为120km/h,有的只有100km/h,还有一些路段限速值低于设计值,存在标准高低不一致的问题,请介绍一下相关原因,准备如何解决?

王其峰回答:

谢谢您的提问,您反映的问题非常客观。高速公路在设计建设过程中,是有设计时速的。设计时速是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结合地形、工程经济、预期效果和沿线土地利用等多种因素,经反复论证研究确定的,是公路设计的最重要指标。比如:我省G3京台高速、G35济广高速等28条高速公路的最高设计时速为120km/h,约占到全省高速公路里程的80%;G18荣乌高速(荣成至文登段)、G1511日兰高速(日照至曲阜段)等22条高速公路,由于建设时间早、建设标准相对较低,最高设计时速100km/h,约占到全省高速公路里程的20%。

为进一步让山东高速“高速”起来,我们正全面加大高速公路改扩建力度,加快推进实施高速公路“四改六”“四改八”,全面提升全省高速公路通达能力和通行效率,将设计时速都提升到120km/h,已经完成了济青高速、滨莱高速等通行量大的高速公路“四改八”改扩建,通行效率大幅提高。目前,全省共有京沪高速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改扩建、京台高速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段改扩建、日兰高速巨野县至菏泽段改扩建、京台高速泰安至枣庄(鲁苏界)、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段等5条、582公里高速公路正在实施改扩建工程,除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段20.8公里为“四改六”外,其余全为“四改八”。这些高速公路设计时速均达到了120km/h。今年11月份,全长232公里的京沪高速莱芜至临沂段改扩建工程将建成通车,到今年底,我省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比例将由2017年底的占比16%提高到26%,届时通行条件将大为改观。

问题三:

一些驾乘人员反映山东高速部分路段特别是施工路段限速标准忽高忽低,既影响通行效率,也增加了开车危险系数。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艾贻忠回答:

这类问题主要集中在改扩建施工路段。近年来,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山东高速集团先后实施了济青高速改扩建、京台高速改扩建、京沪高速改扩建等改扩建工程,其中济青改扩建已于去年7月份建成通车,京台、京沪等改扩建工程正在紧张有序施工。

为最大程度保障道路通行,目前在建的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均为边通车边施工,需进行交通转序(即通行车辆需要在道路左、右幅之间转换行驶),造成施工路段、未施工路段、转序路段等多种路段并存,不同路段对应不同限速值,易使驾乘人员形成限速“忽高忽低”的印象。例如京台高速,其中济南至泰安段为非施工路段,限速120公里每小时,德州至齐河段为改扩建施工路段,限速80公里每小时,其中因施工需要又设置了3处转序路段,12处转序点,每处转序点按照逐级降速要求分别设置了限速60、限速50的限速标志,导致该路段与普通路段相比限速值变化较为频繁。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改扩建路段施工组织,在保证施工进度和行车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转序点,提升司乘人员的通行体验。

问题四:

有驾乘人员反映导航播报不准确,造成误导,请问从公安部门角度能做哪些工作?

修春清回答:

这位记者朋友提的这个问题很好。导航软件已经成为群众出行的常用工具,在出行路线规划、交通安全提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导航播报内容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导航软件公司自行采集的信息,二是从相关部门收集的信息,三是群众提供的信息。

针对广大驾乘人员反映的情况,我们前一段时间进行了实地核对,发现导航软件确实存在播报测速点与实际位置不符、限速值与实际限速值不一致,将其他设备误报为测速抓拍设备等问题,容易给群众出行造成误导。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本着靠前一步、主动作为、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原则,继续加强与导航软件企业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即时纠错、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高速公路全部实施区间测速后,我们会及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并同步推送给导航软件企业,为驾驶人出行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交通安全信息服务。

借此机会,我再给大家介绍一下,高速公路上安装的探头,除了测速抓拍设备外,还有路面监控、流量监测、ETC收费等设备,有的驾乘人员将其误认为是测速抓拍设备,感觉测速抓拍点位较多。如果驾乘人员发现导航播报存在误报、错报的情况,欢迎向我们反馈,也可以直接向导航软件企业反馈。

问题五:

有驾乘人员反映山东高速部分路段匝道未设置逐级限速标志,能否解释一下这个情况?

艾贻忠回答:

国家对于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设置有相关标准规范,集团公司所辖各路段匝道限速标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置。其中对于2017年之前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均按照旧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旧规范对匝道逐级限速未做要求,一般在匝道只设置限速60和限速40两块限速标志。

2017年国家新颁布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5部分:限制速度》国家标准,明确了高速公路主线和出口匝道所设置的限速标志间限速值之差不宜超过30km/h的要求,因此2017年之后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均按照新国标的要求,匝道出口采取了逐级限速的方式提示降低车速。由于新旧规范的过渡升级,导致了目前高速公路匝道限速标志设置存在的差异。

自新规范颁布实施后,集团公司已结合养护工程,对部分高速路段匝道的逐级限速进行改造优化。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对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出口匝道,全部按照新规范要求进行优化提升改造,设置逐级限速标志,为公众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通行体验。

问题六:

我们发现,在我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期间,能看到有些工程已经施工完毕,但临时设施未及时拆除,路修好后“人去路桩在”。请问交通运输部门下一步如何规范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区的布置,进一步提高通行效率?

王其峰回答:

谢谢您的提问。也非常抱歉因道路施工对大家出行造成了不便。今年是我省高速公路大建设、大提升之年,自年初起,有23条、1939公里高速公路在建,其中有5条、582公里高速公路实施改扩建工程,年底前将有14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新增通车里程1026公里,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7400公里;同时还有1339公里高速公路实施大中修。在全面加快高速公路建设、改造和养护大中修时,我们也发现,确实存在一些临时设施、标志设置和撤除与道路施工衔接不够紧密的问题,工程已经施工完毕,但临时设施未及时拆除,出现了“人去路桩在”,影响了高速公路整体通行效率。

下一步,为全面提高通行效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督促各参建单位对照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区布设的相关标准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和批准的交通组织方案,正在对现场已设置的各类标志进行全面排查,对设置不规范、不准确的立即整改到位。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和告知力度,消除驾驶员的心理负担。

二是进一步规范做好施工作业准备、养生等空档期的管理。比如:在进行路面病害认定、维修范围现场复核及路面表面清扫冲洗等作业的施工准备期,水泥混凝土凝固后的养生期,期间大约1-5天时间,封闭作业区内没有或只有少数设备和人员进行现场作业。为避免给驾乘人员带来“布设养护作业区但无工程施工”的误解,我们要求下步在作业区内适当位置,设置醒目的“工程作业准备(养生)封闭”等提示内容,并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准备、养生空档期 。

三是督促参建单位在工程全部结束后,第一时间撤除、移除所有临时标志,迅速恢复道路正常通行状态,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

四是全面加快改扩建、养护和涉路工程路段的施工进度,在确保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缩短工期,今年的养护大中修工程正在全面加快推进,争取10月1日国庆节前全部完成。

来源:闪电新闻 山东公安

原标题:《重磅!区间测速,山东将全面推行!瞬间超速不会被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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